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书屋>其它小说>[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第 115 章 第115章
  防盗章24小时替换进来的人先道:“来了吗?”

  静默,除了自己的心跳声,什么都听不见,来人轻手轻脚地将门合上,伪造无人出入的假象,他似乎胆子很大,很镇定,但只有自己才知道,他已经连续吞咽几口唾沫,而背后刚刚冒头的细密汗珠,也将最贴身的布料濡湿。

  人在黑暗之中,内心的恐惧会被无限放大。

  过了许久,才听见苍老而沙哑的声音从库房内传来,这是门很高明的功夫,声音遍布四面八方,扰乱人的判断,无法分辨说话人究竟在何处。

  苍老声道:“来了。”

  来人终于松了一口气,提起胆子道:“找我来有何事?”

  早上当值时忽然被人塞一团纸,还在他反应够快,见四下无人见着便一股脑儿藏进袖子里,等到当值结束才战战兢兢地拿出来,上面只写二更天地字号库房见,一小排的话却让他心沉到了谷底,意识到这张纸条代表着什么便很难不害怕。

  有些路一旦踏上了,便只能一条路走到黑,开弓无回头箭。

  苍老声道:“你们掌柜,是死人还是活人。”

  来人道:“自然是活人。”

  苍老声放大音量问道:“但他明明已经死了,死人怎么能复活?”

  来人额头上有汗珠低落,他也想知道,那人不已经死了吗,又怎么会活,几日与他相处下来,现他的说话语气,生活习惯,乃至小动作都与原来的掌柜一模一样,就好像那人从没死过。

  但这怎么可能?掌柜青白的身体,可是他带人从房檐上放下来的。

  这几天他过的是提心吊胆,吃不好,睡不好,还偏偏要装做自己很有精神,不让暗处人看出端倪,简直就是他人生中最辛苦的几天。

  苍老声又拖长调子道:“那,你有没有觉得他有什么不对。”

  来人道:“什么不对?”

  苍老声道:“比如身材不正常的佝偻,行动不利索,或者表情僵硬。”

  来人道:“并无,掌柜和平日里一个模样。”

  苍老声听见他的话,不仅没有震惊暴怒,反而沙哑笑几声,他道:“好好好。”

  来人一头雾水,心想这老头莫不是疯了,死了的掌柜复活,他竟然如此之愉快,难不成是被这等怪事给吓傻了?

  谁知他才想完,那阴沉的声音便道:“你刚才是不是觉得,这老头疯了?”

  伙计一惊,即使伸手不见五指,脸上都不由自主扯出一个谄媚的笑容,腰也弯下来,恭敬地低头道:“怎么会,您怎么会产生这样的想法。”别说汗将他的里衣濡湿,怕是连外套都有了湿意。奇书屋

  那都是汗,因为恐惧而产生的汗水。

  苍老声嘿嘿笑了,他道:“算了,如果我见到一个人死了却又复活,别人还引以为乐,大概也会觉得这个人疯了。”

  他变成了年轻人肚子里的蛔虫,无论年轻人说什么,都能猜到,不仅能猜到,还将它们一一说出来,摊在年轻人面前,这让他更加恐惧,再也端不住冷静的表情,惊慌失措,被野兽追着进入了死胡同。

  之前,他以为在众目睽睽之下撒弥天大谎是世界上最艰难的事,但他现在知道,还有更艰难的,就是心中所思所想全部被人剖出,好像赤、裸裸地躺在砧板上,没有秘密,也没有隐私。

  他需要找回话题的主导权,最次也要将自己被动的局势逆转,所以便强装镇定地对老人道:“死人复活,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情吗?”

  老人道:“不,不值得开心。”他话锋一转道,“我所笑的,是死人没有复活,而活着的另有其人。”

  他踌躇于自己应不应该接着问下去,因为来人并不想知道太多的秘密,一个人,如果知道太多的秘密,总是会死得很快,因为他没有能力保守秘密。

  老人又道:“好了,你走吧,如果有要用到你的地方,我会再找你。”他没有说自己用什么方法找人,因为那对他来说并不重要,像他这样神秘的老者,总是能做到自己想要做到的事。

  来人恭敬道一声是,转身蹑手蹑脚地推开大门,乌云被风吹散,柔和的月光倾洒在大地上,也倾洒在来人的脸上。

  那是很年轻的一张脸,或许不是很帅气,但也没有很不起眼,如果让别的伙计看他,定能认出他们的同僚。

  月姑娘也认识他,年轻人虽说得一口官话,却是南海飞仙岛的人,掌柜死的消息,是他写了让肥嘟嘟的鸽子带回飞仙岛。

  为何南王会顺藤摸瓜挖出金铭灭这条线,似乎有答案了。

  伙计走后不久,沉重的大门再次被推开,月光诚实地打在下一个人脸上,哪是什么老人,分明是个笑眯眯的青年!

