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书屋>穿越小说>吾弟大秦第一纨绔>第371章 赤帝刘季
  始皇帝一年一月四日,冬。

  大秦冠军侯蒙骜病逝,为秦国征战一生的老人没有熬过凛冽寒冬。

  老人葬礼办的很浩大,连高高在上的始皇帝都出面了,这是最大的殊荣。

  葬礼毕后第三日。

  丧了阿父的蒙武,丧了大父蒙恬策马向西北而行,他们要去为大秦镇守边疆。

  私下有儒生说:

  “不合礼制,应守孝三年以示孝道!蒙武,蒙恬为了军功而不守孝,这样的人还成了秦国将军,秦国哪里是人的国?是虎狼之国!”

  嬴成蟜闻讯,大为愤怒,临出行前告与始皇帝。

  垂钓的始皇帝头都没回,懒洋洋道:

  “随他们去说好了,秦国又没有言辞过激便判刑的律令。你怎会对此事生气?不应早就习惯了乎?一帮只知道嚼舌根的腐儒,成不了事,教人尚可。”m.ýáńbkj.ćőm

  这番话没有让嬴成蟜收住脚。

  他找到那个儒生,将其送去了西北,送到了蒙恬身边,参军!

  “你既然说蒙武,蒙恬不应该去戍边,那就你去戍边好了,你去把他俩替回来。”

  这是嬴成蟜对儒生的赠别之言,你行你上!

  …………

  新郑。

  和老人相交数十年,因谋反罪而被“处死”的老将王齮正靠坐在摇椅上,和几位一同被“处死”的老兵闲聊,说着老友丑事。

  “武安君,樊於期,麃公,桓齮,我们这些人里面,就数他蒙骜胆子最小!常说杀人过甚有伤天和,不利子孙。”

  跟王齮一辈子的六子翻翻白眼,嘀咕着“在咸阳怎不见说”。

  大刀王五用仅有的一只手臂端起酒碗,递到王齮嘴边,殷勤慢慢。

  “王公喝口酒,慢慢说。”

  人老了,既喜欢说陈年往事,也喜欢听陈年往事。若是这陈年往事,是身边人,偶像的秘辛,那就更喜欢听了!

  “长平之战,蒙公,王公,武安君,可是埋了四十万赵狗,蒙公胆子会小?王公戏言罢。”

  一个失去双腿的老兵质疑道,他是蒙骜带出来的兵。

  “你小子还不信,容我喝口酒。”

  王齮伸手接酒碗,他不习惯他人伺候着。

  啪嚓~

  酒碗落地摔得粉碎,酒液四溅,他没接住。

  “怪小人怪小人!没拿稳!”

  王五赔笑着。

  王齮摆摆手,压下心中异样。

  “不喝了。

  “也不知道他从哪听说的‘义兵’二字,自长平之战后,他破城而不杀俘……”

  数日后,有信鸽自咸阳飞来,送来蒙骜已故的消息。

  王齮呆坐了半个时辰,擦擦双眼。

  “说你两句丑事,至于去死嘛…

  “你这鸟人还得了个冠军侯,羡慕死乃公了,武安君都没你威风。

  “你这鸟人性子就是急,得了彻侯迫不及待和武安君炫耀,就不能如齮一般沉稳?”

  老人自言自语,就好像面前坐着的是那个明明不喜杀俘,在长平之战却抢在他前面去下杀俘命令的老友。

  担心老人出事的亲卫六子,在门外守了老人一夜。

  旦日入门,见老人嚷嚷着要吃肉,仿如无事人一样,一颗心这才落了肚。

  生死离别,对于平常人来说很稀罕。

  对一位老将军而言,一点都不稀罕。

  只是午夜梦回之时,会惊醒,会想念,会遗憾……

  …………

  消息继续东飞,飞到齐地。

  正在逗弄孙儿王离的武城侯王翦呆愣住。

  “大父,陪我玩,陪我玩!”

  怀中孩童使劲揪着王翦胡须,王翦吃痛,回神,将最宠爱的孙儿交由他人照看。

  大秦战神披甲,持剑,面西而坐,身前放一坛烈酒,两个酒碗。

  酒满两碗,一碗撒入身前地,一碗双手持着送入口中。

  “王翦拜别冠军侯!”

  伟岸身躯前倾,久久未起。

  …………

  东北。

  东胡近来常常受到王贲骚扰,劫掠,搞的这些东胡人都不知道,秦国和他们到底哪边才是胡人。

  劫掠牛羊,劫掠女郎,这是中原礼仪之邦能做出来的事?

