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飞在分析案情的时候,经常会提到,法益作为入罪的基础,伦理作为出罪的依据。
有些行为,从法律角度分析,属于犯罪行为。
但是其犯罪动机,出于人情考量,却是可以被谅解的。
在敲诈案例中,自然也有类似的情况。
韩飞听完连线观众的问题,说道:“我们来说一个例子啊。”
“张三呢最近打算开一个养生会所,给客户提供推背、按脚等养生推拿服务。”
“可是张三这个本钱不够,于是就到处跟人借钱。”
“他找到李四,说,兄弟,我最近打算开个养生会所,能不能借我点儿启动资金。”
“等我这个会所开起来了,给你免费提供vip特殊服务。”ýáńbkj.ćőm
“张三还承诺,等生意稳定了,就把借的钱,连本带利还给李四。”
“李四听完以后,想着有服务,还能有利息,好像也不亏。”
“于是张三大手一挥,签了张借条,把钱借到手了。”
“张三遵守承诺,在会所开始营业后,邀请李四来享受特殊服务。”
“这个会所的服务是很到位的,所以生意越来越好。”
“日子久了,李四就觉得不对劲了,你小子生意这么好,怎么还不还钱给我呢?”
“李四去找张三,张三说,兄弟,我每天让人给你免费服务,还不够还那点钱吗?”
“李四说,一码归一码,这怎么能一样。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可张三就是不想还钱,张三拿出李四享受服务的照片,威胁他,你把欠条还给我,不然我就把照片放到网上,让你社会性死亡。”
“好,大家觉得张三索要借条的这个行为,算不算敲诈勒索?”
首先,张三用照片威胁李四。
肯定是附和使用了威胁、要挟的手段。
问题就在于,这个借条算不算他人财物。
“算吧,借条可以换钱的。”
“不好说。”
“不算,我记得有价证券才算财物。”
“三哥可以啊,连借条都要敲诈。”
“李四可以反手敲诈回来,张三提供特殊服务,可以告他组织卖银。”
……
韩飞跟着分析道:“我们在司法实践中,借条也是属于财物范围内。”
“他是属于财产凭证,借条上的数额,等同于该数额的货币。”
“张三使用要挟的手段,索要十万元的借条,就是按照敲诈勒索十万元进行量刑。”
“好,我们假设张三敲诈未遂。”
“李四说,我不怕,你发啊,这个就是ai换脸上去的,这不是我。”
“倒是你小子,我要告你组织卖银罪,你这可严重多了,要坐牢的。”
“我看过人家律师普法,就算刑法收拾不了你,还有行政处罚法,我天天去司法机构举报你。”
“李四很嚣张地问张三,怎么样,你小子还想不想做生意?想做就老老实实把钱还了。”
“张三没办法,按照借条上写的,连本带利还给了李四。”
“那大家觉得,李四的行为构不构成敲诈勒索?”
在韩飞的描述中,李四同样是使用了威胁的手段。
但这次,他索要的,是张三欠他的钱。
“不构成,这个本来就是李四的财物。”
“同意,不构成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可是算不算是非法占有自己财务?”
“不懂就问,这跟暴力催收是一个道理吗?暴力催收也不算抢劫。”
“敲诈者,人恒诈之。”
……
看了会儿众人的答案,韩飞给出正确答案。
“李四的行为,是不构成敲诈勒索的。”
“为什么,因为这个钱是谁的?是张三跟李四借的,本来就是李四的钱。”
“我们从伦理角度来看,我要回我自己的钱,合理吗?”
“肯定是合理的。”
“所以我们说,从道德伦理角度来看,能被社会所谅解的行为,一般都不构成犯罪。”
“如果李四在要回了借款的前提下,又向张三索要三十万,那构不构成敲诈勒索?”
“那肯定就构成敲诈勒索了。”
连线的观众说道:“谢谢韩老师的分析,我还想问问,像李四这种情况,是因为他索要的是自己的财物。”
“那有没有索要他人财物,但是也能被社会谅解的案例。”
韩飞回道:“这个也有。”
“小美是张三的第一任妻子,现在已经离婚了。”
“他们有一个儿子,是跟着小美的。”
“当初呢,因为张三条件不好,所以在定孩子抚养费的时候,法院协调只要求张三每月支付500元。”
“现在张三开了会所,生意做得风生水起,每个月少说也有个十来万吧。”
“但是张三给儿子的抚养费,还是每个月只给他500元。”
“小美的经济条件不好,每月赚两三千,还要负担孩子的生活。”
“现在儿子上高中,住校要给生活费。”
“小美实在没办法了,去找张三要钱。”
“张三说,我不给,法院当初说了,我每个月只要给500元。”
“那小美没办法,她听说这边有特殊服务,就威胁张三。”
“每个月给儿子5000元生活费,不然我就去举报你。”
“我天天让警察上门,我还要去找新闻爆料,我看你还怎么做生意。”
“张三又没办法了,只要每个月给小美5000元,算是孩子的生活费。”
“我们敲诈数额2000以上就可以构成犯罪了,大家说小美的行为,构不构成敲诈勒索?”
这三起案例,手段都是采用的威胁、要挟的方式。
不同的是索取财务的动机。
想到韩飞说的,要从道德伦理上来看。
那小美是要儿子的抚养费,好像可以谅解。
“要儿子的抚养费没毛病,应该不构成犯罪。”
“不愧是三哥,对自己的孩子也一样不当人。”
“可是已经离婚了,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了,这个构成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吧?”
“可是月入十几万,给儿子五百,说不过去吧。”
“我也觉得不构成。”
“伦理作为出罪的依据,不构成。”
“从道德层面看,张三给钱是应该的。” 奇书屋为你提供最快的我只是在普法,你说我法外狂徒更新,第七十七章敲诈自己的东西不犯法免费阅读。https://www.yanbk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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