  是夺命镖!

  很少有人知道,夺命镖除了有一手好武艺之外还精通于口技。

  他的口技很特殊,并非模仿大自然中风雨雷电或者鸡鸣犬吠之声,而是模仿各种各样人的声音。

  小孩子的声音,老人的声音,男人的声音,女人的声音,他躲在暗处,靠声音便能凭空制造出十个八个人。

  夺命镖的武艺并不是顶好的,但只要是他接下的任务,就没有完不成的。暗杀都躲在暗处,武艺不够高强,就靠其他手段来动摇地人的心智。

  再无坚不摧的敌人心神紊乱,便产生了间隙,而当他现自已在暗处有数不清的敌人时,很少有人能够保持平静。

  招数阴损,却足够有效。

  他眼睛弯弯,眯成一条缝,但被他笑脸相对,却不会感到快活,反倒是如芒在背,因为他的眼神太阴毒,像虎视眈眈的蟒蛇,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把猎物吞入腹中。

  他自语道:“一个与死人一模一样的活人。”

  江湖中,会易容的人并不少,排的上号的十根手指头都数不清楚,但论易容术最高明的,怕还是“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他不像是6小凤那样了解司空摘星,只道他被金铭灭背后之人聘请,易容成掌柜的模样。

  至于用处,怕是稳定局势混淆视听,让他们以为掌柜还“活着”,说实在的,若不是夺命镖对自己的下手很有自信,怕也是会被蒙过去。

  他带着自己探听来的情报离开,借着夜色的掩护,蹑手蹑脚地进入南王府,一个道貌岸然的王爷,并不愿意别人知道他与杀手组织有什么联系,所以他得小心一点,不被无关人士现。

  至于该怎么处理,那要看南王的意愿,有银子的,才是大老爷。

  叶孤城又在看信,肥嘟嘟的鸽子虽然看上去五体不勤,但臃肿的身材却没有影响它的度,在隔海不相望的两城市间循环往复,也没见它因为疲惫而玩一出高空坠落。

  白云城主的鸽子,和别的鸽子,那都是不一样的。

  肥鸽子:它们都没有我丰满。

  朗月早就细心地备上鸟食,任勤劳的送信工休息,叶孤城的鸽子,都不是自己养的,他只负责在看的顺眼的时候撒一把鸟食,连分量都不大在乎,要不然,原本身姿矫健的鸟类也不会胖成山鸡的模样。

  一目十行地扫过短信,司空摘星将掌柜扮演得很好,但直到现在为止,他的猎物都还没有上钩。

  要偷的货现在还没有着落,就算泥人怕也被憋出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本就鬼机灵鬼机灵的猴精。

  此时的白云城又恢复了往常的宁静与喧嚣,城主的宅邸外是喧嚣的,是热火朝天的,一道围墙之内,则还停留在寒冷的冬天。

  6小凤是个来去匆匆的浪子,他不可能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更何况,就算他在飞仙岛呆一千年一万年,怕也无法从叶孤城口中得到答案,天上的仙人愿意给出提示,已是不易。

  他准备去找鬼精灵的猴精,司空摘星和6小凤一样,你永远无法知道他会出现在哪里,甚至比鬼都机灵的6小凤都无法看破他的易容,把他从皮子里揪出来。

  6小凤仰躺在船舱上,唱他编造的曲子:“司空摘星,是个猴精。猴精捣蛋,是个混蛋。混蛋不乖,打他屁股。”非常舒服。

  “阿嚏——”金铭灭的掌柜打了个喷嚏。

  客人打趣道:“财了,掌柜的?”

  掌柜笑得一团和气,像才出锅的面馒头:“托福托福。”

  心道:一定是天下第一的大臭虫在骂他!

