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存者们在杨本生的指挥下,花费一周时间把一部分丛林清理推平,同时将得到的木料用于外城房屋的修建。新修建的外城区域还没有城墙,只有一座孤零零的石砌大门。不过地面已经被初步夯实,期间林茜找到一名从者,共享她的土系能力。那人郎华见过一次,是个寡言少语又秀气的小姑娘。从这座石砌大门到内城的一段硬化道路,就是她们师徒两人的杰作。
在杨本生的规划中,弧形城墙以内的外城区域,宽约2千米,长约5千米。外城将以入城大道为分界线,划分为东西两部分。西面较为宽敞,主要是平民区和生活区。新来投奔的难民在经由郑月瑛所在的人事部登记后首先被安置在这里。入城大道的东面的建筑相对密集,靠近道路部分是空旷的演武场,远处则主要作为军队的营地。建好外城城墙后,在狼崖城东西两侧仍有大片的空地,这段缓坡土地肥沃,紧邻环绕风尾山的河流“齐水”,郎华打算让人在开春后开荒种上庄稼。
内城中,原本设立在城门内左右两侧的临时营房,如今成为了一小撮人的专属住所。一些新近觉醒的低阶能力者,以及经过高层挑选出的潜力较高的小队成员,将在这里拥有自己的一个房间。虽然比不得城中心的那些独栋别墅,但有着这间三十平米的屋子,他们总算不必和其他人挤在外城的集体宿舍里,也算找回了一点文明的感觉。
毕竟能在内城中居住,本就是一种来自高层的荣誉和认可。当然那些被筛选出拥有特长的人,具备了在末世中被利用的价值,同样也被特别准许住在这里。不过他们和战斗人员的房间是分隔在城门两侧的,平时的工作内容没什么交集,也不会有太多来往。
从城墙下的营房区域再向里走,经过一片宽阔的公园广场,就来到了内城的核心区域。中央是兼任指挥所的城主府,以及办理各项手续、发布赏金任务的公民大厅。
吴克的刀剑作坊位于内城西侧,紧紧挨着狼崖城的材料库房,以及重兵把守的军火库。这里还有一座两层小楼,主要作为核心成员的能力评测场所,常常在夜深人静时还传出练习的声音。
此时在半开放式的工作间中,郎华正从吴克手中接过一把细长的苗刀。这刀刀柄采用红木包铜,护手也是椭圆的黄铜板材。靠近刀背处有一道深长的血槽,刀身表面有一层棕绿色的氧化层,像是古铜表面掺进了橄榄色,在黑暗中锋芒不显。一旦有光照射过来,便可见刀锋处是一道靓丽的紫红,看起来十分漂亮。
苗刀的刀身修长形似麦苗,故此才被称为苗刀。郎华拿起来随手舞了一个刀花,便听得刀身划过空气时发出轻微啸响。注入晶能之后,刀身微微发红发热,给郎华带来无比熟悉的手感。
见到郎华舞刀,吴克眼睛一跳。
他也是玩刀的老人儿了,一看郎华的手法便知其中深浅。对方这个年纪,还有一手好刀法,实在是难得。想到这里,吴克对郎华这个“小首领”的佩服不禁再上一个台阶。
吴克问道:“副城主,您之前练过?”
郎华闻言抬起头来道:“嗯,是……很久之前的事了。”
“老头子我见过的刀手里,可没有几个像您一样把刀花玩得这么漂亮的。”
郎华点点头将苗刀收起,笑道:“谢了,这把刀我很满意。”
“哈哈哈,副城主您满意就好。”
听吴克介绍说,这刀全长五尺,刀身长三尺八寸,刀柄长一尺二寸,刀宽一寸二分。刀坯使用α+β双相钛合金热压力加工而成,初步成型后又经过吴克上千次的精心锻打,最终才得到这把成品。
比起钢合金,钛合金在相同硬度下更加锐利,耐磨性性能更是逆天,可以说几乎不会变钝。这种高强度钛合金早已超过了许多合金结构钢的强度。同样体积的钛合金,重量只有钢材的60%。唯一的缺点,就是太贵。但在末世中金钱早已经是一张废纸,再贵的材料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比起制作陌刀所用的特级弹簧钢,钛合金质量更轻、强度更高,而且在超低温、超高温以及强腐蚀环境中也表现良好,可以让郎华在不同情况的战斗环境中做到游刃有余。
正所谓轻刀快马,有了这把苗刀,郎华在作战中能够更快地掌握先机。
“打磨这家伙可费了我老鼻子功夫了。”吴克感叹道。
他望着郎华腰间的苗刀,忍不住将手在皮褂上搓来搓去,似乎十分不舍。不过郎华可没有将这把心爱的武器还回去的道理。
于是他适时岔开话头道:“老吴辛苦你了,这次的奉献点就按两倍发放,狼崖城可不会亏待咱们的兵器大师。”
“哪里哪里”,吴克赶忙摆手,“老头子是得副城主照顾才被重用,更别说还破格成为了能力者。我为基地多多出力那还不是应该的嘛。”
