6小凤,就是这样一个神奇的人。
叶孤城的目力很好,只要是武林高手,目力向来是不差的,因为他们要分辨自己的敌人,要与高手对战。
所以,他一眼便看见了人群中的6小凤。
第一眼看过去,叶孤城没有认出那是谁,因为他知道,6小凤不会出现在白云城,也不应该出现在白云城,他只是看见了一个有四条眉毛的青年在对自己友善的微笑。
人对善意的接受能力是很好的,当别人对你报以善意的微笑,就连冰川上的雪都能化成水,所以,他也微微点头致意。
他的点头,是给6小凤的。
随后便走过去,头也不回,他要将白云城绕一圈,虽然城市不算很大,但想要不用轻功的走一圈,也很费功夫,而且他不愿意放过城中的任何一家店铺,任何一角,任何一个人,比起单纯的游街,这要更难。
6小凤目送叶孤城走过,脸上善意的笑容一直没有褪下,身旁的船家看见他的表情道:“白云城主,是个很让人爱的人。”他在证明自己之前说的话。
6小凤道:“是这样。”
他顿了一下接着说道:“他还是个很有趣的人。”
他想和这个有趣的人交朋友。
叶孤城彻底接手白云城已经是几年前的事了,那时候,他还只是一个青年,一个练武略有成就的青年,老一代城主死得早,只给他留下了一座富裕的城。
光靠南海的资源,他就能活得很好,练自己的武功,当海外的仙人,但他并不是不负责任的人,既然接手了一座城,就要将其治理好。
飞仙岛上的人对白云城叶氏一脉有天然的信任感,这是几百年治理积累下来的公信力,也多亏了这些公信力,让他推行一些政策时阻力大大减小。
最冒险的是海运,洪武年间实施的海禁政策一直得到贯彻落实,身为南海小城的城主虽然受到了影响,却影响不大,飞仙岛更像是一个游离在国家之外的小岛,这里的人只认识叶氏,不认识皇帝。
简单的海上贸易不仅带来了大笔的财富,也带来了海寇与倭人,武士、商人、浪人的骚扰层出不穷,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制定了严格的港口管理。
倭寇的成分复杂,有身材矮小手持□□的东瀛人,也不免见到深目高鼻的洋人,同时还有相当一部分数量的大明百姓,自禁海令得到推广之后,不少沿海一带的渔民沦为海寇。
无论是哪国的海寇都难以招架身材壮硕的练家子,武器也见不得有多精良,白云城有白云城的规矩,既然想要他这里来进行商贸易货,那就要守规矩。
一系列乍看之下无厘头的政策,在经过时间的检验之后却如同抚掉灰尘的宝石一样熠熠生辉,带来的结果无非就是百姓愈加热烈的爱戴,以及越来越多的财富。
他将堆积在仓库中的金子花出去,又变成了等值的货物,如此循环往复,财富越来越多。
6小凤道:“这么说,他不仅武功很好,还很会赚钱。”
他认识的朋友中,会赚钱的有很多,比如天下第一富的霍休,又比如仁义满京城的李燕北。
船家道:“是这样没错。”
6小凤做了一个决定,他要与叶孤城说话。
城北没有问题,城南没有问题,港口运输良好,倭寇也没有进犯。
叶孤城端坐在正厅内,即使周围没人,他还是如此严谨,没有一丝松懈,后背比青松更加笔直,周身散着淡淡的寒气,没了人的温度,他看上去更像一把剑。
脸如同雪一般的苍白,眼中却囊括了星辰,忽然,他寒星似的眼中射出两道光芒,站起身,打开了窗户。
四条眉毛的人落地,他长相俊美,却看不出年龄,有2o岁的激灵,3o岁的理智,4o岁的通透。
这是一个无法从外表判断年龄的人。
叶孤城看着他,忽然道:“6小凤?”
他意识到,自己才见过这年轻人,在酒楼上,那时他只觉得这个年轻人很抢眼,很难忘记,却没有看他独一无二的四条眉毛。
现在他看到了。
6小凤笑着点点头,道:“你看得出?”
