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书屋>都市小说>这个影帝要加钱小说>第三百五十九章:凉凉的曹俊
  人在家中,杨蜜一直盯着电脑上看仙剑奇侠传三的评论。

  一点都不放过关于自己的任何一点消息。

  就连手机上的信息都懒得回。

  “这魔尊重楼有点厉害啊,外形上很符合游戏,剧组用心了。”

  “超过一米九的身高,往那儿一站自带魁梧和霸气,抛开演技不说,确实是有点魔尊的几分风范。”

  “要说帅,还得是丁修,不愧是古装专业户,披上古装就是古代人,一言一行,还有眼神,谁敢说他演古人不像。”

  “修哥辛苦了,一个人要演三个角色,目前为止,已经出现两个了,明明是同一张脸,区别还是挺大的。”

  “霍剑华把徐长卿这个角色诠释得很好啊,冷漠,帅气,但又痴情。”

  “几个蜀山老头也是长得仙风道骨,看样子找的都是年纪比较大的演员来演的,在选角这块,剧组真的没话说。”

  “我最喜欢的还是女性角色这块……”

  看到有人讨论女性角色,杨蜜精神一震,瞪大眼睛看下去。

  “大爱刘思思,真的好美,好清纯,龙葵妹妹爱了爱了。”

  “关于女角色,糖人是懂观众的,他们公司出品的古装剧,剧情上或许不好,但选角上一直没有让观众失望过。”

  “唐烟饰演的紫萱好妩媚,一颦一笑都好有魅力,这个角色真的是找对人了。”

  “全程看下来,也就杨蜜差点,打扮好土,一点都不喜欢。”

  “受不了杨蜜作的样子。”

  “我丢!”

  杨蜜快气炸了,其他人都是夸的,轮到她就是谩骂声一片。

  什么叫打扮土,打扮土去找造型设计师啊,关她什么事,她就是一个小演员,在剧组也没有什么话语权,导演让穿什么她就穿什么,让怎么演她就怎么演。

  剧里作?

  那是角色作好吧,唐雪见的人设就是这样的,剧本人就是这么写的,她是半个字都没有改,照着剧本演的啊。

  她很想把剧本拍在网友的脸上,让对方看看,是不是这么写的。

  “其实杨蜜演的也还可以,可圈可点,服装造型是剧组方的锅,她又不能左右什么,角色作,说明她演得好,深入人心,总之杨蜜还是挺棒的,加油,永远支持你。”

  用小号,杨蜜自己给自己发了个评论。

  沦落到这个地步,也是没人谁了。

  但她没办法,论漂亮比不过刘思思,论性感比不过唐烟。

  好在她是女一号,戏份多,一直跟在男主丁修身边,倒是不缺曝光度,观众都看眼熟了。

  也有不少人是支持她的。

  这不,博客上的粉丝多了大几十万,等这部戏播完,涨粉两三百万是没问题的。

  她确实是起飞了。

  今早和经纪人杨思唯通电话,那边透露,现在找她的代言已经有七八个了,预计未来一段时间,背十多个代言不是问题。

  最主要的是,不出意外的话,将来这部仙剑奇侠传三会成为她的代表作品之一。

  演员最怕的是什么,人红,但没有代表作。

  事实上没有代表作的话,再怎么炒作也是红不起来了,至少在当下的年代,没有代表作品确实红不了。

  有了仙剑三当代表作,以后走出去,她的路都要通顺得多。

  此时,宝莲灯前传剧组拍摄现场。

  “修哥,我博客涨粉了,又多了两百多个,天,今天已经一万多了,还有人私聊我,哇,好开心啊。”

  赵丽影玩着笔记本电脑,时不时在丁修耳边叽叽喳喳。

  她饰演的角色是花楹,也是一个配角,戏份不少,虽然剧组跑宣传的时候她不能参加,但这丝毫不能阻碍她开通博客。

  几天下来,她也是七八万粉丝的人。

  美滋滋的。

  能有这么多人认同她,她真的好开心,好高兴。

  “闭嘴吧你,好好工作。”丁修把手上的一个点心塞到赵丽影的嘴里,无奈道:“我粉丝比你多,我都没伱这么激动。”

  他的博客粉丝多了去,随便发一条消息都有无数留言。

  很多人说要给他生孩子,他点进对方主页一看,是个大汉,然后理都不理,也不正眼看一眼。

  赵丽影这才几个粉丝,大惊小怪。

  “你是都习惯了,人家第一次有这么多粉丝。”赵丽影大口吃着点心,嘴巴里含糊不清,不过手上没闲着,一直在打字回复粉丝。

  丁修纳闷:“仙剑三真的有这么火吗?”

