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有对策,下有计策,人家敢拿出来卖的东西,营业许可肯定是早就办好的,除非你拆开包装,亲自找专业团队检测。
但谁有那功夫。
就算你抽查的一批是合格过关的,又能保证后面的产品没有猫腻?
所以杨思唯说以后小产品不接了,丁修心痛归心痛,并没有生气。
再就是商演问题,钱虽然不少,但风险确实是存在的,某个火锅店开业请你站台,你前脚刚走,人家后脚就把你和老板的合照挂在大堂里吸引顾客。
以前是缺钱,丁修啥活都接,其实不只是他,其他艺人一样的。
程龙大哥咖位够大了吧,还不是代言一个倒闭一个。
「笃笃笃!」
听到有人敲车门声音,丁修扭头望过去。
「没打扰你吧。」戴着渔夫帽,白胡子老长的于承蕙背着手笑着说道。
丁修笑着拱手:「于前辈,好久不见。」
于承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个交手的对手,当初在笑傲江湖剧组,两人拼过一招,他用倭刀术断了他的双手剑。
事后于承蕙如获知己,对他的态度直线上升,还介绍他去打螳螂拳余海。
一别好几年过去,于承蕙外形几乎没有变化,还是那副状态。
不过精气神要比几年前差得多。
之前丁修见他的时候,目光炯炯有神,一对眸子仿佛鹰眼一样锐利,让人不敢与之对视。
现在星光暗淡,平和了许多,和普通老人没有什么区别。
与之相反的是丁修身上的气场更加稳重,身子骨更加健壮,颇有一种静若脱兔,动若猛虎的意思。
两人第一次交手丁修二十岁,身子骨没有完全张开,那会刚开始练武,对身体的掌握不如前世强。
经过五年的磨合,他的身体正值巅峰,一身功夫不说恢复前世的水平,至少七七八八。
其中主要原因是太平盛世,没了打打杀杀,既分高下,也决生死的气魄没了,丁修的实力自然达不到前世最巅峰状态。
所以他的功夫只有前世的七七八八,剩下的两三成是对战时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决心。
少了这股意志,他永远都无法恢复前世水平。
除非放下安逸生活,跑去战乱地区继续拼杀,要不了几个月那种状态就能回来。
但这是不可能的。
身家千万,众星捧月,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身边美女相伴,丁修疯了才会去过那种日子。
「于前辈,请。」把人请上房车,丁修对赵丽影道:「把前两天赵导送的茶拿出来泡上。」奇书屋
两人相对而坐,于承蕙打量着房车呵呵笑道:「你日子过得是真舒服啊,就是不知道功夫有没有落下。」
价值百万房车,出行助理伺候,这对武者来说不是好事。
….
习武是苦功夫,日子太甜就不想苦了。
丁修摇头失笑:「和公园老头老太差不多,也就每天早上打几趟拳,当时锻炼身体。」
于承蕙叹气:「可惜了。」
平生所见,武功最高的人就是丁修,最看好的人也是丁修。
当初听说丁修赢了吴兵,赢了余海,赢了散打拳王,他不知道多高兴。
还以为丁修能带着传武崛起。
谁知道几年不见,已经是家喻户晓大明星,武道一途再没消息,倒是经常看到他的广告在电视上播出。
演艺事业也风生水起,又是红毯又是拿奖。
按照丁修平时的习惯,赵丽影先是洗了一遍茶,再用沸水泡一遍后,端着茶壶和茶杯放到两人面前,给他们一人添一杯。
做完这些事,她退到一边沙发,忙自己的工作。
端着茶杯,丁修轻声道:「没什么好可惜的,目的已经达到了,飞鸟尽,良弓藏不是很正常吗?」
于承蕙气得胡子乱颤:「难道你学功夫就是为了富贵?」
丁修把玩着茶杯,玩味道:「那你觉得功夫是拿来干什么的?」
于承蕙抿嘴,过了几秒才道:「功夫最早是杀人技,现代之后是强身健体。」
即便是他也不得不承认,现代社会,功夫真的只是强身健体。
七八十年代以后,很多老师傅只教练法不教打法,后面练法都不教了,教演法,表演的演。
还学国外的跆拳道,弄了一个武术分段。
怎么分的?打的越漂亮,动作越标准,段位就越高。
这标准要是让民国时期,古代的习武之人听到,怕不是要从棺材里爬出来。
生气归生气,但没有办法。
真功夫都是杀人技,奔着人体薄弱部位去的,现代社会不让用了,一打就犯法。
师傅也不愿意教,徒弟也不愿意学。
试问,谁愿意花几十年时间学一门永远用不上,用了就是坐牢的功课呢?
