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书屋>玄幻小说>上古武仙人>第129 误入文海洞天(五)
  长安城内月如昼,

  颜回与李柏走在一条相对僻静的小街上,同行的还有两名芳龄少女,而且还是同胞姐妹,两人长相让人分辨不清。

  其中一名少女身着红衣腰佩长刀,少女一只手按在刀柄上,另一只手负在身后,神色严肃冷峻,从她的脸上几乎看不到任何表情,哪怕是和自己的亲爹走在一块儿也是如此,

  相比之下,另一位少女就显得俏皮可爱一些,少女扎着马尾辫,脸上洋溢着笑容,一路紧紧跟在李柏的身旁,但她与腰佩长刀的少女一样,他也很怕自己这个老爹,而且是很怕的那种,谁让自己这个爹可是儒家里出了名的脾气差。

  四人走的极快,只是几个呼吸间,便已经来至长安的一处城楼上,

  城楼上的瞭望塔尖,四人凭空而立,天空万里无云,不知是因为颜回站在这里望天的缘故,还是什么原因,总之今晚的月亮比往日亮了几许。

  自那把黑色长剑掠出长安后,李柏本想拦住,却被自家先生打断,这让他百思不得其解,

  “先生真要开启那方天地吗?”

  塔尖上,李柏悄然看向了身后的宁颜,“师姐你也进去吗?”

  “当然,我和姐姐已经好久没进去玩过了,那里可比中州好玩多了。”扎着两个马尾辫的颜宁忍不住开心笑道,

  “爹,这次文海洞天您打算开多久?”宁颜没有搭理李柏而是转身向着独立在最高处塔尖的颜回看去。

  李柏有些心不在焉,坐在一旁,目光看向远处那团炽焰。

  颜回破天荒地头一次回头正眼看了眼颜宁,淡淡道,

  “十天,你和宁颜都进去。”

  李柏一愣,

  “先生我也进去,正好替先生把把关,毕竟这可是先生收的最后一名弟子了。”

  每当和这个得意弟子说话时候,颜回会难得的露出一丝微笑,感慨道,

  “我不比你们还师祖,弟子三千。”

  “之前不是说差一位三千吗,师祖这些年难不成又收了一位小师叔?”宁颜诧异道,“乖乖,师祖是真厉害,难怪以前总听那些师叔们说,师祖能称教立祖,一般靠的就是学生够多。”

  “哈哈哈哈,你这话以后见到他老人家可以好好问问,”颜回朗声一笑,随后挥了挥衣袖,骤然间云起星沉,那轮原本逐渐下垂的皎月,被这位儒家之祖最得意地弟子,一袖重新拍回了天幕最顶端,整个中州的月色瞬间暗淡无光。

  长安城内有准备第二天一早去稷下学宫考试的学员,刚一挑灯夜读便发现自己已经身处一座异地青楼,醉生梦死。

  长安街头的一名蜷缩在角落里的破落少年,刚一睁眼,怎料得自己黄袍加身,富贵无双。

  还有那少女一脚踏进了一处都城,

  有刚从酒楼出来的公子哥儿,转而见来到了一处陌生的角落里,身穿麻衣,夜冷无被。

  ………….

  …………..

  类似这样的事情,整个长安层出不穷……

  城头上的颜回一脚凌空,回头对着面面相觑的三人说道,

  “你们三等会儿再进去,这一次可不一样,我会关闭之前的出口,至于怎么出来,靠你们自己,要是走不出那座洞天,就一直呆在里面吧?”

  李柏点了点头,双手作揖,

  “恭送先生。”

  “爹,你下次什么时候回来?”宁颜装作有些不舍得样子,眼角莹光流露。

  颜宁神色有些不解,她瞥了瞥城外,那个人很奇怪,但自家老爹却是只字未提,难不成他就是爹选中的关门弟子?