  理由还都是一个秦兵在你们东胡地盘上走丢了,你们东胡不给我找,那我王贲只能亲自来找找。

  东胡首领悲愤不已。

  你们秦军不是最纪律严明,令行禁止,怎么总走丢啊?!每天都有走丢的,你就不能看住嘛!

  为了防范一招鲜,吃遍天的王贲,东胡在和秦军接壤处派重兵防守,每日都会和秦军有小规模摩擦。

  忽有那么几日,秦军消停了。

  东胡不知缘由,心中突突乱跳,生怕王贲在憋一个大的。

  遣人行至辽东郡前打探情报,只见满城兵士右臂尽绑黑带!

  大秦冠军侯蒙骜离世,大秦将军王贲披麻戴孝三日,令全体秦军右臂缠绑黑带,不兴兵戈,以送老将军!

  …………

  沛县。

  鬼谷子笑的很欢喜,越看眼前人张扬姿态,越是欢喜。

  “口说无凭,你有甚证据?”

  来人伸手入怀,掏出一块玉,小心翼翼地拿给鬼谷子看。

  “此便是信物!”

  鬼谷子定睛一看,那玉两指宽,三寸长,色泽绿中带白,内有黑色小点,还不通透。

  “王族信物,就是这么一块劣玉?太廉价了些罢?”

  “老丈有所不知,美玉自然是有。常言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小子流落民间,真要是拿着一块和氏璧,性命早就没了。”

  “也就是说,嬴氏一族是故意把你流落在民间的?这是为何啊?”

  “王高高在上,那些臣子很容易就蒙蔽王的眼睛。我不一样,我就在民间,没有人能蒙上我的眼睛。每年我都要去咸阳和陛下相会,告诉我这一年的所见所闻。朝堂的政令,那都是我和陛下一起商量的。老丈你今日请我喝酒吃肉,是个好人,来年我要陛下封你彻侯,给你数不尽的金银财宝!”

  “哎呀,一上一下,明辨万里,原来真是王子当头,老夫多谢王子!”

  伙计端着新切的三斤狗肉上来了,正听到最后来人说要给鬼谷子封彻侯,笑道:

  “足下莫要听信这无赖言语,前些日他还是武城侯王翦的门客,说武城侯能够打败项燕,都是他出谋划策的功劳。”

  来人哈哈大笑,一把将新端上来的三斤狗肉都堆在自己面前,先对伙计道:

  “要你多嘴!”

  然后拿起一块大骨头,放嘴里便大啃特啃,边吃肉边道:

  “肉有如许多,足够我与两位老丈共食了。若是老丈不要我吃,我便向这盘中吐口水。老丈仔细想想,是否要邀请小子共食。”

  鬼谷子敲敲盘子,笑道:

  “你吐口水,只有你能食,我二人食不得。你不吐口水,我二人才能食。此应该是你要不要我二人食用才是,哪里是我能决定的。”

  来人瞪大双眼。

  “老丈,你比我这个无赖还无赖啊!”

  “这怎能说是无赖呢?这是道理啊。你仔细想想,是不是这个理?我看你这行为举止,若是我向这盘中吐一口口水,想必你依然会吃的下去罢?”

  来人嗨了一声,满不在乎地道:

  “老丈就是吐十口,我也食得。我命贱,却不似两位老丈一般高贵。”

  鬼谷子哈哈大笑。

  “那就是了,你比我两人矮的下身,所以你占据主动,你是赢家。无赖有时候并不一定是坏事,他人言语嘲笑算的什么,能填饱肚子嘛?吃到肚子里的肉才能填饱肚子!”

  来人眼神立刻认真起来,思索片刻后,心悦诚服道:

  “小子受教,多谢老丈教诲。”

  就这么闲谈的功夫,来人已经是啃完了两块骨头。就是在思考说话的时候,嘴里的牙齿也没有停止咀嚼。

  老徒弟气得很,要不是师傅在,他早就把来人赶跑了,这种无赖凭什么和他共食!

  其实老徒弟先前就已经吃饱了,但眼见桌上的狗肉就都被来人吃完了,一脸愤恨地拿走一块最大的骨头啃着。

  不给这个无赖留!

  “老丈,再来点酒?”

  来人用力下咽,有些艰难,笑着和鬼谷子商量。

  “你若是这么问,我定然是不会要的,我已经吃饱喝足了,哪里有花我的钱,请你喝酒的道理?你刚刚可还是打伤了我同伴。”

  来人转转眼珠,眼睛又是一亮,压低着语气沉声道:

  “你们两个老迈之辈不想受皮肉之苦,就给小子再要一坛酒!”