叶孤城点头:“这世上,没人会认错四条眉毛6小凤。”
他得意地顺顺自己鼻下的两条“眉毛”,6小凤很宝贝自己的四条眉毛,而现在,它们无疑是得到了叶孤城的认可。
被别人认可,这向来都是件很让人愉快的事。
叶孤城又道:“四条眉毛6小凤来白云城,有什么事。”
6小凤是一个坦诚却精明的人,在朋友面前他总是坦诚的,但却总少不得被朋友背叛,但即使有一千次,一万次,他还是愿意去相信值得相信的人,如果人不能说实话,这本来就是人世界很悲惨的一件事。
所以,他道:“我是来找南海的珠宝。”
叶孤城闻言,不动声色道:“白云城可没有南海的珠宝。”他们这里卖珍珠,卖珊瑚,卖各种京城找不到的稀罕货,但唯独不卖珠宝。
6小凤的眼中闪现过智慧的光芒,大智大通虽然经常在话说上打机锋,但他们却也运用自己的才智帮很多人解决了很多问题,五十两银子换来的消息并不亏,不仅不亏,还很物有所值。
他早就听说南海珍珠的美名,现在想来,金铭灭的饰也多以海中的宝藏为基底打磨而成,雕刻工艺也与中原不尽相同、
他朗声又道:“我来南海还要找一个女人。”紧接一句,“一个很美的女人。”
叶孤城将窗户完全推开,6小凤纵身一跃进入屋子,他知道,自己已经得到了主人的进入许可,这认知让他的心情更好了一些。
谁都知道,白云城主就是白云城的主人,而获得他允许进入此的客人总是会受到最热烈的招待。
叶孤城与6小凤对视,他们俩的眼睛都很有神,仿佛靠眼神便能说话:“南海有很多很美的女人。”
他的声音很冷静,脸上的表情也没有什么改变,但眼中的点点星光却诉说了此人的骄傲,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如果一座城一座岛上有很多的美人,便能证明这是一个很好,很富足的地方。
此地的治理者理应感到骄傲。
6小凤不禁想到了街上的景象,南海的女人,有的身量高有的身量不高,有的皮肤白有的皮肤黑,白肤那是天生的,白得像雪,让人忍不住想伸手摸一把,黑肤则是因为强烈的阳光,但即便不够白,身上却有一股生机勃勃的野性的美感。
6小凤见过的女人没有一万个,也没有一千个,所以他很能欣赏各种女人的美,在白云城街道两旁投掷花的女人,没有一个是不美的。
美不仅停留在外表,也表现于心灵。
6小凤赞许地点点头,道:“确实有很多很美的女人,但我想要找的,应该比那些女人还要美一些。”他说是是应该,因为自己并没有真正看过他要找的女人,他对月姑娘的一切了解,都基于别人的描述,比如说一袭白衣,又比如说永远不会揭下的斗笠,又比如说一手过大部分男人的剑法。
叶孤城心中已经隐隐有了猜测,但还是不动声色道:“你说说看。”
6小凤道:“月姑娘。”
叶孤城在心中叹一声果然如此。
他的脑子转得很快,在认出6小凤的第一时间就差不多猜到了对方的来意。
他不知道为何四条眉毛6小凤也会插手金铭灭的事儿,但任何意外放在这青年身上怕都是合理的,即使他本人再不愿意,也会被卷入各种各样的麻烦中。
他传奇的一生会和各种各样的人建立联系。
无论叶孤城在做什么,在哪里,似乎都会与6小凤这个人产生交集。
他们本就应该成为朋友。
叶孤城承认道:“不错,我是认识月姑娘,但你为什么要找她。”
他对6小凤是抱有善意的,因为叶孤城知道,6小凤是绝对的主角,是代表着正义的一方,邪不胜正的道理在武侠小说世界中是恒定不变的真理,只要自己没做错什么事,有6小凤在,转危为安的可能性很大。
更何况,6小凤本来就是一个很好的人,任何与他交谈的人都会觉得很愉快。
6小凤眼中带着某种奇怪的感情,但那决定是正面的,他或许没有想到叶孤城会和他一样坦诚,但仔细再想想,向叶孤城这样用剑的高手,一般都是不屑于说谎话的,因为没有必要,既然他说自己认识月姑娘,那就一定认识。
所以6小凤淡然道:“我要找她,自然是为了金铭灭的掌柜。”叶孤城既然知道月姑娘就一定知道金铭灭,这是基本类推法。