  颜回似乎可以看出颜宁的心声,轻轻摇了摇头,随后扶摇而上。

  留在城头上的三人,李柏先是开口道,

  “两位师姐咱们一起?”

  宁颜拉了拉李柏的胳膊,

  “别理她,让她自己一个人,我们俩一起!”

  宁颜朝着颜宁扬了扬脑袋,很是得意,

  “师姐….”李柏表情有些生硬,支支吾吾道,“一起吧师姐,三个人也好有个照应。”

  颜宁随着自己妹妹冷哼一声,头一扭,随后消失在原地。

  “你看,姐姐从小就喜欢独来独往,咱们不管她。”

  李柏摸了摸脑袋,看着少女远去的踪迹,宁颜已经进入那片天地了。

  “走啦师弟”宁颜不知何时手里多了一把长剑,随着身前就是一剑砍下,

  李柏看了眼长安后,与宁颜共赴文海洞天。

  这座文海洞天传说是颜圣人当年斩杀一位神灵所炼化的一方小天地,与道门的洞天福地有异曲同工之妙,里面生有天地,有百姓,有修行者,只不过他们的境界却是不能到陆地仙人,除了颜圣人自己外,其余从外入内的修行者,但凡修为超过炼虚者,皆会被压制在炼虚境,至于炼虚之下,则是畅通无阻。

  ———————

  长安城外,右臂高举“承影”的陆沉,对着已经开始连连后退的段存,面目表情的说道,

  “接我一剑?”

  段存冷笑道,仔细看着这尊浑身炽焰的少年,突然恍然大悟,连忙大笑道,

  “我们都是同类人罢了,哦,不对,你不是人……”

  话音刚落,陆沉一剑劈下,赤色的剑光像是一条火龙携神火燃尽众生。

  四周灵气以及山水气运,仿佛也要被这剑气火龙疯狂抽干,

  段存没有反抗,这一剑他挡不下,这个少年他自然看出跟脚了,如果说神灵也有品秩的话,他作为城隍,而自己眼前这位差不多就是那火部大神,或许更高,这已经不是境界上的距离了,而是作为神灵之间的那道神性。

  只不过令段存没想到的是,原本天地如火炉,下一刻却如甘霖天降,凉爽了不少,那个浑身炽焰的少年早已经消失不见,包括那条恐怖的剑气火龙。

  刚喘口气的段存,肩膀上出现了一双大手,

  段存转身望去,是一名儒衫中年男子,面带微笑,

  儒衫男子五指死死抓住段存,随后身形忽然拔地而起,

  段存可以肯定,他这一生从未见过有境界比此时这位儒衫男子还要高深的人,只是一个刹那,两人便已经来到了星河,

  儒衫男子拍了拍手,指着这一片星河笑道,

  “放逐星河。”