“哈哈哈哈,该有的该有的,不要推辞嘛。”
“那我老吴就先谢过副城主了。”
一时间两人相谈甚欢,吴克甚至表示,如果郎华能搞来锻压机和一些精密设备,他就能为军队提供批量生产的武器。当然前提是有足够的人手。
吴克的进化能力是“巧力”,走的是四两拨千斤的路子。他在末世爆发后便对各类材料的内部质地十分敏感,进化方向为“材料感知”,可以说是与生俱来的炼器大师。
在他们聊天的时候,工作间的里屋还走出来另一个人。他穿着脏乎乎的白色T桖,下身则是厚实的背带牛仔裤,让人很难和那个一向打扮得比年轻人还要潮流的林文金联想在一起。
林文金毫无形象地用手腕蹭蹭鼻子,把另一把硕大无比的长刀交给郎华。
“你的陌刀修复好了,记得要请我吃饭啊。”
看着林文金的狼狈模样,郎华幽幽道:“林叔,我看主要是老吴在出力吧。”
“没有功劳有苦劳,懂不懂?”林文金扣扣鼻子,斜眼看着郎华,似乎非常不屑。
修复好的陌刀刀柄长约四尺三寸,刀身接近六尺,整体重量也远胜从前。其刀身晶莹,刀刃不时闪烁着蓝紫色的微光,是使用富含晶能的黑尸脑髓祭炼后的成果。最终它被郎华取名为“紫夜”,寓意人们能在未来驱散黑夜,迎来来一丝曙光。
林文金在老吴身边打下手是郎华的主意。一方面,林文金身为金火双系的能力者,在武器锻造方面的天分不输吴克,所欠缺的只是经验和眼力,完全值得花时间培养。另一方面,让林文金跟老吴搭配做助手,看似是在辅助,实为偷师和监视。
没办法,郎华前世和吴克接触并不多,必要的防备还是不能省的。奇书屋
“好刀,确实是一把好刀。”郎华感叹着,将紫夜陌刀珍重地放进一方木盒中。
“怎么,不带上么?”林文金皱眉道。
“不了,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还是把宝刀留给有缘人吧。”郎华笑道,“我也不能把好东西都占了对吧?”
虽然知道郎华是在说玩笑话,但林文金还是由衷地说道:“那塔山一战后,茜儿有了赤墨斧,我收获了射日弓,就连生哥儿夫妇都有了法戒和法杖,唯独你还两手空空。好不容易强化的银星手枪,也叫你送给了秦家那姑娘。此去一路艰险,还不若将我的射日弓……”
郎华听到一半便笑着打断他道:“犯不上,林叔。不是有句话说得好,君子不夺人所好。再说了,就算有了这些附魔胶融核心的装备,你们就能赢得过了我吗?”
“这……”
林文金迟疑了。虽然通过圣装和宝具让他们初步拥有了越级作战的资本,但若对手是郎华的话……恐怕结果和之前也没什么两样。
“林叔,你知道吗?真正的强者不能永远依赖外力。等你们的进化等阶逐渐提升,就会明白这是末世中最真实的道理。”
林文金一点就透,同意道:“那倒也是。”
“放心吧,不出半个月我就会回来。沙市也算是我的老窝了,出不了什么意外。”
“那一路顺风。”
“好。”
辞别了吴克和林文金后,郎华当即启程赶往沙市。
虽然错过了附魔圣装核心的机会,但郎华一点都没有后悔。他前世本就走的就是另一条路子,现在有了吴克重新为他锻造的苗刀,他只会更加顺心应手。下一步就是通过晶能材料对武器不断精炼强化,甚至通过“血祭”的方式来对苗刀进行温养洗炼。
虽然这样的过程进展缓慢,但只要有耐心和时间,最终并不会比宝具、圣装等差上多少。至于过程中的血腥残忍,或者什么别人的看法,更不会在郎华的考虑之列。说到底,就是因为前世他的杀的人够多,杀的黑尸黑兽够多,才让血啸苗刀成长了起来,他才有实力去守护自己珍视的东西。不论重生与否,有些观念是不会改变的。
上一世的郎华从军一十三年,擅长多种武器。正面战场上他是横刀立马的前锋,善用陌刀以一当十;敌后战场里他是游走于暗影间的刺客,怀握匕首狠辣果断;再到“血狼花”时期,郎华常用的则是一柄妖异的血啸苗刀,以惯常搏命的打法威震四方,将“疯狼”的名号打得响亮……
重活一世,郎华已经有了新的目标。
他十分清楚的知道,只做一名战士或刺客救不了任何人。郎华今生今世若想要搅动世界风云,进而改写历史、影响末世走向,就需要也必须要成为最强的那一类人。
为此他决意拿起前世那柄血啸苗刀征战沙场,杀尽所有敢于挡在他身前的任何生灵! 奇书屋为你提供最快的末世羔羊更新,第016章 骨锥露面苍鹰杀出免费阅读。https://www.yanbk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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