他想到了那家富丽堂皇的珠宝店,不错,6小凤也经常去,有的时候是为了陪女人卖一些讨好她们的小玩意儿,有的时候则是陪自己的朋友去。
他对玉器并没有兴趣,但他的朋友中却有喜欢收集玉器之人。
那样一座花团锦簇的店和眼前人实在不搭,6小凤想到,他应该站在山间,和蓝天白云在一起,而不是与金银财宝为伴。
叶孤城是一个很矛盾的人。
他低头,看见杯子中的白水,6小凤忽然现他与西门吹雪很像,都喜欢穿白衣,也都喝白水。
酒不喝,茶不喝,永远只有寡淡的白水。
叶孤城的表情终于变了,很奇怪的表情,他看着6小凤就好像看见了三条腿的□□,竖着走的螃蟹,在天上飞的山鸡。
他沉声道:“这和你本没有关系。”
6小凤苦笑,这是他今天第一次露出负面的表情,他道:“确实和我没有关系。”
叶孤城道:“但你还要管。”
6小凤道:“我不能不管。”
“好。”他拍手道,“朗月。”
6小凤开始还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不知道“朗月”二字的意思,但随后,从屏风后面闪身而出的女人却让他忍不住睁大了眼睛。
那是个很美的女人,像是夜空中的月亮,冰冷而皎洁,走在地上,就好像漫步在云间,6小凤仔细看,才现她只有脚之间点地,走起路来没有一点声音,比猫儿还要灵巧。
这是种很高明的轻功。
没有哪个男人能够挡住明月般女人的诱惑,路边的野花虽然芬芳,但高高在上的月亮却能让所有人仰视,镜中花,水中月,如果月亮不美,猴子怎么会趴在水潭边上,疯了一般地捞水中的月亮?
6小凤喃喃道:“这真是月姑娘。”
他终于知道,为什么所有的伙计看她一眼就忘不了,因为她就是那样的女人。
但这让所有人疯狂的女人却直接无视他,就好像6小凤不是一个男人,而是一团空气,没有生命,也不值得她投一个眼神。
这认知让6小凤悻悻地摸胡子,他很喜欢摸胡子,无论是高兴的时候还是难过的时候,甚至心虚的时候都会摸自己的胡子。
他自认为是一个风流的俊俏男人,女人看见俊俏的男人不管心里怎么想总是会多看两眼的。
月姑娘没有看他,因为她心里只有一个男人,当你直视她的瞳孔时,便能现其中只有一个人的影子。
——叶孤城。
除了白云城主,还有谁能入高高在上的月亮的眼?
朗月道:“城主。”她的姿态很恭敬,6小凤这才现月姑娘身上的白衣和在院子中扫地的少女差不多,只是料子更加好。
叶孤城道:“他找月姑娘。”这个他自然指的是旁边的6小凤。
6小凤:仿佛有一丝丝的尴尬。
朗月终于抬头看6小凤,男人的身影倒映在她黑得亮的瞳孔中,却没有深入心底。
朗月道:“我就是月姑娘。”
敲冰戛玉,声音清脆宛若冰与玉石相交出声声脆响。
这就是月姑娘的声音。
6小凤道:“你就是月姑娘。”他的脸微微皱在一起,对这样一个女人,男人总是会放轻自己的声音,说话声音大一点点,就好像冒犯。
他看叶孤城,对方的表情又不太冷了,他在看好戏,高高在上的仙人也总是喜欢人间精彩的表演,应为能博得他一笑的事情实在是很少。
愈少便愈加珍贵。
朗月将他沉默了,便主动道:“是,你找我有什么事。”
6小凤又觉得自己的问题很难问下去,在主人家面前探寻私事这并不礼貌,作为赌注,他答应朋友要查清楚真相,但在真正涉及此时的两个人面前,即使他有两张嘴巴也是万万开不了口的。
他陷入了沉默。
叶孤城插口道:“你就给他说说,在金铭灭做了些什么。”
6小凤猛然抬头,他看向叶孤城的表情是惊讶的,连四条眉毛都翘了起来,白云城主还是很冷静,他的脸是珠圆玉润的白,像玉石,像珍珠,但唯独不是苍白。
他承认了自己与金铭灭之间点点滴滴的联系,坦坦荡荡,因为对他来说,这并不是什么值得遮掩的事。
6小凤终于现叶孤城和西门吹雪最大的不同,他是一把剑,但更是一个人。
朗月毫不犹豫道:“查账。”
6小凤奇道:“查账?”