  —————————

  文海洞天,

  陵州大地在天启十四年的四月依旧是岁暮天寒。

  这一年,

  蛮荒妖族大败人族九州。

  以陵州山海关西线为始,绵延至十万里外的极北殇州,几乎所有战线全被打穿。

  人族重创,

  不得不虚与委蛇求和。

  日轮国。

  “广陵江”南边的凤阳城以西三千里外有个小镇,

  小镇名唤“平乐”,意为平安喜乐,是个吉祥的名字。

  广陵江以南的疆域,皆被称作江南,平乐镇也算是江南的边陲小镇了,

  小镇的西面再往前走上百里便是蛮荒天地。

  虽说人族已经将山海关矗立在了蛮荒,

  但蛮荒的一些大道规矩却不曾被圣人点化,不算真的人间。

  青藤白墙黑瓦,石头镂花窗户,雕梁画栋门楼是大多江南小镇的特色。

  拂晓时分,平乐镇的一处弄巷里,一名穿着朴素少年,已经草草起床开始忙活一天的生计。

  单薄的被褥实在是留不住热气,所以少年很小的时候就习惯早睡早起,因为在他看来这样最起码可以少受点冻。

  少年姓余名庆,今年十四岁,爹娘已逝,是镇上为数不多的破落户。

  在这个芝麻大点儿的小镇里,余庆唯一的亲戚就只有二叔一家。

  余庆二叔的名字叫余臣,是个本分的木匠,算得上是平乐镇上难得一见的手艺人,

  平日里的余臣负责给小镇上的住户打一些桌椅板凳什么的,日子也还过得去,当然了,比起余庆来说是好上不少的。

  余臣一家子就住在余庆家的隔壁,两家虽只有一墙之隔,却是有着天壤之别,

  余庆家徒四壁,自爹娘走后,原本热热闹闹的小院也变得鸦默鹊静。

  院子里现如今还晾晒着余庆从河边抓上来的河虾,草鱼……。

  但凡河里能吃的,余庆都会捉回家吃,

  吃不完就破腹开脏,放在太阳下晒干腌制,留着下次的不时之需。

  除了这些可以用手捕捞上来的水货,

  院子里基本上也就没啥东西了,

  几个破旧的瓦罐,一个自己搭建的土灶台,几条板凳,一口水井,仅此而已。

  堂屋是余庆爹娘还在的时候建的,时隔多年早已是漏风滴雨,

  屋内一张床,一个柜子,除此之外别无他物。

  反观二叔余臣一家,院内凉亭阁楼应有尽有,地上铺着厚厚的青石板砖,而且光是院子就比余庆家大上一倍不止,是小镇上典型的富裕人家。

  二叔家的厨房每天一早都会飘来阵阵的肉香,

  这得益于他们家的婢女“云香”每天起的竟然比余庆还早。

  余庆起床后,便蹲在了门口的台阶上,仰头望向东方,一片赤红。

  他今天忽然有些想老爹和娘亲了。

  余庆至今还清晰记得,五年前的一个秋日里,

  小镇上的一位衙役送来了老爹阵亡的消息。

  娘亲听完后整个人昏迷了三天,随后身子一天不如一天,最后瘦的皮包骨头不能见人。

  当时年幼的余庆托二叔帮自己卖掉了家里所有能卖的东西,只希望可以治好娘亲。

  但厄运总找苦命人,麻绳专挑细处断。

  娘亲还是在那个冬天的傍晚闭眼了,

  临终前,娘亲拉着余庆的手,嘴里说道,

  “我的小庆儿,你以后一个人要好好的呀,娘亲要去陪你爹了,你爹啊这个人就是太老实,我怕他在下面被人家欺负,你说好不好啊。”

  余庆那天强忍着泪水,破天荒地没有哭,而是轻轻点了点头。

  他记得娘亲拉着他的手,最后对自己说了句:

  “莫向外求!”

  自那天之后,

  镇上的人都传余家的余庆变成了一个傻子,

  他娘死了都没有哭。

  山海关距离这座小镇差不多三千里,小镇与山海关的那片荒原上,一袭白衣少年脚踩一把通体宽大黑色斩铁剑独自在这里漂泊了许些时日,好在让他找到了一份地图,这才从妖族那边回来了。

  陆沉以此记得自己那一剑明明已经快要杀了那个段存了,但却被人挡住了,随后那人身体竟然横穿剑气,一步来到自己身前,对着自己轻轻向后推去,

  随后,他就来到了这里。

  这座当地人称之的“神乐大地”,这里的时间轨迹和人间出奇的相似,好像是有人刻意而为之,以这座天地来推演那座真正的人间。

  有趣的是,这里竟然和九州的地理地名也不经相同,也有妖族,有修行者,只不过都是些境界低下的小妖,而且数量极少,这里的天道似乎有些古怪,修行者无法跻身更高的境界,陆沉前日在这里和一位妖王动起了手,差不多也就四境巅峰这样,陆沉没打过他,溜了,

  那妖王见陆沉精通妖族语言,竟然也没有为难,放任其离去。

  “真是倒了霉了,怎么这事让我碰上了,晦气!”