  6小凤道:“吴三爷去哪了?”

  司空摘星回道:“自然是在屋子里睡觉。”只不过是换了一间屋子罢了,这对在场人来说都不是难事。

  伙计突然插话道:“想来您就是四条眉毛6小凤,6大侠?”他肯定是认识6小凤的,因为6小凤偶尔也是个挥金如土的人,只要是进过金铭灭的客人,伙计都记得,他的脑子很好,只要是看过一遍的书,人,武功都忘不了,奈何内力有限,最后才只不过是堪堪精通机关术与暗器。

  因为过目不忘的记忆力,他才成了白云城埋在金铭灭里的探子,其重要性或许比死去的掌柜还要高些。

  6小凤苦笑,他道:“当不得一声大侠。”他是个很聪明的人,聪明的人自然就会察言观色,眼前的年轻人并不是很喜欢自己,虽然不知原因,但6小凤也有所感觉。

  果然,伙计下一句话就接道:“哪能啊,您可是我们城主的朋友,就算别人当不得大侠二字,您也是当得的。”

  白云城的人早就把叶孤城看成了天,看成了神,想要和剑仙做朋友,哪怕是在地上迈着两条腿走的,那都必须是数一数二的大侠,6小凤的才智与武艺都是顶尖,但在苛刻的白云城百姓眼中还是怎么看怎么不合格,怕是在他们心中,没有一个人能配得上高高在上的城主。

  就算是做朋友,也不行。

  6小凤觉得有些莫名,他敏锐地感觉到,“朋友”对眼前的伙计来说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词,它好像具有什么仪式性,是神圣的。

  这是6小凤所不能理解的。

  所以他只能尴尬地拽拽自己的“眉毛”换了一个话题:“你们是准备把夺命镖送到哪里?”

  打一个照面的功夫,他已经认出了夺命镖,青衣楼有画像的杀手,都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6小凤没有一个不认识的。

  他并不是一个喜欢管闲事的人,但却是一个心肠很软的人,打赌不能不管,朋友的麻烦事也不能不管,叶孤城现在已经是他朋友,他的麻烦事,6小凤理应插手。

  但司空摘星却不买账,6小凤问什么,他就回答什么,那岂不是很没面子?

  司空摘星道:“你觉得我会告诉你?”他很喜欢和6小凤日常怼,对两人来说,打赌和日常怼都是家常便饭。

  6小凤还没有说话,那伙计便笑嘻嘻道:“我可以告诉你。”他又加上一句,“城主的朋友,没什么是不可以知道的。”

  重点放在“城主”二字上,6小凤脊背一凉,差点变成毛被剃干净瑟瑟抖的小鸡。

  6小凤:有点冷。

  司空摘星瘪嘴,他和伙计不熟,而且雇主出了3o万两让他偷一个人,就算是偷,他也有自己的道德与尊严。

  说来常人肯能不信,司空摘星将偷当做一门艺术,他向来得意于自己在盗途上取得的成就。

  伙计自然没有说全部实话,如果城主的朋友什么都可以知道,那叶孤城早不要过了,事实上,在司空摘星偷到人后,可以将部分事情的前因后果告诉6小凤,是叶孤城亲笔写信上的。

  仙人之所以是仙人,不只是脸长得好看,剑术修习得天下无双,也因为他很有智慧,毫不夸张地说,一切都在叶孤城的预料之中,所以才能让金铭灭的伙计配合,演一出大戏。

  从一开始,伙计被南王收买就是假的,白云城的人,比谁都要忠心耿耿,因为他们侍奉的是白云城主,但送上门的钱,没有不要的道理,而且只要还有一丝凡心,总是要享受一下打脸的乐趣。

  之前被南王骚扰得有点烦,泥人尚且都有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是骄傲的叶孤城。

  南王以为用重金,用美人,用各种各样的珍宝便能动摇伙计,但他却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再忠心耿耿不过的生物,那就是迷弟!

  白云城出来的伙计脑袋也够用,他假意吊着南王私下派来接触的人,后脚就飞鸽传书告诉叶孤城有人来挖墙脚,在白云城的剑仙并没有完全脱离世俗,从飞仙岛达的海运就可看出他的商业头脑,当时就拍板,有人送钱上门为什么不要,当然是要了!