朗月道:“我很擅长珠心算,所以每个月都回去金铭灭查账本。”还有黄金的运输,以及为后续补货做准备,她要做的事很多,很杂,没有必要一一向6小凤汇报,只需要说出最重要的就行了。
6小凤点头,他知道月姑娘没有骗他,能够说出来,已是不易。
6小凤道:“你查账本,有何异常之处。”
朗月道:“并无。”
6小凤又道:“掌柜有何异样。”
朗悦还是冷硬道:“并无。”
一切都是正常并且井然有序的,金铭灭的掌柜就好像死于一场意外,但谁都知道,这世界上怕是没有将人吊死在房檐上这么恶毒的意外。
如果店铺没什么动静,因为仇恨而杀人的可能性就变大了。
叶孤城道:“想知道的你已经都知道了。”
6小凤先点头,又摇头,想知道的都已经知道了,但他来的目的却还有一个没有达成。
叶孤城沉声道:“你还有什么想知道的。”
6小凤正在凝视叶孤城,微笑道:“我想知道,天上的仙人也会寂寞吗?”
他不难看出,叶孤城寒星般的眼底有寂寞之色,像他这样的高手,即使像人多一点,也难免是寂寞的,因为他练的剑法,本就是只有一个人面朝大海才能练出的剑法。
没有知己,没有敌人,只有一个人与一把剑,每日晨昏从无间断的苦练,陪伴他的只有碧海蓝天。
太阿之剑,犀角不足齿其锋,剑只有耐得住磨砺,才会有锋芒,而人只有耐得住寂寞,才能成为剑。
叶孤城沉吟许久,缓缓道:“天上的仙人,定然是寂寞的。”
他感同身受似的说道:“因为只有登得够高,看见别人看不见的风景,才能成为仙人。”
6小凤安静地听他说话,他知道,这个时候,自己不需要出声,只需要有一双耳朵,默默地听人说话便够了。
叶孤城道:“我虽不是仙人,但我却是一个很骄傲的人,所以一向没有朋友,我并不在乎,因为我说站得地方已经很高,所能看见的风景是别人无法享受的。”
如果是别人说这句话6小凤也许会一笑了之,但因为是叶孤城说出这句话,他只会肃然起敬,虽然还没见过他比光更加迅更加璀璨的剑招,但6小凤却能感觉到,他的能力定然不在西门吹雪之下。
他同样是一个看一眼就让人无法忘记的人。
6小凤的语气是真诚的,他说话的度是缓慢的,每一个字从他嘴中吐出,都重逾千金,他道:“你若想要朋友,随时都可以找到。”
叶孤城看他,眼中似乎含笑,道:“你是在说自己吗?”
6小凤一愣,随后又抚掌大笑道:“不错,我说的就是自己。”
他一直是个喜欢交朋友的人,交朋友对6小凤来说是人生三大幸事之一,而与他当朋友也是个非常愉快的体验,因为他信任你就如同信任自己。
两人谈话的气氛很不错,叶孤城甚至亲自给6小凤倒了一杯白水,对一个天性骄傲的人来说,这样的举动已是认可。
朗月站在一边,脸上的表情凝重,甚至是阴沉,叶孤城看不见她的表情,6小凤也看不见她的表情。
心中的警铃被拉得叮铃铃直响,警惕的目标是在场唯一的外人6小凤。
她是个再忠心不过的仆人,满心满眼就只有白云城主,自然知道,叶孤城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露出舒心的笑容。
他确实是一个人,但也仅仅就比剑多出了一点人情味,白云城的俗物勾住飞仙的衣角,让他不能羽化而登仙。
因为武功臻至化镜而太过无聊,以至于追求更大的抱负,这种种虽然没有在叶孤城身上上演,但他却也不大能感受俗世的快乐。
他与6小凤成为朋友时,是叶孤城前半生中最接近人的一刻。
朗月:夭寿啦,城主被外面来的小妖精勾引走啦!