  荒原上空无一人,陆沉发泄一声后,御剑而起,对着干燥龟裂的大地不断砍去,剑气像是不要钱似的,不断充斥在这片三千里的荒原上,陆沉就这样一直向前走去,这里灵气稀薄,所以这三千里让陆沉有些吃力,他发誓一定揪出把自己送进这里的人,然后好好说道说道,以德服人!

  ——————————

  习惯了每天看日出日落的余庆,就这样呆呆地坐在堂屋门前,

  一直到了晌午,原本寂静的小院内,余庆听到了一声熟悉的声音。

  “余庆!我爹喊你去我家吃饭。”

  余庆抬了抬头,朝着院墙对面露出一副天真无邪地笑容以做回应。

  说话的人是余庆的大哥,是二叔的嫡长子,名字叫做余愚,他比余庆大上三岁,整个人生的人高马大,随他二叔。奇书屋

  二叔余臣一共有三个孩子,两女一男,

  大哥叫余愚,二姐叫余渔,小妹叫余余。

  说起余愚,他的日子过的可比余庆过的要舒坦多了,他每天可以上学,可以吃肉,可以有新衣服穿,而且他还有自己的丫鬟,是镇上人口中那种“别人家的孩子”。

  平乐镇临近西海,空气潮湿,这也导致了木材建筑家具在这里很容易腐烂,所以二叔的生意很好,还专门给余庆的三个堂兄妹们找了个丫鬟。

  平乐镇家家户户的青砖院墙都不是很高,就像余庆与二叔家这样,就算不用踮起脚尖也可以看到院内的景象。

  相比余庆,余愚的穿着看起来要好上不少,锦绣的白棉袄,头上还插着一根好看的玉簪,五官白净,只不过一脸睡眼惺忪地神态,看着应该是刚起床,

  余庆穿的就比较寒酸了,一件薄薄的单衣,胳肢窝以及后背、膝盖都有几个大小不一的布丁,披着一头乌黑的长发,脸上有些脏兮兮地,看着有些不修边幅,

  但余庆的样貌还是比较俊俏的,比起余愚来说要漂亮很多,只不过余庆习惯了一直灰头土脸的样子,反正小镇上的人都把他当成一个傻子。

  余愚盯着一脸傻笑的余庆,收缩了一下瞳孔,眯着眼,讥笑一声:

  “傻子!”

  余庆还是一副笑脸,轻轻摇了摇头,

  “我不饿。”

  不知何时,一名穿着青色棉袄的少女出现在了余愚的边上,

  她双手扶在墙头上,看样子应该是脚下垫着一个板凳,她有一双极好看的桃花眼,面带笑容,张口道:

  “夫人说,今日是清明,庆少爷应该去祭奠生父生母。”

  余愚听到这话,瞥了眼云香,目光里有一些不悦,自家这个婢女啥都好,就是平日里有些碎嘴,话多!

  一旁的云香,被余愚这么一撇,顿时有些不知所措,装作一副怯怯弱弱的模样。

  “余庆,我今天要和余渔去私塾,没法和你去祭奠大伯大娘了,你若是饿了,我让云香给你留着。”余愚好意的提醒一声。

  “没事的大哥,我真的不饿。”余庆淡淡一笑,不为所动。

  少顷,

  院门外,

  先是有人推开了院门,随后有一道浑厚的嗓音接踵而至:

  “庆儿,今天给你爹娘扫完墓便早些回来,咱们一家子好久没坐在一块儿吃过饭了。”

  小院门口处,一位身形壮硕的汉子,肩膀上扛着一个木箱子,缓缓走进院内,打量着坐在地上的余庆。

  余庆并未起身,依旧和往常一样,傻笑一声,嘴上答非所问道:

  “去你家吃饭收钱不二叔。”

  汉子愣了愣,长叹一声,

  “不收你钱,在二叔家吃饭不要钱。”

  余庆“哦”了一声,开始望着太阳,

  他看太阳的时候,眼睛没有眨动,就这样一直看着,让人觉得很是奇怪。

  院墙上的余愚转头看着院内的自家老爹,开口询问道:

  “爹,余庆这病还有得治吗?”