丁修放下茶杯,给自己续了一杯:「你也说了,功夫最早是杀人技,那为什么杀人呢?为了活下去,为了生存,为了养家糊口摆了。」
「当以上条件满足后,功夫可不得放下嘛。」
「咱们再说说强身健体,跳个绳,游个泳,周六周日去健身房撸铁,不比习武来的好?」
功夫最早是出自军中,想要活下去,只能钻研各种最快速度杀死对手的招式,久而久之形成一套体系。
大家为什么习武,只是想活着而已,参军可以减免赋税,立了功能拿到赏钱,改善家庭情况。
把时间线往上推几万年,原始人时期,老祖先拿起棍棒和野兽搏斗,也是为了生存。
当生命没有了威胁,人不在为安全担忧之后,武功注定是要没落的。
铸剑为犁,没有武功的时代是一个最好的时代。
以前丁修暗地里还嘲笑过程小冬,元兵他们,从小练的武功,几十岁以后全都荒废了,一身实力退化得和普通人没有两样。
….
后来慢慢的他也理解了,一年赚大几百万,泡在温柔乡里,身边美女环绕,开豪车,住豪宅,谁还苦哈哈的练武功。
望着眼前冒着烟的茶,于承蕙一口喝不下去,他没法反驳丁修,过了许久才道:
「咱们把武术当作一项运动,就不能是为了追究身体极限,看看另外一番风景吗?」
丁修诧异,旋即嘴角翘起,鼓起了掌,竖起大拇指。
「你清高,你了不起。」
这不是嘲讽,就是字面意思。
习武是为了追求身体极限,看另外一番风景,丁修活了两辈子,第一次听到这话。
他说见到的,看到的武林,不外乎名利二字。
学得文武艺,卖与帝王家,就连师伯,师傅他们都不能免俗,没想到于承蕙却是给了另外一个答案。
于承蕙笑着拱手:「过奖。」
练武一辈子,他也是刚刚才找到人生的意义,话出口后,一下子茅塞顿开,浑身说不出来的畅快。
端起茶杯,他吹散热气,抿了一口清澈透亮,清香四溢的热茶。
「好茶。」
回想起前半生
,初学习武是兴趣,后来是争强斗狠和人打架,再后来名利双收后,他也不知道为什么练武了,但心底总有一个模糊的声音告诉他,再练练。
可惜,明白得有点晚。
这几年荒废不少时间,六十多岁了,眼看到古稀之年,打不动了,一套剑法下来气喘吁吁。
「今天就算了,改天咱们比划比划,看看还能跟你过几招。」
「没问题,随时奉陪,等等,你不是会是专门跑过来找我比武的吧?」
「当然,不是,我是来拍戏的,黄药师我演,咱俩还有对手戏呢。」
于承蕙的副业是演员,拍的戏不比丁修少,这次他都不想来的,是张纪忠说丁修是主角,两人有武打戏。
想着好几年不见,手痒,于是答应出演黄药师。
因为戏少,总共拍不了几天,所以入组晚,今天到酒店,第一时间过来找丁修。
……
丁修和于承蕙聊得很投机,足足喝了几壶茶,中间两人没有再聊武功,而是拉起家常,还聊八卦。
说起拍戏遇到的奇葩演员,于承蕙滔滔不绝。
比如有的后空翻都做不到,还有的摔一跟头马上跑医院,骑马的戏不骑马,坐在人肩膀上。
更绝的是拍戏不说台词,念一二三四,用手替,光体,背影替,文替,武替等等。
把丁修听得一愣一愣的。
演员拍戏念数字,他听说过,但没遇到过,可能合作的都是大导演的戏,一直以来,遇到的演员都挺敬业的。
即便是国外演员,语言不通,人家照样用自己国家语言说台词。
一二三四念数字,说真的,确实够奇葩。
拍戏用替身,对丁修来说也不敢想。
他的人设上,有一半都是武功,如果用替身,那他还有存在的必要吗,光靠演技可撑不起一部大。
….
