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连千闻也有些意外。
明明回来的时候,瑟瑟的眼中已经没有明显的爱意了,为何还要执着索要安东尼?
这不是给自己树敌吗?
看着约翰频频皱眉,安东尼压抑怒火,麦克森又坚决不同意的样子,千闻都忍不住为瑟瑟捏把汗:她真是搅乱不嫌事大,不怕得罪人啊!
不过千闻不知深浅,也不会贸然提出意见。
而麦克森的拒绝,也终于惹怒了瑟瑟。
“好,好得很!”
似是怒极,无处发泄的瑟瑟又抽出她的小皮鞭,在地砖上“啪啪”地抽了几下。
“麦克森,你别忘了,你只是我们哈里斯家族的附属小贵族!是谁给你的胆量,竟然敢拒绝我的要求?”
愤怒之下,瑟瑟连自己的亲弟弟也不放过,拽着约翰的衣领,“是你吗?约翰,是你瞧不起我这个姐姐?”
约翰当然不能点头,“不,我没有这个意思。”
瑟瑟点点头,继而又逼迫他,“那你来给麦克森下命,让他把安东尼送给我!”
查尔斯家族附属于约翰,对约翰的命令必须服从。
瑟瑟的话音刚落,一旁的麦克森和安东尼,都齐齐地朝约翰跪下。
“约翰阁下,不可啊……”
约翰也闭上眼,“姐姐……”
轻叹的语气中,充满对瑟瑟的哀求,也夹杂着一丝失望和愤怒。
瑟瑟看了他很久,就在大家以为她要放弃时,她忽然甩动皮鞭,朝安东尼的胳膊抽去。
“啊——”
安东尼一声惨叫。
而瑟瑟却笑得满脸灿烂,甚至用皮鞭挑起他的下巴,“这就是你们敢违抗命令的下场!”
然后又对麦克森下了最后通牒:
“我给你10天的时间,把他送去我的庄园,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啪!”
最后一鞭抽在了麦克森的脚边,距离他的鞋面不超过1厘米,让麦克森憋红了一张脸。
瑟瑟临走,还瞪了约翰一眼,然后将千闻拉走……
千闻留了一丝精神力下来,发现麦克森拉着儿子跪在约翰面前,恳求他帮自己家族度过难关。
而约翰则面容疲倦,但依然给了他们承诺:“你们稍安勿躁,这件事……我会和父亲说明情况的。你们放心,我们家族不会让她胡闹……”
真的能吗?
听起来,瑟瑟已经不止一次做这样的事了……
看麦克森父子忧心忡忡的神色,千闻严重怀疑,约翰处理这件事的能力。
不过这都和她没关系了。
瑟瑟要带着千闻去她的庄园,可能是心口怒火难抑,一向走走歇歇的贵族大小姐,这会儿也不矫情了。连口热水都没喝,也不顾外面纷纷扬扬的大雪,就急匆匆地往回赶。
临走时,还命令护卫将她的战利品——2只黑熊的尸体,全都拖走。
“哼,休想坐享其成!”
瑟瑟本来还打算送1只黑熊给查尔斯家族,当作“聘礼”,这会儿也用不上了,扬言要把那只黑熊剁成肉酱。
马车里,瑟瑟硬拉着千闻和她同乘,一张嘴就说个不停。
一会儿咬牙切齿切齿,一会儿又倍感委屈……
千闻听了许久,也没弄懂她把坏人的戏份都演了,怎么还一副“全天下负我”的表情?
虽然瑟瑟长得美,这么委屈的样子也确实少了几分犀利,让人忍不住心生怜惜,但千闻可见过她刚才霸道不讲理的样子啊!
终于,千闻忍不住问出了自己的疑惑。
“我看你也没有多喜欢安东尼,也不是非他不可……为何非得点名要他呢?”
而且还是当着父亲的面,让做儿子的当她的男宠,这谁能忍?
但没想到,瑟瑟给出的解释,更让她无法理解。
“哼,谁稀罕那个不解风情的安东尼?我点名要他,不过是想看看查尔斯家族对我忠诚!”
千闻:“……”
大概是她目光中的无奈太明显,瑟瑟一边抠着自己的指甲,一边委委屈屈地说道:“你信不信,今天若是我的两位哥哥,看中了麦克森的哪位女儿,他就会立马换一种脸色,巴巴地把女儿送过去?”
不需千闻回应,她就继续不甘地说道:“他敢拒绝我,不过因为我是女人,没有继承家主的权利!”
“他看不起我,所以不愿意牺牲一个儿子来讨好我!”
“说不定,他还妄想等我大哥继承了家主之位后,让他的儿子娶了我呢!”
千闻似乎听懂了一点,但又有种越听越糊涂的感觉。
看着她这副表情,瑟瑟“噗嗤”一声笑了,“你那本《泛美大陆通史》是不是还没看完?”
千闻只好点点头。
书里的大部分单词,对她来说都是陌生的,所以光是啃单词就花费了不少时间。以至于,她到现在只翻了十分之一不到。
瑟瑟听到她的读书进度,笑道:“行了,你这速度太慢了,等去了我的庄园,我每天抽点时间和你讲讲。还有,光是背单词可不够,等没事的时候,我还是和你多说说泛美语吧!”
然后不等千闻反应过来,就“噼里啪啦”讲了一大堆。
千闻:“……花……水果,草莓……”
千闻只听懂了这三个词。
“哈哈哈……”
瑟瑟被逗笑了,“不错不错,连草莓这么长的单词都记住了!你很聪明!”
千闻汗颜,这是她为数不多还能记得的单词之一。
瑟瑟很认真地夸了她一番,那夸张的表情,让千闻想起幼儿园的老师……
好在,接下来的气氛,终于缓和了很多。
瑟瑟也不再是怨气冲天,冷静下来的她,又开始捯饬她满柜子的首饰,还有各种美甲工具等等。
瑟瑟的庄园,位于哈里斯家族的东南方向,从查尔斯家族出发,需要往东北方向走。全程大约需要10天,而整段路程,绝大部分都在瑟瑟的封地境内。
一路上,瑟瑟除了睡美容觉,就是和千闻说一些《泛美大陆通史》上的内容。
不得不说,贵族出身的瑟瑟是个很聪明的人,她和千闻讲解时,会用泛亚语和泛美语交叉着讲。有时候碰到一些重要的单词,还会特意举例告诉她如何使用。
临到目的地前,瑟瑟口中的内容,就变成了她的庄园。
终于,在第11天午后,她们达到了瑟瑟的庄园。
其实从几千米外,千闻就看到了庄园。
比约翰的私人庄园要大,光是庄园外的围墙,就比约翰家的要长、要高。
不仅如此,走近后,千闻才发现那石砖围墙上,雕刻着各种花草树木的造型。就连围墙顶端,也用石墩和玻璃,做出了连成一片的照明灯。甚至每隔几十米,就会出现一盆火堆。
瑟瑟骄傲地指着它们,“等到夜晚,这些灯就会被点亮,连成一片。”
千闻预估了一下庄园规模,默默叹了句:太浪费了!
不过她的注意力很快集中在大门上。
同样是铜制的大门,但瑟瑟家的大门,显然比约翰家的要更大。而真正吸引她视线的,还是那只栩栩如生的黑鹰造型,以一种展翅飞扬的姿态,盘踞在大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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