  索性将计就计,伙计变成了与南王接触的间谍。

  唯一可惜的就是金铭灭的掌柜,他虽然小动作不少,但也不多,死在夺命镖的手上是件憾事,想要找个能接替他的人,怕还需要一段时间按。

  除此之外,几乎说得上是算无遗漏。

  伙计:不愧是城主!

  辣么聪慧,辣么机敏,天上地下绝无仅有!

  远在白云城的叶孤城觉得鼻子有点痒,但他端住了,就好像刚才从鼻间传来的痒意仅仅是他的错觉,因为白云城主是不能打喷嚏的。

  何止是不能打喷嚏,白云城主就合该是衣服不会变脏,不需要吃喝拉撒,活在云端上的人物,所有符合人们心中对仙人的美好认知都应该被套在他头上,因为叶孤城是人间的剑仙。

  叶孤城:今天的压力也很大呢!

  偷偷看城主的岚风:今天的城主也是36o度无死角的完美!

  叶孤城道:“准备得怎么样了,岚风。”

  岚风道:“都准备好了。”

  他算日子,朗月差不多已经到了京城,既然这样,他也应该出了。

  看着手上被他用丝帕擦得锃亮的剑刃,叶孤城若有所思。

  这件事,没完。

  然而差点让剑仙破功打喷嚏的罪魁祸们还在交换信息,或者说,6小凤单方面听伙计惊天大揭秘。

  就连拖着大袋子的司空摘星都听得津津有味,他道:“你说的白云城主是叶孤城?”他的朋友圈恰好与6小凤有部分重叠,有关于叶孤城剑法高明的奇事也听说了不少,他原本以为,那又是一个西门吹雪,谁知道现在听来,远比西门吹雪有血有肉多了。

  伙计道:“这世界上还有第二个白云城主吗?”他的态度傲然,白云城的人,都以他们城主为骄傲。

  6小凤苦笑,他现在的心情比打翻了所有的调味料还要五味杂瓶,平心而论,叶孤城玩得这出将计就计并不复杂,却很高明,但是只要一想到这是他的新朋友所为,他便只能苦笑了。

  明明能靠脸吃饭,偏偏还很有才华;明明能靠剑术独步武林,却偏偏还要玩正大光明的阳谋。

  他得说,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完全不一样。

  伙计得意道:“我们城主是不是很聪明。”

  6小凤感到嘴巴很苦,但还是道:“是很聪明。”他又道,“他很有智慧。”

  伙计点点头道:“是这样没错。”

  6小凤又道:“夺命镖,你们准备怎么处理。”

  司空摘星背着装有一个成年男人的大袋子,却丝毫不觉得沉重,他也问道:“我应该把他给谁?”对他来说,偷一个人与偷一件物并没有太大区别。

  伙计道:“先放到金明灭的天字号库房好了。”他道,“会有人来解决。”

  6小凤心想什么人,这里难道还有比伙计位置更高的人吗?

  然后他便见到了,理应还在飞仙岛的月姑娘。

  伙计低头:“月姑娘。”朗月和岚风是叶孤城的侍女,白云城的人知道她们的地位有多崇高,对女人低头,本来就不是一件难事。

  月姑娘还是清冷的,缥缈如仙子,她视线凝固在夺命镖上,看不见6小凤,也看不见司空摘星。

  月姑娘道:“把他送回他应该回的地方。”她补了一句道,“送活的。”

  伙计头都没抬便道:“是。”将大包裹拎了下去。

  6小凤看着一个个不应该出现的人都出现了,心中的惊讶之情难以言表,他道:“月姑娘怎么会在这里?”

  月姑娘冷然道:“自然是有事。”

  6小凤一时捉摸不透她有什么事儿,直到一个念头飞一般地划过6小凤的脑子,他笑容终于不苦了,不仅不苦,还很甜蜜。

  他道:“是不是叶孤城也要来了?”

  但下的年轻人却还很镇定,他不仅镇定还很愉快,道:“该死的人自然是死了,该活着的人也活着。”

  听见这句话,南王终于将心头高涨的火焰扑灭一点,道:“哦?”