6小凤忽然觉得有点冷,有阴森的视线锁定在他身上,他将杯中的白水一饮而尽,眼角的余光不断打量四周,只看见低头的月姑娘与骄傲的叶孤城。
没有异常,白云城主的宅邸中,又怎么能容许有邪心之人闯入?
但那看他的眼神,又实在是太阴冷了一点。
或许是他的错觉,怎么看都没有找到视线的源头,他只能将其暂时抛到脑后。
6小凤甚至都没有怀疑一下朗月,因为他实在想不到,自己做了什么能让如月亮般高洁的女人对自己射出阴森森的眼神。
朗月:瞪得就是你,小蹄子!
6.小蹄子.凤:???
其实他真的很无辜。
南王府灯火通明,已是晚上。
南王抬头,双手背在身后,器宇轩昂,他道:“事情办得怎么样了。”
笑眯眯的年轻人道:“已经办好了。”
年轻人有一张很俊俏的脸,他的皮肤很白,头很黑,眼睛笑起来像弯弯的月牙,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藏在袖子中的右手只有四根手指头。
他看上去年轻又无害,但只要稍微有一点常识的都清楚,这世道,越是看上去无害的人,就越恐怖,如果一个人很凶恶,那他的凶恶便只停留在表面,但如果一个人看上去很温和,他的恶便可能埋藏在心底深处。
年轻人有震惊名号,在青衣楼甚至有自己的一副画像,那实在是个很大的组织,而且有数不清的高手,年轻人是第四十三座楼的楼主,被人称为夺命镖。
手指短一截,武器就要长一劫,他用链子镖,尖头可伤人,把胸膛剖开,露出一颗红彤彤,带着温热的心脏。
链条用来绞脖颈,下手轻一点,便柔软如绳索,一点一点将氧气从人的心肺中逼出来,死亡的过程因为缺氧而无比痛苦,重一点则连同脖颈一起绞碎,身体软绵绵地倒下,头扭曲地耷拉在肩膀上,死状惨烈。
他看上去有多无害,下手便有多狠,心如蛇蝎就是为他量身定做的。
金铭灭的掌柜便死在他的链子下,链子紧紧贴在人类柔软的脖颈上,知道他面色青紫,进的气出的气都归于平静才解下锁链,然后用三尺白绫挂在屋檐上,任凭人的身体迎风飘荡。
南王道:“有多少人看见了。”他希望很多人都能看见,因为这是他对叶孤城的警告。
很多人年纪越大在意的事情变越多,也越不能受屈辱,年轻时的南王就是一个很高傲的人,因为他一直在忍辱负重,心中积累的屈辱无法在皇帝面前表现,便全都转化成他的骄傲与自尊。
南王不允许别人打破他的骄傲,也不允许有人忤逆他,年纪越大越是如此。
叶孤城的“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将他的骄傲撕碎,被人看清的愤怒充斥他的大脑,便总想做出一些报复的事情来。
这是仇恨。
被仇恨蒙蔽双眼的人,做出什么都不奇怪。
夺命镖道:“没多少人看见。”
南王背在身后的手一顿,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道:“怎么回事。”他的声音已不平静,愤怒压抑在胸腔中。
夺命镖道:“金铭灭的伙计在公鸡第一遍打鸣前就已经到了店铺。”那时候还在街上的,只有被从妓院或者赌坊中扔出来的醉汹汹的懒汉,每天就知道大惊小怪地说些志怪事,哪怕他们看见了,也没有人会相信。
夺命镖想到伙计的表现,笑得更甜,他只负责做杀人的买卖,其他与他一概不想干,看那些人眼皮不抬一下就将尸体放下来,抬进无人的仓库中,除了白天黑夜不分什么时候都能见到他们的武林人士,还真是没人看见生了什么。
金铭灭的伙计,各个都是顶胆大的小伙。
随意找了一个理由,金铭灭关门一天,期间,夺命镖路过几次,竟是没有听见哪怕一两句的风言风语。
京城,是个没有秘密的地方,扔一个小石子下去就能泛起一圈又一圈的涟漪,死了个有名的掌柜,怎么看都要引起轩然大波。
他想,时间长了,掌柜不露面,肯定有人现不对,便一天路过店铺三次,观望下去。
金铭灭的位置不错,用时髦一点的词语,那就是在京城的商业中心带,一天路过三次并不是一个夸张的数字,不仅不夸张,而且还很正常。
他第二天从金铭灭门口路过,却皱眉头道:“奇事。”