  汉子没有说话,只是环顾了一圈,视线扫过余庆的时候,稍有停滞,

  站在余愚边上的云香,壮了壮胆子,小声插嘴道:

  “庆少爷估计是真傻了,这种病我听镇上的老人说,治不好的。”

  原本面目表情的余臣,此刻听到云香的话后,顿时间脸色变得阴沉下来,斜眼怒斥道:

  “多嘴!下次再听到你说这样的话,小心我把你卖到窑子里!”

  余愚也跟着瞪了眼云香,开口道:

  “呆在这里做什么,还不去准备膳食?”

  “是,奴婢知错了,这就去”云香低着头,像是一头受惊的麋鹿,满脸的惊慌。

  云香走后,余愚与父亲拱了拱手,

  “那孩儿先回去吃饭了。”

  汉子点了点头,

  他是个言语不多的人,即使是对自己的儿子闺女也是如此,但对余庆,他可以话多一点。

  空荡荡的院子里,只剩下余庆与二叔余臣。

  余臣将肩膀上的木箱随意丢在了地上,上前与余庆一起坐在了台阶上,许久后幽幽道:

  “庆儿,和二叔学做木匠吧,可以吃饱饭的。”

  余庆目光盯着太阳,傻傻地看着,他没有回答余臣,如往昔。

  在余庆爹娘相继离世的这几年,他起初去镇子上的武馆打过杂,不到半年武馆便关门了,随后余庆又又去了铁匠铺,铁匠铺的那个老人还没将手艺传给余庆,便得了一场大病离世,铁匠铺也算是呆不下去了,余庆便又去了一家酒楼当跑堂的小二,没过两月,酒楼在一个夜间燃起了一场大火……….。

  最后镇上的人都传余庆是祸斗转世,是不祥之人,先克死了爹,又克死了娘,一时间小镇上的百姓对余庆明面上指指点点,背地里更是议论纷纷。

  余庆的二婶又是个尖酸刻薄的妇人,对这个霉运当头的侄子自然是能避而远之最好,哪里敢让余庆跟着自家男人学手艺,余庆自己也是如此,他怕自己真的是那祸斗一样的孽畜,将二叔一家也搞得鸡犬不宁,所以二叔即便隔三差五的苦口婆心劝诫自己学木匠,他也是置之不理。