  自从进组后,他就没有再关注外面的事,只是没想到连赵丽影都出名了,这得火成啥样啊。

  说实话,丁修玩过仙剑游戏,了解过世界背景和人物角色。

  改编成电视剧后,人设这块做的确实不错,但剧情改动是很大的,有些原著粉应该不能接受。

  比如原著中是没有许茂山这个角色的,但在电视剧里,许茂山一直跟着景天,后面还割肉给罗如烈,最后因为肉没了而死。

  还有徐长卿,电视剧里他仙风道骨,是蜀山大弟子,优柔寡断,可爱,很讨观众喜欢。

  但在的游戏里,徐长卿不是蜀山大弟子,是掌门的入室弟子,清微道长想让他当掌门,蜀山规定俗家弟子不能当掌门,所以长老们反对他和紫萱在一起,后来才默认。

  再比如,电视剧里,前四集是以毒人情节为主,原著中没有毒人情节。

  景天是拯救世界的大侠,实际上原著中是被雪见逼迫才闯荡江湖。

  比起原著,电视剧改得面目全非,基本是就是套用了大框架和角色的名字,然后内容上推到重来。

  “当然火,还不是一般的火好吧,自从播出以来,一直霸占着收视第一,全民讨论热度很高,每天一到点,网友们都坐在电视机前等播出,看完才写作业。”

  这些都是赵丽影从粉丝网友那里听来的。

  “时光穿不断流转在从前”

  “刻骨的变迁不是遥远”

  “再有一万年深情也不变”

  “爱像烈火般蔓延”

  ……

  “回头看不曾走远”

  “依依目光此生不换”

  “要分散不习惯”

  “怎么算都太难”

  “分开之后更勇敢”

  “愿这爱世代相传”

  打着字,赵丽影嘴里还哼着歌,这是仙剑三的原声带插曲,之前并没有发行过,随着电视剧的播出第一次面向观众。

  演唱者是青鸟飞鱼,之前在剧里也有客串过角色。

  第一次听这首歌,赵丽影就喜欢上了。

  不,或者说,这部戏里的插曲每一首她都喜欢。

  这不,还没唱完,腔调一变,马上又换了一首轻哼。

  “把昨天都作废”

  “现在你在我眼前”

  “我想爱请给我机会”

  “如果我错了也承担”

  “认定你就是答案”

  “我不怕谁嘲笑我极端”

  “相信自己的直觉”

  “顽固的人不喊累”

  这一首的歌名叫偏爱,比起上一首,她更喜欢这一首的洒脱和对爱的执着,就像电视剧里,紫萱和徐长卿的爱情一样。

  在这部戏里,每一对情侣都有专属于他们的音乐,每当伤感离别,插曲就会响起。

  所有的歌曲和纯音乐加起来,一共高达十三首。

  这就是大剧组的诚意,每一个重要的角色都有属于他的音乐,弄不出来好歌,剧组也会安排纯音乐。

  丁修也有,不但有,他还参与了演唱。

  他演唱的歌曲叫忘记了世间。

  瞅了一眼丁修的侧颜,见他在玩手机,赵丽影轻轻哼道:“渐渐地忘记,忘记了世间,我只要沿着记忆的路线,到最深处,纵然那只是一瞬间……”

  头也不抬,丁修道:“嗓子不行就别唱了,你这跟狗啃的似的。”

  赵丽影小脸通红,她唱歌确实不好听没这个天赋,但也不至于是狗啃的嗓子吧,这也太埋汰人了。

  “你行,你唱歌好听,那你唱来听听。”

  丁修翻白眼:“你让我唱我就唱,谁是老板,谁是助理,你怕不是搞不清状况。”

  赵丽影和他杠上了:“你唱,你唱我给你按摩。”

  丁修不屑:“这本来就是你的工作。”

  “那按腿?”

  “我是那种人吗?”

  “不唱算了。”

  “等等,给我推一下背,我考虑考虑。”

  “推背?”赵丽影杏眼圆瞪:“我不会啊,咋推?”

