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书屋>都市小说>林义龙怀特豪斯>3 双庆大厦
  林义龙算是知道为什么许振坤希望他去西贡渔村了,他对面的这位先生在香江的暂住地并不是那种知名的被陈年老梗称为“望北楼”的豪华酒店,而是位于双庆大厦的某个青年旅馆。很显然,这位先生的穿着与中区的商业氛围并不搭界,而更像走投无路的打工者。

  这样的落魄以至于需要让许振坤把三人的会面地点变到了一个购物中心的广式茶楼的单间里,穿西服正装果然是没什么用的。

  “......所以,我想利用林先生的特长,让我能够去别的地方。”林义龙对面的一个跟他和许振坤年龄相仿的人这样说道。

  “可是,在振坤的帮助下,您已经有了可以随便外出的资本。”林义龙听到来人的背景之后,就考虑拒绝,“假如我接手的话,大概也会交给振坤。所以,我不太明白找我来到底有什么事。”

  “我主要不想生活在担惊受怕中。”来人说道,“我现在每天到香江这些日子,每天寓居在双庆大厦的一个青年旅馆中。能联系的,也只有振坤一个人。”

  “我当然理解没人想要这样。“林义龙答道,“所以,我更想问一个直接的问题,如果您觉得这个问题合适的话,就回答,如果不合适,请一定保持缄默。无论是我还是其他受委托的律师,由于我们职业合规限制,明知这些情况而决定我们的代理与否,我们会被处罚。所以,请如实回答我的问题,可如果我们不问,请不要画蛇添足地给其他回答。”

  “你问吧。”

  “您放到振坤这里的钱,都是来源合法的么?或者说,是不会被当局认为是非法来源的情况。”

  “我相信,每一笔都是经得起查证的。”

  “但是?”

  “可能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认为这是合理的。”来人十分审慎地考虑着用词,答道。

  “Hmm。”林义龙轻哼了一下,“有点意思。”

  “什么意思?”

  “我作为您可能的代理人,需要知道一些实话。”林义龙立即更换了问题,“除了在振坤这儿的资产,您那里还有没有什么别的隐秘资产?”

  “没有了。”

  “如果再有其他的被隐秘起来的资产被他人挖掘出来,你需要明白最差的情况!”

  “什么情况?”

  “您会因为违反目的国法律而被遣送。”林义龙把话说得很明白,“如果一些事情您不向我们说出,而是到时候被别人爆出,我们如果为此被律师协会停职,您需要付全部责任。”

  “明白了。我确信交给许先生的资产已经是全部的了,没有任何隐瞒。”林义龙对面的这位先生说话了。

  “我需要看看您的护照。”林义龙说道。

  来人说着,拿出了一本护照,非常信任地交给林义龙。

  林义龙查看了各种签证页,把护照还给了对面这位先生。

  “我大概明白了。”林义龙从钱夹里取到了一张名片,交给对面的先生,“明天我会给先生打电话,以便确认其他信息。”

  说罢,林义龙整理了一下衣衫,不顾许振坤眼神中的探寻之意,兀自扬长而去。

  坐着天星小轮,林义龙回到了中区码头,回到了些许安静的咖啡店,他必须决定到底要不要受理这份委托。

  在一个实体公司法人的份额分配中,对小股东来说,大股东占据天然优势——因为往往大股东通过任命自己和自己亲信为董事会成员而直接介入经营,可以决定具体的事务,优先获得具体的商业信息——在信息不对称的前提下,小股东几乎只能任大股东宰割;这种弱势也是相对的,正因为大股东在具体经营的优势,只要有表面上的证据(primafacieevidence)小股东觉得公司财产对大股东的个人财产存在利益输送,就可以去告诉其职务侵占。

  不成熟市场的现实让普通人觉得这种利益输送是当然的:相对应地,在公司法人需要融资的时候,大股东也会以个人名义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以至于这种告诉只要被受理,只要认真细致的调查,总能被查出一些问题。

  刑事调查取证需要时间,这些大股东往往会被羁押长达几个月之久。对一些高估值的初创企业,考虑到“资金巨大”的等情节,往往会在调查程序来回好多个回合。到了最后,即使大股东无罪,也有很大可能会被弄得灰心丧气,对外出卖公司股权或者自己持有的知识产权——一些企业就可以低价收购这些财产。

  在某种考量来看,通过行政手段打击商业竞争中的对手,哪怕只是一个调查,也算是商业竞争的某种手段,只不过十分下作。

  有一些心高气傲的人,自然受不了其中的委屈,比如林义龙刚刚遇见的那位先生,会选择离开。

  林义龙对其到底构不构成侵占罪毫无兴趣,这不是他受理的问题。他在乎的问题是,如果这位先生处于刑事调查中,他现在作为持有两地牌照律师,应不应该提供帮助其获得“超过司法管辖范围”的这一便利的法律援助。

  “你果然在这里?”许振坤叹道。

  “你跟他关系非常熟悉吧。”林义龙问道。

  “是,跟我一个大学的。”许振坤爽朗地直接承认了,“他需要我帮忙,我没法推脱。”

  “不用解释了。”林义龙答道,“有些事儿,我是不能直接跟他说的。”

  “什么意思?”

  “怎么说呢,你知道,我们是不能去主动挑拨或者怂恿某种行为,因为违反法律。可是......”林义龙故意停顿了一下,“我们可以指出那种情形能够达到什么样的目标要求。或者说,就算换一个其他律师也能达到同样的效果。”m.ýáńbkj.ćőm

  “事实上不是一码事吗?”许振坤反问道。

  “完全不同。”林义龙苦笑道,“这就好像‘主动披露义务’和‘如实回答义务’的区别差不多。”

  许振坤沉默了一分钟,然后点了点头。

  “......所以,我只能代理这方面的事。”林义龙随即拨通了刚才那位先生的电话,告知了他的受理决定,“但其他的问题,我实在是爱莫能助。我只能建议你去找一个这方面的专家,他的名字是........” 奇书屋为你提供最快的林义龙怀特豪斯更新,3 双庆大厦免费阅读。https://www.yanbk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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