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一连好几日,谢云溪大多数时间,都在书房和秦屿待在一起。
沈氏是知道那日村长说得事的,也知道谢云溪承诺的事,很是赞同。
不亏是她看中的媳妇,处事周到,聪慧,她当然双手双脚都赞成。
至于家里的农活和厨房做饭的事,就都包在她、谢云兰和秦小阮身上了。
这几日,对于谢云溪的画艺,秦屿有了一个新的认知。
谢云溪画画很好,惟妙惟肖的,和她的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秦屿还打趣了谢云溪,说字画如人,可在谢云溪这里,只是一半一半。
谢云溪当时恼羞成怒地拿书轻轻砸了一下秦屿的背,脸色潮红。
这字写得这么丑,可不怪她啊,她现代简体字写得可漂亮了,可就是没练过书法,所以用毛笔写字,七扭八扭的。
不过经过秦屿这段时间的指导,已经好了很多。
这日,谢云溪用完最后一张纸,再想拿的时候,却发现没纸了。
“夫君,没有纸了。”谢云溪放下画好的纸,看着坐在桌前的秦屿,求助道。
“好,明日咱们去一趟镇上买吧,村里没有。”秦屿看了一眼,起身道:“墨也没多少了,是该采买了。”
这事同沈氏一说,第二日,沈氏拿了二十两银子,递给谢云溪:“云溪,这钱给你们买墨,剩下的,你可以和屿儿逛逛,买点好吃的。”
“行。”谢云溪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接下来了。
沈氏含着笑,目送他们离开。
到镇上远,谢云溪和秦屿,照例是赶着牛车去的,毕竟这是唯一的代步工具。
路赶到一半时,谢云溪被树林里的某样东西闪了眼。
“夫君。”
“怎么了?”秦屿听到谢云溪的呼喊,连忙停下了,关切地问着。
“没事,我就是被什么东西晃着眼睛了。”谢云溪闭着眼,过了好一会儿,才恢复过来。
“让我看看。”秦屿仔细看了看,确定除了有点眼泪淌出来,没有问题后松了口气。
“夫君,你先等等我,我想看看是什么东西闪了一下。”谢云溪说着,就跳下了牛车,“说不定有好事。”
这话谢云溪可不是无的放矢,而是有凭有据的。
现代,在阳光的照射下能晃到眼睛的东西,多得很,例如玻璃、钻石、金属物件等。
但是在古代,大多的东西,可都是稀罕物品,价格很是昂贵的。
“好。”秦屿环顾了下四周,觉得没有危险,也就欣然同意了,“但是你得快点,不然我不放心。”
“知道了。”谢云溪挥了挥手,示意秦屿放心。
走到树林旁边,谢云溪仔细找了找,没多久,就找到了。
看到地上倒在草丛中的玻璃杯后,谢云溪的嘴角无意识地裂开了。
果真被她说中了,居然是玻璃制品。
虽然有一点点的瑕疵,但是整体是很漂亮的,颜色也极好,为常见的青色。
来了这么久,谢云溪去了好多次镇上,逛也逛熟了,自然也见过当铺里的玻璃制品,价格贵得吓人。
要知道,现代那是发展了许久,玻璃制品才如此多样,如此常见。
可在这里,玻璃杯,比金玉还贵。
原因在于制作玻璃的材料特殊,工艺十分复杂,基本生产工序有:造胎、上釉、烘烧三个阶段。
火里来水里去,且全程依靠手工,价格昂贵,所以谢云溪当然十分兴奋。
这玻璃杯,也称琉璃盏,只有王公贵族才能拥有的东西。
谢云溪把琉璃盏包在怀里,兴奋极了,一点点也不肯撒手。这就好比一堆金子摆在眼前,是个人都得疯狂。
这边,秦屿左等右等,迟迟不见谢云溪回来,心里十分焦急,都打算放弃牛车,去找她了。
好在谢云溪回来了,但神色却极为十分怪异,兴奋中带着些许警惕,仿佛捡到了什么绝世珍宝似的。
“夫君,咱们赶紧走,路上再同你说。”谢云溪快速跳上牛车,催促着秦屿。
尽管摸不着头脑,秦屿也还是答应了。
秦屿驾着牛车,就听谢云溪极为兴奋地说:“夫君,方才我在树林里,捡到了琉璃盏。”
琉璃盏这三个字一出,秦屿驾着牛车的手都有些不稳了,差点没连人带车到沟里去。
秦屿关心的,并不是琉璃盏本身,而是谢云溪的安全。
这琉璃盏说是黄金也不为过,此等稀世珍宝,却出现在这么偏远的地方,只怕有事。
秦屿放慢了赶牛车的速度,低声地给谢云溪分析着其中的厉害。
听秦屿一说,被琉璃盏冲昏头脑的谢云溪,也冷静下来了。
这琉璃盏,来路不明,放在手里,就是烫手的山芋,必须赶紧处理才是。
“夫君,你说得对,是我的疏忽了。”谢云溪懊恼开口,思忖片刻:“这样吧,虽然是烫手的山芋,可捡都捡到了,不如直接去镇上卖给当铺好了。只要咱们乔装一番,让人认不出,然后去到赌场,把当铺给的银票花点小钱,和众人兑换就好了。”
沉思良久,秦屿觉得此计可行,也就答应了。
来到镇上,秦屿将牛车托付给卖猪肉的李老伯,随后带着谢云溪去了衣裳铺子,买了两件好点的衣裳,对身形和面貌做了些改动,然后才去的当铺。
他们去的是镇上最大的一家当铺,林氏当铺。
两人一进门,当铺的小二就堆着满脸的笑容上前问候道:“两位客官好啊,是要买点什么,还是当点什么呢。”
这话一出,让人倍感亲切。
小二可不敢小瞧人,虽说两人穿的衣裳差了些,可气度不凡,做不得假,说不准是哪家的破落户呢。
“我们自然是来当东西的。”谢云溪压低了声音,改变了些许声线,“家里快揭不开锅了,便想着拿家里的传家之宝当点银子花花。”奇书屋
“你去把你们的掌柜叫来,这事得和他谈才是。”秦屿声音平淡,不怒自威。
可中气不足,看着像个败家的浪荡子,常年去往烟花之地,而且身上的胭脂水粉气味极浓,与青楼女子所用的差不多。 奇书屋为你提供最快的团宠:替嫁锦鲤妻更新,第74章 到镇上买纸墨,好运到免费阅读。https://www.yanbkk.com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免注册),
报送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