确实是奇事,昨日才被他亲手勒死的掌柜竟又在笑盈盈地迎接客人,他微胖的脸上挂有一团和气的笑容,每一个进店的客人都是他的财神。
掌柜对财神爷,是应该笑脸相迎的。
听到这,南王终于绷不住他故作严肃的表情,沉声道:“你确定。”
夺命镖道:“我确定。”
他来回踱步,人内心焦灼时总要找些排解压力的好方法,他道:“莫非死人能复活。”
南王说话的声音不大,但却足够夺命镖听见,笑眯笑眯的青年朗声道:“死人,是不可能复活的。”
南王回头看他,当两人视线相交时,他焦灼的心终于沉下两三分。
他是个非常爱面子的人,很不愿意在外人面前表现出自己的不确定与弱势,他应该是骄傲的,器宇轩昂的,无懈可击的。
调整完自己的状态,就连胸膛都比刚才多挺立几分,南王道:“死人不可能复活,那你杀死的人为何会再次出现。”
他的语气中多出了一丝不信任,难不成是他根本没有杀掉金铭灭的掌柜?
花了钱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这才是他最不能容忍的。
夺命镖确定道:“不,他一定是死了。”
干一行就要有一行的规矩,做杀手的,完成任务后总是会多停留几秒确定他们的目标是真死了,而不是假死了,夺命镖对自己的身手很确定,金铭灭的掌柜不可能有活下来的可能。www.ýáńbkj.ćőm
南王冷笑道道:“他死了,但他却又出现了?”
虽有南王世子与皇帝长得一模一样为前车之鉴,但让他相信随便杀一个掌柜就有一模一样的掌柜出来顶替他是不相信的。
天底下,怎么会有如此巧的事?
夺命镖道:“死的是死人,出现的是活人。”他虽然不通此术,但却知道江湖上有一独门绝技名为易容,又有几个大师精通易容术,只要他们想,随时随地便能成为另一个人。
他自信道:“有人易容成了掌柜的样子。”
窗外,有鸟扑闪翅膀划过。
已经将罪魁祸定论为白云城主,夺命镖的死,只能证明他不仅剑术好,轻功也很好,可以在铁桶一般的南王府来去自如。
南王嘴上不说,心里却是怕的。
这世界上能够不畏惧死亡的人很少,南王并不位列其中。
江如画一个很高明的剑客,他是唯一能克制住白云城主的人。
南王阴狠道:“找个方法,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
江如画闻言一惊,脸上神色不变道:“为何要将他的身体保存下来。”
南王道:“因为我们对叶孤城的剑招一无所知。”
所有的剑招都万变不离其宗,就算是成名剑客也是一样,越是强大的剑客,就越有自己的一套用剑方法,叶孤城在江湖上出现得不多,很少有人知道他的剑是什么样的,南王意图用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来找到他的惯用剑法,分析破绽。
不得不说,他的想法很是在理,唯一的问题就是,造成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并不是叶孤城的剑招。
江如画的笑脸十分僵硬,好在他皮肤黝黑,南王也没有回头多关注他的脸,以至于并没有现江如画的失态。
他心道,如果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你对叶孤城的剑也不会有多少了解,因为这剑招并不是叶孤城的,而是他的。
忽然间,有一股荒谬的恐惧感涌上心头,男人特意用他的剑招杀死夺命镖,岂不也是故意的?
无名人知道从江湖隐匿许久的自己在南王身边,又用了自己唯一无法说破的方法激化南王与白云城主的矛盾。
江如画知道,南王是一个多么可怕,疑心多么重的老人,他在对方身边呆了很多年,也没有得到完全的信任,如果被南王现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与自己的剑招一模一样,那就算是他主动坦白,对方也会在心里怀疑。
怀疑自己在他身边别有所图,怀疑他想要南王的命。
所以江如画不能说,不仅不能说,还要想办法将事情圆过去,全部嫁祸于白云城主的头上。
南王见江如画迟迟没有答话,便侧过半张脸道:“你觉得如何?”