  这些年来,余庆独自一人在小镇上做一些不讨喜的活计,

  有给人送过信件,给衙门里的仵作背过尸体,替人上山采药,替人处理一些不易见光的荤事,总之别人不愿做的事情,余庆都干,

  为了娘亲的那句“莫向外求”,这些年来他没有用过二叔一两银子,去隔壁吃饭的次数也是寥寥无几。

  叔侄二人就这样坐了许久,最后余臣长叹一口气后,悄悄地捡起地上的木箱,离开了小院,临行前还不忘将木门给关了上去,

  只留下院子里,一个人望日的少年。

  天上那轮悬着的火球,最终被一抹不客的乌云遮了半边,余庆方才收回视线,

  他起身走向门外,穿街过巷,手里拎着从街上买的一摞白黄的祭奠钱纸,

  爹娘的坟墓在小镇的东面,余庆家在小镇的西面,两者间相差近二十里,余庆拎着纸钱就这样一路狂奔,不到半柱香的功夫,余庆便跑出了小镇,

  余庆的记性很好,他在武馆里打杂期间,偶尔也会趴在柱子旁,看着那群花了大价钱来学武的少年,在宽敞的庭院里耍着武馆老师傅教的拳法,虎虎生风,

  余庆看了一遍后,有时候也会在家里悄悄地打上几遍,但最后余庆发现,这些招式似乎也没啥作用,也只能强身健体罢了,

  不过余庆按照那位老师傅的说的,“练拳不练真,三年鬼上身,练拳练到真,一拳打鬼神。”,

  为了这句话,余庆每天在夜里,都会默默地打拳,记不清打了多少次,但自己确实比以前跑的快了很多,

  镇上的那些有钱人家的少年欺负他时,他就跑,反正他们也追不上自己。

  ————————

  平乐镇位于陵州的最西端,方圆近千里皆无人烟,距离最近的凤阳城也还有三千里之遥,

  小镇也无城墙环绕,只有几道破旧不堪的城墙,因为在这里根本不用担心安全这个问题,别说流寇土匪了,就连附近的山神、土地老儿都不想来这里收些香火,

  小镇的东面倒是有一座旧的牌楼,上面的字迹早已分辨不清,隐约间只可以看到一个“剑”字,这座牌楼也算是小镇上为数不多的脸面了。

  小镇东面的不远处,是一座墓园,依山傍水,风景秀丽。

  镇上的人会将离世的亲人埋葬在这块山清水秀的地方。

  墓群的后面,有一座儿夫妻合葬的墓碑,

  这座新坟四周没有一根杂草,被收拾地干干净净,

  墓碑前,

  余庆将披落在肩头的青丝用一根桃木簪束了起来,原本脏兮兮地脸庞,也被余庆在一个小溪旁使劲儿的洗了干净。

  每次余庆来到这里都会将头发束起,脸庞洗净,

  这里住着他的爹娘,他希望爹娘可以看见自己过得也许不是很好,但也不是很坏。

  “爹,娘,今年的天气古怪的很,这都四月了还是这么冷,不过你们放心,庆儿不怕冷,庆儿现在每天都过得很好,你看,我用赚来的钱给你们买了新衣裳………..”

  余庆蹲在了墓碑前自言自语地说道,面带笑容,说到这里,少年停顿了一刻,又说道:

  “阿爹,阿娘,我真的好想你们啊……”

  四周依旧和往常一样,寒风凛冽,

  没有人回答少年的哭诉,只有寒风从耳旁呼啸而过。

  余庆躺在了爹娘的边上,

  在这座墓园里面,他什么都不怕,即使到了夜间。

  但其实余庆很害怕一件事情,

  他怕自己真的是那不祥之人,是自己的“不详”克死了爹娘。

  时间过得很快,

  天幕上的那轮火球在西面缓缓下垂,月明星稀,很是好看。

  余庆靠着墓碑不知不觉间已经睡了一下午,醒来时发现原来天已经黑了。

  今晚的月亮很亮,星星也很美,

  一条璀璨的星河横挂在夜幕上。

  少年肩头载着星月,独自而行。

  余庆九岁之前上过两年私塾,他记得书上有位白先生曾在诗中写下过这样一句话:

  “从自童年起,我便独自一人照顾着历代的星辰。”

  那首诗的名字,余庆记得,叫做“孤独”。

  待余庆回到小镇的时候,街道上依旧还有没打烊的几家酒肆,几缕灯火在夜色下显得有些格外明亮,

  所谓料峭春寒冻杀少年,余庆觉得今晚的小镇更加清冷。

  每年小镇上总会有几个老人被这“倒春寒”撂倒在屋内,

  冬季与春季交替的那段时日,天地间反而会更加的严寒,

  今年的“倒春寒”更是如此,连续两月天气一天比一天的冷,简直就是不像话。

  余庆家住的巷子叫做“守经巷”,巷子里除了余庆与余臣两家外,还有六家住户,皆是身世清白的百姓人家。

  余庆回到巷子后,住在巷子尽头处的一户门户,有人推开了自家院门。

  开门的人是个比余庆还要邋遢的中年汉子,

  汉子一开门就探出脑袋,冲着站在巷子里的余庆骂骂咧咧道:

  “小王八蛋!你小子今天人死哪里去了,知不知道老子今天背了多少个死鬼,找了半天也不见你小子人影!”

