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把Matrix卖给微软,然后再收购苹果,把苹果打造成后来的万亿帝国也是一条路,但是这条路并不好走。
Matrix已经完全在消费者心目中建立了品牌形象,打造了在智能手机领域的高端品牌,这样的定位在第二代Mphone发布后已经形成,后续只需要通过一系列的技术创新不断去加深消费者心目中的印象即可。
借苹果的壳另起炉灶,有未来视角会觉得这是个不错的选择,苹果的生态有着大量优势,这样的想法完全是一种刻舟求剑。
苹果的优势是建立在他们从移动互联网序幕拉开时就处于领先地位,不断的在商业上获得成功获得大量拥趸后形成雪球效应的结果。
苹果的生态优势是苹果获得成功后的结果而不是苹果获得成功的原因。
而微软获得了Matrix之后,苹果要想战胜微软太难了,即便有周新的未来视野加持也太难了。
本身在开发者生态上苹果和微软相比就差得远,基于windows操作系统的开发者数量要远远大于基于MacOS的开发者数量,用十倍来形容都低估了。
更重要的在于纸上的协议是可以被推翻的,不需要微软来做这个恶人,阿美利肯方面自然会扮演这个角色。
即便说好合并后的Matrix依然要采购新芯设计的手机芯片,这条白纸黑字写进合同里,也可以被阿美利肯方面以惯用理由给推翻。
这就好比微软占据了后世苹果的地位,甚至比后世苹果更强势的地位,全球最先进制程超过四分之一的产能要依赖于Matrix最先进的智能手机,而新芯相当于后世半个台积电的地位。
骤然把单全部砍掉,这对芯片代工来说是毁灭性打击。
Matrix收购苹果又有什么不同?最大的不同在于,联邦政府对苹果的重视度远不如微软,周新把部分研发部门和研发职能放到华国不会引起太多注意。
未来在发生脱钩的时候,周新完全可以学字节跳动,把抖音和TikTok一拆为二,华国以外的市场用苹果,华国市场用Matrix。
好歹能保留一小半的成果。
微软和Matrix合并的话完全做不到这点。
乔布斯听完后他下意识是对周新的提议持排斥态度,在他看来,苹果是他的苹果。
而苹果被Matrix收购之后,即便名字还是苹果,但是苹果会从他的苹果变成周新的苹果。
他现在对苹果的影响力远不如比尔盖茨对微软的影响力。
乔布斯问:“Newman,如果你收购苹果的话,我想了解一下我们之间如何进行权责划分。
我和你之间,又或者是苹果原本的管理层和Matrix的管理层之间。”
乔布斯如果周新下定了决心要推动Matrix和苹果合并,他是绝对阻挡不了的。
苹果是他创办的企业没错,但是中间离开苹果的十年间,他已经把苹果的股票卖的差不多了,他手机的股票份额连百分之一都没有。
至于拉拢苹果的大小股东拒绝周新的提议,先不说周新就是苹果的最大个人股东,即便把机构股东算在内,周新的份额也排在首位。
这帮脑子里只有钱的大小股东们做不到对Newman说不。
乔布斯可以说不,大小股东们只会说是,甚至周新都不需要自己说,他只要表露了这个想法,苹果的股东和董事会会凑上去促成这笔交易。
苹果和Matrix合并同样是大生意,同样可以算得上是21世纪以来硅谷最大的一笔生意了。
周新听完后说:“我们要在资源上进行一些整合,我们首先明确一个原则可以把Matrix、Mac、Apple、ipods这些都是苹果旗下的品牌。
然后合并之后在资源上可以实现一些共享,比如供应链、销售渠道、软件生态等等,这些可以做合并。
在一些具体产品的研发上可以做区分,比如苹果原本的产品条线依然是原本的负责人来负责,Matrix的产品条线也依然是Matrix的负责人来负责。
简单来说就是集中各类资源,管理上最多做微调。
因为苹果和Matrix合并涉及到太多的利益整合,苹果是一家有着非常长历史的公司,因此在前期我应该会亲自出任CEO。
然后你和原本Matrix的CEO会分别出任分管各自业务条线的副总裁。
我的初步想法大致是这样,苹果需要Matrix的技术、资金和生态,Matrix同样需要苹果的技术和生态,双方会是一个一加一大于二的关系。”
周新和乔布斯聊完后没有对外大肆宣传,只是找高盛高管保尔森聊了他的想法。