江如画心里有鬼,南王忽然叫他几乎让心脏停止跳动,他道:“什么如何。”
眼见老人脸上的皱纹间已经充斥不耐烦的意味,也好在他并没有真正火,南王压下性子又道:“你觉得,用什么法子将他的身体保存下来为妙?”
他此时不仅不能劝说南王将夺命镖的尸体销毁,还要顺着他的话接着编下去,因为江如画知道,南王问自己,并不是为了听取他的意见,而是要听他随声附和。
他只能道:“据说天山上的冰雪有保存身体的奇效,又兼之各色药物辅佐,便能将死人永远停留在他死亡的那一刻。”
他抬头,正巧看见夺命镖被防腐药剂浸泡的尸体,对方的眼睛始终没有合上,他的瞳孔开始涣散,但嘴角却一直挂了一抹诡异的笑。
毛骨悚然。
夜已深,静悄悄。
大船停靠在岸边,没有出一丁点儿声响。
守夜人坐在港口边上,有一阵没一阵地打瞌睡,本来,晚上是不允许有船行驶的,但有钱能使鬼推磨说的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上下都被打点好,只等晚上迎接贵客,一切都在暗中进行,除了港口的负责人,没人清楚。
他忽然听见动静,支起眼皮便看见富丽堂皇的大船停在眼前。
声音实在是太轻了,这船,就好像不是靠水流前行,而是在空中飘着,猛然降临在他的面前。
只能听见海浪拍岸的水声。
守夜人一惊,什么睡意都飞走了,他睁大眼睛,心中却不由瘆得慌。
“咕咚——”口水的吞咽声,他快要被贵客吓死了。
“嘎吱——”
船的门,被打开了。
守夜人先看见了一只纤细无比的手,那手很白,很柔嫩,莹白的皮肤在夜空中,好像闪着光。
这是一双属于绝世美人的手,他虽然没有见多太多的美人,却可以断定,这一辈子,再也见不到比这更美更柔的手。
他视线游移,一路向上,比手更白的,是女人的衣服,但那是截然不同的一种白,看不见尘埃与黑暗。
柔软的胸脯被衣服包裹,再向上,则是冷若冰霜的一张脸。
看见那张脸的瞬间,守夜人就像被从上到下浇了一桶凉水,什么邪思淫念都化为乌有,因为那张脸太美,而且是庄严宝相的美。
仙人身边的捧剑仙子,怕就是这样,美若冰霜,又凌厉得过分,稍微靠近一点,都好像会被她身上的寒气冻成冰棍。
美则美矣,却不可亵玩。
女人并没有与他交流的欲望,只是用莹白的手指夹住玉牌,向守夜人手中一扔,没让他手忙脚乱地接住,落点刚刚好。
一看那块玉牌,守夜人更加肃然起敬。
正面刻东南西北四条龙王,反面则是密密麻麻的铭文,南方十四条漕运线,还有少得不能再少的海运港口,有这块牌子,怕是龙王海下的宫殿都是去的得的。
守夜人用手帕将玉牌擦干净,毕恭毕敬地递过去,他眼睛只敢盯着地面看,万万不敢抬头多看仙子一眼,天上的明月看着柔和,近了也会刺瞎人的双眼,他只怕仙子嫌被他碰过的玉牌太脏,不肯接过去。
手上沉甸甸的重量忽然一轻,玉牌已被岚风收了回去。
没人知道她用的是什么功夫,守夜人迷迷糊糊想到这大抵是仙家手段,他听说书人道有内力深厚的大侠可隔空取物,人尚且能够做到,天上的仙子又有什么不能。
岚风将玉牌用丝帕包住,她当然是嫌弃守夜人的,谁知道他的手帕擦过些什么,或许会经过城主手中的什物,怎么着也得清理赶紧才成。
她道:“可以进城了,城主。”
叶孤城微微颔,不出声。
守夜人虽然生得丑陋,却耳聪目明,仙子的话虽听不清楚,却也捕捉到了城主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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