  余庆翻了翻白眼,这个汉子和自己的情况差不多,爹娘在前几年也相继去世了,是个光棍,与余庆一样,做一些下九流的事情维持生计,

  面对汉子的言语,余庆早就习以为常,若是因为几句言语便与人恼火大动干戈,那余庆还不如直接一头扎进河里,这样既省心还省事。

  在这个平乐镇里,像余庆这样的贫寒子弟有不少,但像汉子这样的人却是不多,

  汉子从来不认为自己比别人差到那里,大家都是人,只不过大家各有各的过法罢了,

  正所谓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大家井水不犯河水,相互安好就行。

  余庆对汉子没好气道:

  “今天清明,你不去给你爹娘烧些纸钱啊?”

  汉子一听,连忙拍了拍脑门儿,这酒一喝多,连日子都忘记了。

  汉子勾了勾手,笑嘻嘻道,

  “余庆,上次你请我喝二两酒,今天我请你吃烧鸡。”

  余庆也没客气,原本准备回去睡觉的,这会儿听到有烧鸡,才发觉五脏庙今天空空如也。

  汉子的小院内与余庆简直如出一辙,一张酒桌上,摆放着一坛子酒,一只用荷叶包起来的烧鸡,

  烧鸡有些冷了,但没有解开上面的麻线。

  这个汉子今天背了一天的尸体,赚了些银两,他等余庆好长时间了,但迟迟没看到这家伙人。

  酒桌上,汉子兴高采烈的解开荷叶,嘴里念念有词:

  “你看,这特娘的鸡都冷透了,你小子说这事怎么说?”

  余庆指了指院内的厨房,

  汉子皱了皱眉头,貌似自己连烧锅都不会,敷衍道:

  “行了,行了,冷烧鸡吃起来才香。”

  说着,汉子毫不犹豫地将两只鸡腿递给了余庆,自己则是将鸡头薅了下来,就着刚打的散酒,慢吞吞地品尝着这许久才能吃一次的荤腥。

  余庆接过一只鸡腿,

  “另一只给你,我吃一个就行了。”

  汉子抬起头,啧啧笑道:

  “还算你小子有点良心,不过我不喜欢吃这鸡腿,年轻那会儿吃腻了,你自己吃吧,你看你瘦了吧唧的,下次背尸体的时候,要不然我还得帮你。”

  余庆愕然,低头看着手里还泛着油光的烧鸡,突然一本正经道:

  “老苏啊,说实话你这个人挺好的,要不是长得有些不济,我估计你还是有机会讨到媳妇儿的。”

  汉子叫苏甲,这个姓在小镇里只此一家。

  苏甲原本啃着的鸡头,被余庆这么一说,顿时间觉得这鸡头它不香了,头一扭,端起酒碗,故作高深的样子,唏嘘道:

  “余庆,你可不要学我,以后万一遇到自己喜欢的姑娘,就一定下手要快,要不然以后人家跟了别的男人,有你哭的时候,到时候,你余庆,我苏甲,真的成了小镇上的光棍儿邻居了。”

  余庆不以为然,将吃完的鸡骨头,扔到了外面的巷子里,用衣袖擦了擦嘴,

  “你放心,我长得这么好看,肯定能说到媳妇儿。”

  苏甲撇了撇嘴,

  “臭小子把你得瑟的,你那便宜爹娘倒是给你一副好皮囊,但可惜和你苏哥我比起来还是差了那么一丝丝的……境界。”

  “境界?”余庆拿起另外一只鸡腿,正准备下咽,问道:“老苏啊,你能有什么境界,难不成三十多岁的老光棍儿也算一种境界?”

  余庆接着又竖起大拇指,乐呵呵地说道,

  “这样说来,老苏你的境界确实在咱们镇子里算是很高的啦,比我强!”