  夺命镖心头一动,知道雇主给了自己解释的机会,南王是个大手笔的雇主,手上的银子很多,也很愿意花出去,像他这样拿钱干事的年轻人,自然是很喜欢豪爽的大客户,所以便解释道:“掌柜被掉包了。”他胸有成竹道,“现在那掌柜,可不是真掌柜。”

  南王的眉眼和善起来,有些人年纪远大便越和善,也些人年纪越大脾气便越古怪,阴晴不定,说风就是雨,当南王和善起来时,他便成了最爱护年轻人不过的慈祥的老人,他道:“既然你如此确定,那定然是知道了假掌柜的身份?”

  夺命镖道:“不错!”他看了一眼南王,显然是在观察他的反应,老人用鼓励的眼神看着他,他的亲爷爷怕都没有南王慈祥。

  夺命镖道:“掌柜是司空摘星假扮的!”

  南王道:“司空摘星?”他的眉眼中已带上了一丝不屑的意味,南王对武林高手不敢小觑,但当人头上顶着“偷”的名号时,却怎么也无法尊重起来。

  盗亦有道,但摊上了盗的名,岂不是难登大雅之堂?

  游侠曰:凡盗因不足而生,又因足而灭,是故,盗存于民间而不入殿堂。

  夺命镖敏锐地捕捉到了从中年人脸上闪过的一丝不屑,他笑眯眯的眼中也有冷芒划过,但很快被不达眼底的笑意遮掩住。

  司空摘星在江湖的地位委实不低,夺命镖自己所学也为“鸡鸣狗盗之辈”的绝学,感同身受之情怕是没人比他更强烈。

  南王道:“可是一小偷?”

  夺命镖道:“不错,他的轻功天下第一,又兼之易容术独步武林。”

  南王奇道:“易容术?”

  易容术是很高深的一门功夫,但他只知道易容术可以将自己伪装成不存在的人,却不知道可以将一个人伪装成另一个存在的人。

  只要有人,就有朋友,有家人,他亲近的朋友和家人一定能从细节处看出端倪,他的儿子,为了成为皇帝已不知道模仿了有多少年,而且他还收买了小皇帝最亲近的太监王安,只有做两手准备,才能保证万无一失。

  他还真不相信,一个人几天的功夫就能将自己变成另一个人。

  夺命镖道:“这世界上总有出常人的能人异士。”他很确定,除了司空摘星,这世界上绝对没有第二个人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将自己变成掌柜。

  南王道:“好,既然你说是他,那定是有了对付他的方法。”

  夺命镖终于不笑了,南王这才现,即使他是一个很年轻的,长得也很好看的青年,不笑的时候却总让人不寒而栗。

  他的脸并不凶恶,但很狰狞,因为杀的人太多,戾气都浮现于脸上。

  乍看夺命镖的表情,南王呼吸一窒,但又立刻调整过来,他是一个忍辱负重的男人,即使气量不够大,但也很会忍耐,很会将自己真正的情绪埋藏在心底深处。

  夺命镖道:“我自然有对付他的方法。”

  一个贼出现在珠宝店,定然是有什么要偷的东西,虽然夺命镖并不知道他被委托偷什么,却能猜到,他要偷的东西在来来往往的客人身上。

  若不是这样,他不可能扮作掌柜等待这么多天,因为司空摘星可以是个很机灵的人,可以是个很狡猾的人,却肯定不是一个喜欢浪费时间的人。

  他有耐心,但耐心应该会用在值得的地方。

  夺命镖又把伙计叫出来,依旧是伸手不见五指的仓库,没人能看见他的长相,也没有人知道,在仓库中的是一个青年而不是一个老者,他道:“那掌柜有什么不对?”

  伙计既然不知道掌柜的身份,那就肯定不知道雇佣司空摘星的原因,真正雇用他的另有其人,或许因为第一个掌柜死了,金铭灭背后的老板对谁都不信任,被南王收买的线人也不知道,新掌柜是为什么而来。

  伙计想了想道:“大概是没有的。”

  夺命镖道:“大概?”敏锐地嗅到伙计话中的漏洞。

  伙计作回想状道:“他来的第一天问我们要过账本。”

  夺命镖一听有戏,接着问道:“他要找什么?”

  伙计道:“他问我们,上一枚帝王绿翡翠玉佩是被谁买去了。”

  夺命镖问:“谁?”