然后让保尔森去帮忙运作这件事,条件就是保尔森需要在极度保密的情况下把这件事做成。
保尔森听完周新的想法后几乎是第一时间就联想到了华国兵法中的一招,明修栈道暗度陈仓。
现在在炒作微软和Matrix合并的媒体们就像小丑一样表演,实际上周新的想法压根不是被微软收购,而是自己完全占据主导权去收购苹果。
“保尔森,我完全愿意把这笔生意交给高盛来做,但是我有几点要求,一是把微软和Matrix的合并无论从明面上还是从暗地里得到的消息,都只能说监管部门无法接受微软收购Matrix。
二是Newman是退而求其次才收购的苹果。”
周新这样的要求是为了不影响他和比尔盖茨的关系,未来和微软还是有很多合作的机会,尤其是未来微软打算亲自下场做手机的话。
客户资源对新芯来说越多越好,微软的Windowsphone好歹销量也破亿了。
结果还没等高盛在其中当内鬼,说服阿美利肯的商务部,欧盟商业相关的部门就站出来表示,无法接受微软和Matrix的合并。
就好比后世微软收购暴雪需要多个国家的同意是一个道理,微软和Matrix的市场都涉及全球大部分主流国家。
同时因为涉及到反垄断法和竞争政策的问题。不同国家设立了自己的反垄断机构和法律,用于保护市场竞争和消费者权益。
若收购受到反垄断机构的反对,那么该收购会被禁止。
对于有着通信行业两大巨头诺基亚和爱立信的欧盟来说,显然无法接受微软和Matrix合并之后的庞然大物的出现,这对欧盟的手机产业链将造成致命打击。
在欧盟的明确反对下,这起合并还没等到阿美利肯商务部门发言就无疾而终了。
微软同样退而求其次去收购了Palm,打算全力进军智能手机领域。
“你说的没错,我和Newman的关系很好,他刚来微软当实习生的时候我就见过他,他当时是那批实习生里的优秀代表。
我当时就能感受到Newman和其他年轻人不一样的地方,他很有自己的想法,拳头游戏也是我旗下基金会做过的收益率最高的一笔投资。”
“是的,我自然很希望和Newman合作,希望看到微软和Matrix合并,我还和Newman说过,如果微软和Matrix合并成功的话,微软CEO的位置留给他。
从实习生短短五年时间成为微软CEO,也算是一种成就了。当然如果他愿意的话,99年的时候他就有机会出任微软CEO了。”
“是的,智能手机非常重要,移动互联网已经完全呈现出过去个人PC市场早期蓬勃发展的态势,微软很重视这个新兴的市场,这也是微软未来最重要的发展方向之一。
微软现在在这个领域已经落后了,本来我们是想通过收购Matrix来实现追赶,现在看来这条路走不通。
那只能靠微软自身的能力在这一领域实现追赶。”
“我对鲍尔默还是很有信心,借助微软的优势,他能在不久的未来实现对Matrix的超越。”
比尔盖茨在西雅图接受某档电视节目采访的时候正面回答了最近来的一些传闻。
他的回答也让微软试图收购Matrix这件事变得更加富有可信度。
当然最愤愤不平的还是纳斯达克的投资者们,明明板上钉钉的事情为什么欧盟要出来插手。
本来眼看着要起飞的股价直线坠机,这条下坠的弧线比大A陡峭得多。
还没等市场对微软收购Matrix一事退烧,微软涨上去的市值回撤还没有到位,周新发了一条微博:
“Matrix计划和苹果合并。”
消息传出后迅速引爆了网络舆论,苹果是一家有着大量拥趸的互联网企业,虽然在整个九十年代,他们做的很烂。
把整个个人PC市场拱手让人,但是这不代表他们之前的拥趸消失了。
这就好比某些歌手粉丝的宣言:我们是老了不是死了。
对苹果的支持者们来说同样如此,更别提苹果借助ipodszero重回大众视野。
和微软合并Matrix微博上骂声一片不同,Matrix合并苹果的消息传出后,微博上可以用喜大普奔来形容。
如果现在有用户画像的话,可以发现ipods用户和Mphone用户的用户画像存在极大的重叠。
“WOW!这是我今年听到过最好的消息,Matrix和苹果合并的话我再也不用考虑其他公司的电子产品了。”
“Matrix和苹果合并将会是一场双赢,MOS上的设计优势可以同步到苹果电脑的操作系统中去。”
“是不是意味着苹果将推出支持触屏功能的音乐播放器了?”