  她原本连按摩都不会的,别小看简单的按摩,丁修要求高的很,他要的按摩是有针对性的肌肉按摩,对穴位,部位,手法有要求。

  后来还是丁修手把手教了她一段时间,她才学会按摩肩膀。奇书屋

  时间长了,技术也越来越好,后来顺便也跟丁修学了按脚。

  不夸张的说,就她现在的技术,不当助理不当演员,跑去洗脚城都能混个金牌技师。

  只是推背她还没学过,丁修也没教。

  “这简单,用,咳咳,当然是用手推,加点油就好了,回头我慢慢教你,很舒服的。”

  为了享受,丁修也是拼了,不惜花费大量时间教赵丽影东西。

  每天在片场,武打戏拍完,他最喜欢的就是让赵丽影给他按按肩。

  回去之后按按脚。

  现在加一个推背,洗脚城的钱都省了。

  “哦,好,那你唱吧。”

  没有多想,赵丽影答应了,让丁修先唱歌。

  她并不排斥丁修教她技能,实际上她还很喜欢,艺多不压身,多学点东西总是没错的。

  上次回家的时候,她在家帮父母按了一下,两老别提多高兴。

  “爱还没来”

  “天地间风云忽然变”

  “有情有义的人都要回来”

  “爱总会来”

  “生死注定的来世再爱”

  “都等了太久哭尽无奈”

  丁修唱的歌并不是他演唱的那首,而是龙葵的专属音乐,名叫生生世世爱。

  他比较喜欢这首歌的前奏,很有仙侠气息。

  歌词也喜欢,对应的是龙葵的身世,非常有感觉。

  不同于普通的古风歌曲,这首歌夹杂着说唱,十分潮流和接地气。

  有的听就不错了,赵丽影也不挑剔,就这么拖着下巴,侧着脸静静的听丁修唱歌。

  这首歌她可是交了学费的,回头还得跟丁修学推背。

  ……

  晚上,剧组收工,赵丽影跟着丁修一起来到他的房间,丁修手把手教她什么叫推背。

  半小时后,赵丽影红着脸走出来。

  进去的时候脚上穿的长靴已经不见了,变成拖鞋,脚上穿着肉丝袜子。

  她还没想到,还有脚踩这个环节。

  推背的姿势还那么羞耻。

  虽然没有证据,但她感觉丁修是在占她的便宜。

  几天后,片场,中午吃完饭,丁修伸了一个懒腰,对赵丽影道:“小赵,今天继续哈,我这老腰,常年拍戏一身的伤,是该好好按按。”

  他总算是知道为什么LSP们都喜欢有事没事就往洗脚城跑,确实是舒服,还很解压。

  “啊,真这么舒服吗?”赵丽影不解。

  丁修倒是舒服了,她累得要死,推背完全是个体力活,每次都是满头大汗。

  就差没骑着丁修背上了。

  但又怕他突然翻身。

  “舒不舒服是次要,主要是养伤,拍了那么多年的武打戏,多多少少有点暗伤,这几天经过你的推拿,都好多了。”

  推得他精神抖擞,每天腰也不疼了,人都精神了。

  “是吗,那好吧。”赵丽影也没有多想。

  不远处,一个年轻人小跑着走来:“修哥,修哥,还记得我吗。”

  年轻男生一米六五的个子,长相普通,放在人堆里都找不出来那种。

  要说不认识是假的,丁修还不至于健忘到这个程度,咧嘴笑了一下:“这不是我大外甥吗,怎么有空过来了。”

  来人是曹俊,之前的宝莲灯是男一号,再往前推,真命小和尚,九岁县太爷,演过的男一号爆火剧多了去,风头一时无两。

  几年前,十多岁的这一批演员里,能比他红的没几个。

  还没上大学,他的人气就不比二线艺人差了,可以说是前途无量。

  可惜,宝莲灯后没有趁热打铁,非要跑去读高三,备战高考读大学。

  现在大学是考上了,也不知道是大二还是大三了,反正里实习不远。

  就是人气不在了。

  凉得一批。

  说出曹俊的名字,还有几个人知道的。

  这不,在宝莲灯前传里,他只能作为龙套出现。

  “嘿嘿,那我就不客气了,以后叫你舅舅。”

  曹俊打蛇上棍子,笑着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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