  伙计大概是找到了那一段记忆,话越说越顺溜,他道:“是燕子巷的吴三爷,最喜欢收集些翡翠挂饰,那枚帝王绿翡翠的价格被炒得奇高,最后还是吴三爷拿去了。”

  他又道:“吴三爷这人行踪不定,但他回京城的头一天定然是要到铺子里看一看的,已经是养成几年的老习惯。”简直比太阳日日东升西落来得还要精准。

  夺命镖道:“你认识吴三爷?”

  伙计又回答道:“德阳楼的牌子砸下来,砸死1o个人,就9个都认识他。”

  德阳楼是京城中很有名的一家酒楼,虎皮肉做得尤为好,吃遍全天下的6小凤最喜欢他家的虎皮肉,这浪子,能够跑到七里十八弯的小街坊里吃面,嗡嗡飞的苍蝇也影响不了他的食欲;他自然也能肩披红披风走进富丽堂皇的酒楼,点上一碟虎皮肉,再点上一壶好酒。

  夺命镖终于满意了,他已从伙计口中知道自己想知道的一切,按照他的习惯,应该杀了这个没有太多价值的年轻人,但他只是个被雇佣的杀手,被雇佣的杀手,是不能违背雇主的意志做多余事,所以,他只道:“没有事情了,你回去吧。”

  伙计很听话,在老人这样神秘莫测的江湖人面前,他一向没有说话的余地,如果说一开始打动他的只是财帛,那么现在,便没有了拒绝的余地。

  伙计走出去,他抬头,天上有一轮明月高挂,月色凉如水。

  吴三爷回到了京城,当他走进店铺鳞次栉比的商业区时,几乎所有人都会对他报以善意的微笑。

  这并不是因为吴三爷是个很很受人爱戴的人,他虽然和善,很健谈,但让迎面向他走来的每一个人都对他报以微笑,确实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能让众人这么做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金钱!

  吴三爷虽然不如霍休,是天下第一的大富豪,但他也足够有钱,而且他的长相够富态,又喜欢用锦衣包裹自己圆润的身躯,在手指上,衣服上堆砌昂贵的饰,他甚至有一件衣服,连绣纹都是金线织的。

  吴三爷是个有钱人,而且他乐于展现自己的有钱,在饰上,在衣服上,在一掷千金的豪爽气上,有了这一切,他便会很容易变得受欢迎,也很容易变得受瞩目。

  他很享受被人瞩目的感觉,当有人像他点头致意时,便会颔回礼,等他走到金铭灭时,怕是已经颔了几百次,几千次。

  司空摘星假扮的掌柜已经等他多时,当吴三爷迈步进店铺时,他脸上和气的笑容又真诚了三分,这并不夸张,哪怕是死了的掌柜,在见到贵客时,笑容也难免会变得更加热忱。

  这世界上是绝对不会有人讨厌银子的。

  掌柜道:“有一段时间没见着您了,吴三爷。”

  吴三爷笑道:“掌柜可好?”他又说,“最近有什么新奇的货品?”

  掌柜用眼神吩咐伙计将新品放在托盘中呈上来,眼神飞快地在吴三爷腰间一扫。

  不是,司空摘星暗叹一声,他被请来偷的帝王绿翡翠玉饰并没有被带在身上。

  掌柜道:“怎么没见您前些日子才买的玉佩?”

  吴三爷道:“前些日子外出时还一直戴在身上,今天回来,就少不得换一块。”那翡翠,怕是给他放在家里。

  司空摘星眼神一闪,笑得更加真心实意了一些,但没人能看破,他薄薄面具后的笑脸。

  今天晚上,偷王之王司空摘星,怕是少不得要在吴三爷的院子里绕上一圈。

  司空摘星:这世上,还没有什么他偷不到的东西。

  吴三爷一路摇摇晃晃地走着,度很慢,方便更多人看见他,向他点头致意,从金铭灭走到燕子巷,竟然花了近一个时辰。

  那实在是座很大的院子,而且建得富丽堂皇,朱红色的瓦片在阳光下闪闪亮,墙面上好像贴了金子。

  他很有钱,却从来都不用担心自己的安全,因为吴三爷是一个很乐善好施,人脉也很广的人,他的朋友很多,也愿意出手一二保他安全,所以,即使他的房屋建得再宽敞亮堂,也很少有人会把主意打到吴三爷头上。