待于承蕙离开后,赵丽影收拾茶具,不解问道:「修哥,明明你练功没落下,经常在练习,怎么说只是健身呢。」
不工作的时候,丁修经常在院子里练刀,练拳,那种频率,已经超过健身的概念了。
丁修自嘲的笑了一下:「你要是看过我以前是怎么练武的,就不会问出这种话了。」
和以前比起来,现在这点运动量,确实跟健身没什么两样。
在赵丽影看来很勤奋,在他看来已经很懒惰了。
打开窗户,吹了吹风,丁修眯着眼望着外面,喃喃道:「打破身体极限,有点难啊。」
没错,于承蕙毕生追求的东西,在他在只是有点难。
难就难在杀不了人。
只是找人比划,点到为止,是无法施展全部实力的。
古人说,生死之间有大智慧,那种到刀锋擦着脖子划过,刀尖上跳舞的感觉,现代武者是体会不了的。
……
「张导,我想请个假,小鱼儿与花无缺快播了,有几天宣传期。」
这天,拍完一条,候场的时候丁修跟张纪忠请假。
张纪忠是制片人,不是导演,不过大家都习惯叫张导。这部戏里,老张客串了一把耶律楚材,今天轮到拍他的戏。
天天呆在片场,老张的戏瘾不小,时不时的客串角色,大家见怪不怪。
这些年,张纪忠客串的戏挺多的,小鱼儿与花无缺里他就演过老红叶一角,别说,演技不比专业演员差。
「小事,你把具体时间跟赵健说一声。」大热天的,张纪忠一身大氅,也不嫌热,想都没想就答应丁修的请假。
演员配合剧组宣传是很正
常的事,请几天假虽然会耽误拍摄进度,但也不是什么大事,调整一下就好了。
真死脑筋不放人,回头拍戏超了几天,人家合同到期抽身走人,你上哪儿找人去?
合同上说是拍摄一百二十天,具体情况鬼知道,刮风下雨,设备出问题,延迟十天半月很正常。
所以只要不是太过分的事,剧组是不会和主演闹翻的。
「谢了张导。」拱了拱手,丁修去找赵健报备。
张纪忠这边都同意了,赵健没理由不同意,于是请假的事就这么敲定。
下午,闲暇时间,于承蕙丢给丁修一柄刀:「过两招。」
「行。」丁修放下保温杯,拿刀起身,活动了一下肩膀。
双手握着一柄长剑,于承蕙严肃道:「这几年我研究你那一招很多次,敢不敢再重现一下,今天我必破你那招。」
没想到老头这么执着,丁修笑了笑:「可以。」
后退两步,丁修身体下沉,反手握住刀柄。
于承惠双手握剑,没有马上进攻,目光直勾勾盯着丁修握刀的手。
「嚯,丁修和于老爷子比试呢,大家快过来看。」
那边,正准备拍戏的赵健听到这话,马上从导演棚里跑出来,嘴上打趣道:
「月圆之夜,紫禁之巅,剑圣与刀神的对决,看一场少一场。」
于承蕙没有参加武术定段,却博得一个剑圣的头衔,已经很能说明他的实力。
丁修更不用说,合作过的人都知道他武功高,散打拳王遇到了都得跪。
几年前,两人有幸比过一次,那次是在笑傲江湖的思过崖山洞,可惜只有元兵看着了,其他人都没看到,遗憾得很。
导演都跑了,摄像还拍个屁,演员也演不成,于是,一个个的跑过来围观。
剧组不远处,一辆商务车停下,戴着墨镜,身穿唐装的程龙从车上走下来,身边跟着保镖卢蕙光。
见剧组里三层外三层围着人,卢蕙光拦住程龙:「大哥,你先别过去,我去看看。」
「嗯,小心点。」后退一步,程龙钻进车里。
卢蕙光跟他很多年了,既是程家班的兄弟,也是他的保镖。
战绩是曾经蝉联港岛六届泰拳王比赛冠军,最出名的是鞭腿,一腿扫过去,钢管都能干弯,强悍得很。
普通人挨上一腿,立马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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