“能看到乔布斯和Newman之间的合作简直太好了,两位科技界的顶级人才将为我们带来更多更好的产品。”
周新倒不觉得他和乔布斯之间能擦出什么火花,他很好奇雷君和乔布斯之间能擦出什么火花。
毕竟雷君想在乔布斯去世后接过他衣钵的人,在外界一直有雷布斯的雅号。
有取错的名字没有取错的外号,雷君能以雷布斯为名,显然说明他和乔布斯有相像之处。
周新心想等这笔交易完成后,雷君负责供应链管理,有大量时间和乔布斯打交道。
到时候可以好好问问雷君和乔布斯对对方的看法。
Matrix收购苹果同样是一场长跑,不是短时间能搞定的,至少得花一年时间。
因为相当于Matrix借苹果的壳上市,要先通过苹果内部股东大会决策通过,然后才是纳斯达克同意,再来是阿美利肯的监管部门同意。
最后才是全球主要国家的监管部门同意,同意之后这笔交易才算最终达成。
周新公告相当于只是他和苹果背后的股东们达成了意向,大家会把这件事拿到股东大会上进行决策。
Matrix收购苹果交给高盛来做,再一次证明了高盛强大的能量,属于是被华尔街的同行们眼馋到不行。
凭啥好事都是你?
“之前你不是和我说只要微软开出足够的筹码,你是会考虑把Matrix卖给微软的。
现在看来微软开出的筹码还不如苹果?”李静宜问道。
之前李静宜和周新一起在比尔盖茨的别墅里度假时,他们就聊过这个问题。
当时周新说的是价码合适没有什么是不能卖的。
李静宜还以为Matrix真的要卖给微软了,她私下有些期待。
因为按照她对周新的了解,把Matrix卖了之后显然是要开始新的创业,她很好奇周新新的创业方向会是什么。
结果却是周新反手收购苹果。
周新说:“单纯的钱对我来说已经没有意义了,如果微软能够在中间运作把应用材料公司卖给我的话。
我会毫不犹豫的把Matrix卖给他。”
Matrix卖给微软之后,以周新的能力完全可以再造一个,即便无法做到同样的规模,至少做到后世小米、OV那个规模是没有任何问题。
应用材料公司则不同,这家在半导体上游的巨头。
应用材料公司是半导体领域的巨头,在全球范围内拥有约17300项专利。
最为华国人所熟知的半导体设备是光刻机,但是生产芯片要用到的设备远远不止光刻机这么简单。
还包括包括原子层沉积、化学气相沉积、物理气相沉积、快速热处理、化学机械抛光、蚀刻、离子注入、晶圆检车等等。
这些步骤都要用到半导体设备,而应用材料在这些设备中的市场份额至少都在70%,是半导体设备界不折不扣的巨头。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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