  苏甲打了个酒嗝儿,岔开话题,摸了摸下巴上乱糟糟的胡茬,低声啧啧道,

  “小庆啊,今天我在咱们镇上看到几个外乡人,其中一个娘们儿的胸脯,真的能把人给憋岔气咯。”

  余庆眼睛一眨,好奇问道:

  “那娘们儿难不成是个练家子?”

  苏甲愣了愣,

  “你小子难不成真是个傻子?”

  余庆一头雾水,继续啃着手中的鸡腿。

  苏甲起身从屋子里翻箱倒柜的拿出一张字条,上面写着密密麻麻的文字,回到酒桌后递给了余庆,说道:

  “这上面的药材你明天去山上采了,这是衙门里张老爷给的好差事,去一趟十两银子。”

  余庆接过苏甲递来的信纸,大致看了下,都是些寻常可见的药材,不解道:

  “你怎么和衙门里的人搅和到一块儿了?”

  苏甲一脸得意的笑道:

  “张老爷他爹死了,我去背的尸,顺便接了这活儿,张老爷怕死的很,不知道在哪找人求的一个方子,说是能延年益寿,这不,我苏某人自告奋勇替你接了这活儿。”

  余庆点了点头,

  “回头你七我三。”

  苏甲皱了皱眉,不知为何突然脸色有些阴晴不定,沉声道:

  “余庆,你是不是脑子有病!你自己采的药为什么要分给我,还我七你三!像你这样的人,以后和人打交道不吃亏才怪,你难不成真的要做一个烂好人,你爹你娘死的那两年,我记得你还是有些银子的吧,是你娘留给你读书的,你倒好,半路不知从哪捡回来一个半死不活的丫头,把银子都花在那丫头片子身上了,结果人家治好了身子,你成穷光蛋了。这也就罢了,你要是把人留在家里当个媳妇儿也还好,结果呢?人家就待了半年就走了,到头来书都没读成!你这点倒是真洒脱,孑然一身,年纪轻轻的就成了一个镇上人人看不起的破落户!”

  不知为何,苏甲今天的话特别多,也很难听,

  尤其是当余庆考虑都没有考虑,就直接脱口而出说道“你七我三”那句时,汉子陡然间气势一变,如一座高山,令人仰止。

  他苏甲不想看到余庆做一个烂好人,做一个傻子,这个世道,最不需要的便是这种像余庆一样的“老实人”!

  余庆低着头,默不作声,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他没觉得苏甲说的有错,可他觉得自己做的也没错,人家苏甲给自己找的差事,给他多一点银子也是应该的。

  至于那个姑娘,余庆救她纯粹觉得她快要死了,身上流了那么多血,到处都是伤痕,要是自己不把她从山上带回来,她可能真的会一个人死在山上,

  在读书与救人之间,余庆觉得救人更重要些,

  读书可以以后赚钱进私塾,但人死了,那可就真的没了。

  况且这些年自己没事儿的时候就会趴在私塾的窗户边,看着里面的先生教书识字,他觉得这样也挺好。

  读书救人两不误。

  苏甲或许觉得自己今天话说的有些重了,咳嗽了两声,缓解了一下气氛,

  “余庆,这两天小心点,最近镇上可能不会太安静了。”

  余庆吃完最后一根鸡腿的时候,还不忘将那根骨头扔进了巷子里,起身笑道:

  “能有什么不安静的,难不成张老爷明天就请了戏班子给老太爷唱一天?”

  “哈哈哈哈哈,你小子脑子里想的什么乱七八糟的,总之明天如果在镇上看见外乡人的话,尽量避开就行了。”苏甲仰头喝了一大碗酒,斜眼道,“听我的,准没错!”

  余庆有些丈二和尚摸不到脑袋,

  在与苏甲随便闲聊了几句后便起身离去,

  上山采药。

  院内的苏甲,不知何时已经趴在桌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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