  “孺子可教!”

  鬼谷子欣慰点头,高呼一声。

  “再上一坛酒!”

  来人喜滋滋地专心喝酒,吃肉,骨头扔的满桌案都是。

  他不说话,鬼谷子也不说话,细细地打量起来人。

  只见其额头高高隆起,长长的鬓角能到耳根部分,留有的胡须分两边,很漂亮。脸庞细看上去有些威武,但都被那更浓的痞气给掩盖了。

  身穿一身沛县百姓最常穿的灰色粗布麻衣,脚上的鞋子也是很常见的布鞋。

  这个打扮,在沛县一抓一大把。

  来人吃完了三斤狗肉,舒服地长出口气。

  老徒弟只吃了其中两块骨头,鬼谷子一口未动,连带上之前的一斤狗肉,来人至少吃进了三斤半狗肉。

  “老丈打量够了乎?是在看小子到底是不是陛下亲兄弟乎?”

  来人笑问。

  “你吃饱喝足了乎?”

  鬼谷子反问。

  来人拍拍滚圆圆的肚子。

  “半饱!”

  “哦,还要多少酒肉?”

  “三斤不嫌少,五斤不嫌多,十斤将将好,二十斤能吃饱。”

  吱嘎~

  老徒弟霍然站起,座下凳子生硬擦地发出不好听的异响。

  他就从来没见过这么无赖的人!还二十斤能吃饱?你以为你是饕餮?撑不死你!

  “你这无赖……”

  “哎!坐下!”

  鬼谷子严厉一瞪。

  “唯。”

  老徒弟低眉顺眼地应了一声,坐下。

  这一幕尽被来人看在眼中,来人一脸惊奇地在鬼谷子和其徒弟身上来回打量。

  “来二十斤肉,五斤酒。”

  鬼谷子叫完后,笑眯眯地看着来人。

  “老丈大气!知道小子有肉无酒吃不下去,还为小子叫了酒。”

  来人又一次盛赞。

  “我活了这么久,很少见有人能食这么多,你让老夫开眼,应是你大气才对。”

  “……老丈对小子如此客气,倒是让小子有些诚惶诚恐了。若是老丈不弃,小子愿拜老丈为师,如何?”

  鬼谷子大摇其头。

  “不行不行,你是当今陛下亲兄弟。秦国兄终弟及,你将来是要做王的人,老夫可没有这么大的福分。”

  “哈哈哈,老丈真是有趣!”

  在这个小食肆一次性要二十斤肉,五斤酒,这已经是不常见的大食客了。

  食肆内其他食客目光都向着这边望来,一见到来人面貌,尽皆面露异色。

  “又叫这小子骗到酒肉了,不知道这次说的是什么身份。”

  “哈哈,这竖子编故事张口就来,还一本正经信心十足,外地来人确实容易呗诓骗。”

  “刘老太公这下又要发火了,二十斤狗肉,五斤酒,有这小子好受。”

  “这些物事对刘老太公而言算得了什么?也就是刘家老二一顿饭钱。这竖子但凡和刘老太公低个头,也不至于这般境地。”

  “……”

  鬼谷子这次要的食物有点多,一个伙计送不过来,连带着掌柜的也亲自端着五斤酒送上来。

  到了桌案前,伙计放下手中二十斤狗肉正要说话,被掌柜用力撞了一下。

  “慢用,慢用。”

  掌柜赔笑道,一把拽着伙计远走。

  管他是不是被骗呢?能卖出去就好,反正最后有人结账,多什么嘴!

  老徒弟听到周边声音,知道眼前小子是个惯犯,面色更是不善。

  鬼谷子却对周边议论声充耳不闻,像是根本听不到似的,单身前伸。

  “请。”

  来人笑道:

  “老丈,这些可都是给小子的?”

  鬼谷子微笑点头。

  “那便好。”

  “好”字音还没落,来人快速伸出双手,一手端起二十斤狗肉,一手拎着五斤酒,撒腿就跑,一溜烟就跑出十几米!

  这十几米既没有肉掉落,也没有酒洒下。来人不是天生膂力过人,就是武功高强。

  “老丈去找刘昂,就说是被刘季骗了,要刘昂连带前面的酒肉一并结算!这顿饭不是老丈请我,而是我请老丈!”

  鬼谷子看着刘季背影,呵呵一笑。

  “刘昂,应是赤帝阿父罢。为人子而直呼阿父姓名,有趣,有趣。”

  起身,招呼老徒弟。

  “走,去赤帝家中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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