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
代人写情诗,这还是头一遭。
鹿兆鹏想了许久。
用谁的诗比较好。
太经典的不能给,留给自己。
思来想去,汪国振先生的不错,几十年后才会有。
拿出了纸笔,开始动起来。
就在这时,听到了外头的敲门声。
自己的居所没太多人知道,有些好奇。
出去推开门一看。正是昨天的那个旗人,自己给了她地址的。
妹子怯生生的叫了声,“老爷。”
鹿兆鹏把她接了进来。
“以后你就住这一间房。”
妹子在院子里四处打量,还是只看到了鹿兆鹏一人。
“老爷,夫人呢?”
那么大的家业,不会连女主人都没有一个吧。
四处看了下,还是没有看到人。
还以为鹿兆鹏是孤家寡人一个,毕竟还这么的年轻。
“她在西北老家,没有跟着到京城来。以后你负责的就是院子里的洒扫,做饭,洗衣服。买菜的钱,还有一些买日用品的钱,尽管到我这里来支,都要用最好的。”
鹿兆鹏把一些事情都跟她交代了一下。
看她这个样子应该还算机灵。
交代完之后又回了屋子里写诗去。
总长家公子求诗,自己得放心上些。
把纸张摊平,在上头动起笔来。
要多准备上一些情诗才行。
第一首。
爱情像一杯清茶,
爱情就像一杯清茶
来到身旁在我眼里
...
留下一个
闪着金色光泽的童话;
第二首,有你的日子总是有雨。
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
有你的日子总是有雨
有雨的日子我没有带伞
雨水淋在脸上湿在心里...
第三首,能够认识你,真好。
不知多少次
暗中祷告
只为了心中的梦
不再缥缈.....
第十首,许诺。
......
一连十首情诗,再难缠的文艺女子也该拿下才是。
“老爷,这个桌上有些灰尘,我擦一擦。”
女佣第一天就进入了状态。开始忙碌了起来。
确实积累了不少。
自己买房子已经半个月了。
这半个月来,家务事基本上没怎么动过。
她识字,看到了桌上的那几首诗。
白话诗。
不过目前白话诗的流传度还没有古诗大。
只是觉得好听。
她本是富贵家庭,自从大清没了,她家也就没落了。
自己的父亲,一点本事没有,家里的生活根本无以为继,落魄的很。
家里一些能变卖的都变卖了。
连衣服都只够一两个人穿。
一个人穿了出去,其他几个就只能光熘熘的在床上,不能出门了。
这些个旗满人,讲究个脸面,尤其是她爹,特别严重。
哪管是家里已经揭不开锅了,还要讲究个脸面。
鹿兆鹏看了下她,是个女佣。
一些跑腿的活计也不好做。在想着是不是还要再招个男的,能跑跑腿也好。….yawenba雅文吧
这些个诗还是自己跑一趟金公馆交给金七少爷比较好。
拿着东西往金公馆去。
骑上了自己的自行车,比纯人力的黄包车还要快一点。
没多久,到了金公馆,金碧辉煌,这样的房子,恐怕租的话,一个月都得上万块大洋都未必拿得下来。
走到了门边,被带枪的门卫拦住。
鹿兆鹏:“我找金燕西七少爷,麻烦传达下。我是燕西少爷诗社的朋友。”
门卫看了下鹿兆鹏,看其穿着打扮不像是骗人的。他们能给金公馆看门也有些眼力劲。
“七少爷不在,出门去了。”
“那等燕西少爷回来之后劳烦您帮着转交一下。就说是鹿歌给过来的东西。”
门卫点头答应。
给府中送东西的人太多了。
金银玉器什么的都有。
毕竟这是总长家,谁都想巴结。
总长是个清廉的,人家就想着法子的送。
送给那些个少爷小姐夫人们,多少能攀扯上些关系。
门卫掂量了下,还以为是银票,然后看着都是一些纸张,并不是钱,看来真的是什么所谓诗社的人。
花样太多了,总长家不缺钱,就用别的法子搞事情。
金少爷不在,鹿兆鹏直接离开了。
门卫拿着东西进去。
交给了金燕西的丫鬟。
或许是金少爷对这些个丫鬟仆人们很好,没有太多的拘束。
这个丫鬟看到了上面的字,直接看了起来。
金公馆中的丫鬟大多也是识字的。
虽然是丫鬟,总长家的丫鬟,并不比外头一些普通人家的闺女差。
金总长家算是非常和善的家庭。
“秋香,在看什么呢?”
“是一些诗,七少爷诗社的朋友给过来的。”
“七哥的诗社,那我得看看。”
金燕西把诗社中的作品带回来过。
如今又有新的诗作,她想瞧瞧。
和七哥聊天的时候,他哥对诗社非常满意的态度。
他也看过那些诗,确实很好。反正比自己写的好。
没有客气,直接拿过来看。
“怎么全是些情诗。”
她的岁数还小,看到这些情诗,难免有些心情激荡。
不自觉的开始想入非非。
“八妹,过来打牌了。”
“三嫂就想着在我这儿赢钱。”
“在看什么呢,这么入迷?”
“七哥诗社里写的诗。”
“老七是个不爱看书的,他能写出什么诗来,都是哄人的。”
说是这么说着,也凑过去看。她不爱看诗,就爱打牌。
凑过去看了会儿,觉得写的还不错。最起码顺口。
看到那些个情情爱爱的字眼。
连忙捂住了小妹的眼睛:“写的都是一些流氓诗,八妹,你可不许再看了。走走,跟我打牌去,别让大嫂等久了。”
她们这些女人通常都待在家里,最多的活动就是打麻将。
偶尔会出去踏青,去朋友家聚会。
聚会,大多数时候也都是打麻将。
这个年头,像她们这样的人家不会打麻将可不行。
会打麻将的人才会有交际。
小姑娘马上把所有的诗都过了一遍,只觉得作者很有才气。
还想着把手稿拿走。
但是是自己七哥诗社的东西,没经过七哥允许,随意翻动着看已经算是过分了。再拿走的话,更过分。
“三嫂,你看看这个字是不是写得很好。”
不光是诗的内容,字迹更好。
“我怎么感觉比爹写的都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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