  夺命镖尾随他身后,在院子里一阵翻腾,他的轻功没有司空摘星高明,但也不算差,能做到“来无影去无踪”,又兼之很有一手翻箱倒柜的功夫,很快便找到了被吴三爷视若珍宝的帝王绿翡翠。

  在藏宝阁的最后一间。

  他打量四周密闭空间,以及摆放在房间的一张床,笑眯眯的。

  知道司空摘星要偷什么,还担心治不住他?笑容变得更加阴狠,不过就是个偷而已。

  金铭灭打烊时间不早也不迟,当最后一丝落日余晖被夜幕吞没,店铺的大门便落锁。

  掌柜在一笔一划地算账,伙计则把贵重物品全部移进库房,有伙计道:“要一起喝一杯吗,掌柜的?”

  掌柜是个和善人,也是个喜欢喝酒的人,如果被伙计拉去喝酒,便会豪爽地结账,他道:“今天不去。”

  伙计奇道:“是家里有什么事?”

  掌柜道:“不是。”

  伙计又道:“那是公事?”

  掌柜道:“也不是。”

  伙计的好奇心大盛道:“有什么事比喝酒还重要。”

  掌柜道:“自然是拿人钱财,□□。”

  这世界上还有比金钱交易更加赤、裸,更加公平的雇佣关系吗?

  伙计肃然道:“那是应该去的。”

  确实,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比拿钱办事更加重要。

  掌柜笑眯眯地将账本一合道:“接下来的工作就交给你们了。”

  他先换了件衣服,替人办事,自然不能穿上午在店铺里的衣服去,因为铜臭味太足,掌柜拐进自己在京城置办的小院子,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这一换衣服,就换到了深更半夜,夜已深,天幕成了最好的遮蔽物。

  一个面容平凡无奇的年轻人从院中蹿出来,他的短打很普通,面容很普通,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但脚上的功夫却一点都不普通。

  他的脚步,比猫更轻柔,更灵巧,树枝不足以作为附着点,只要是一片轻薄的树叶,便能再次起跳。

  江湖第一轻功高手,果然名不虚传。

  熟门熟路地进院子,在吴三爷没回来的时候,他已经在屋子里摸索了很多次,这世界上怕没有任何一个人比司空摘星更加熟悉这房间的陈设。

  吴三爷就睡在他的藏宝阁里,四周全是柜子,放他各式各样的古玩珍奇,而人,则睡在四四方方的床上。

  床很硬,姿势很标准,活像睡在棺材里。

  想要拿到帝王绿翡翠,他必须越过吴三爷,在他藏宝的柜子里翻腾,但这对司空摘星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他能在众目睽睽之下盗走物件,更不要说是一个睡着的人。

  吴三爷睡得很沉,一个人白天走太多路,晚上总会睡得很沉,司空摘星从他身边走过,还听见吴三爷出一小串均匀的呼噜声。

  有目的性地拉开柜子,他很清楚翡翠被收在哪一格。

  “!”

  司空摘星连续几个后空翻利落后退,他的轻功很好,要不然绝不会能躲过迎面而来的机关暗器,短短的一日内,吴三爷藏宝的柜子已经被做成机关,当他打开柜门触动弹簧,便会有数不清粹毒的武器向他射来。

  抹了毒的刃反射冷冷的光。

  司空摘星若现在还不知道生了什么事,那他便别做猴精别做机灵鬼了,他绝对是天下第一的大傻瓜。

  铁链“嗖”地一声从柜子里飞出,打司空摘星一个措手不及,也不知他从兜里掏出什么,千钧一之际竟然把链子镖打出几米远。

  这眼力,这臂力,不像是一个贼,倒像是一个练暗器的江湖人。

  夺命镖从柜子里夺门而出,吴三爷放古董花瓶的柜子很大,足够一个身材高瘦的年轻人舒舒服服地躺进去,他从早晨潜伏至今,等的就是司空摘星。

  哪怕他有通天的本领,也别想逃出自己精心布置的机关阵。

  吴三爷还在打一连串均匀的小呼噜,他早被夺命镖用药迷倒了,即使火烧到他的屁股上,也绝对不会醒来。

  不仅不会醒来,还从容地翻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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