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书屋>其它小说>[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第 120 章 第120章
  防盗章24小时替换叶孤城没说可以,也没有说不可以,他或许只是忘了,又或者觉得这是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但对朗月来说,就成了可以拒绝6小凤的天然理由。

  白云城的人看不爽6小凤,却也不能拿他怎么样,只能在自己能力限制范围内给他下绊子。

  6小凤揩揩鼻子,他已经在朗月这踩了不知道多少个钉子,如果再看不出对方不待见自己那就别叫6小凤,改叫6大笨蛋好了。

  他做这反应,倒是叫司空摘星看了笑话,只要是6小凤的朋友都知道,他是一个非常讨女人喜欢的男人,寻常男人同他站在一起,女人眼睛便只能看见6小凤。

  男人碍于面子也不会说三道四,因为那会显得他不大度,打翻了的醋缸很难看。

  他们不能自己开刷6小凤,却看见一个女人对他不屑一顾,这可不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

  司空摘星道:“6小凤你也有今天。”

  6小凤只是苦笑,这时候,男人除了苦笑还能做什么呢?

  月姑娘一颗红心向白云城主,谁也无法撼动叶孤城在她心中的崇高地位。

  夜已深。

  王爷在成年后是不大能离藩的,但念在今上宅心仁厚,又兼之南王一颗红心向太阳,便经常在京城做停留,以至于他置办了一间小院,任何一个人都能在小院中住得舒舒服服。

  南王的临时宅邸,戒备竟然比偌大的紫禁城还要严,在明在暗的守卫不计其数,连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布下天罗地网,本应无人能随意出入,也想不到伙计借着夜幕的遮蔽,竟驮着一个大袋子轻巧地进入院落,然后便将失去意识的夺命镖拴在了显眼的位置。

  守卫就跟死了一样,没人现角落的动静。

  伙计将他捆绑好笑道:“这样就行了。”等到提灯笼的守卫经过,定然能够现失去意识的年轻人。

  南王的脸色会有多难看,可想而知。

  他轻轻地来,又轻轻地走,像一只花蝴蝶,在草木花树间上下翻飞。

  好厉害的身手!好俊的轻功!

  伙计走了没几刻,又一道黑影从他身后蹿出来,看那脚步,竟然比伙计还要轻。

  司空摘星的轻功与他相比,不知道谁更强一些。

  黑暗,黑暗的夜,没有一丝光亮,来人轮廓优美如刀刻的脸,也被黑夜遮住。

  没人知道他想要做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会来这里,只不过,这世界上,没有他到不了的地方。

  他或许是条龟壳中的蜗牛,但也绝对是世界上最强大的一条蜗牛。

  黑夜,遮掩住一切。

  在夜幕下,没人知道生了什么。

  月姑娘回头,她听见了人的脚步声,道:“回来了?”

  伙计垂手而立道:“回来了。”

  月姑娘问:“一切可顺利?”

  伙计道:“一切都很顺利。”

  他把夺命镖绑在树桩上,没要他的命,但这绝对比要他的命更加让难忘恼怒,因为夺命镖会告诉南王一切,伙计没有被收买,一切都是白云城主的计谋,南王没有胜一筹,不仅没有,还白白送出很多金银。

  送给伙计的金银财宝以前属于南王,现在则属于白云城。

  月姑娘道:“你做得很好。”她又道,“你的功绩,我会向城主禀明。”

  伙计脸上浮现出两团红晕,比怀春的少女还要甜蜜。

  就算是见到心上人,也不会比这一刻更加激动,更加让人期待。

  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能与白云城主说上一两句话,已是至高的奖赏。

  后半夜还没过去,夜,很漫长。

  “啊——”

  清晨,划破南王院子宁静的是丫鬟的尖叫。

  她只是一个粗使丫鬟,早上起来是为了倒夜壶,在不起眼的花园角落将夜壶中的肥料倒尽,这是她睁眼后要做得第一件工作。

  倒夜壶的地方,是不被列入守卫巡逻范围内的,因为他们不愿去,太偏僻,也太臭。

  如果想被人迅现,这地方并不是一个好选择。

  丫鬟跪坐在地上,手上的夜壶落地她也没管,一点小失误比起她眼前所看见的一切实在是微不足道。

  “死人了!”

  她不是江湖人,没有死八十三个人还能眼睛都不眨的豪气,而且,眼前的画面委实太有冲击力。

  南王醒来的时间很早,老人,尤其是心事重重的老年人总是很少有好眠。

  他有一个伟大的计划,为此已经付出了前半生,所有挡在他身前的人都要一一除去,叶孤城,是他在实现理想之前,给予他最大侮辱的人。

  以他越年长越狭隘的心胸,是绝对不会放过白云城主的。

  有人在门外道:“王爷,出事了。”比女人还要尖细的声音,是他的近身太监,能够在心胸忍辱负重的南王身边呆很多年,他绝对是个能耐人,见过不知道多少大风大浪,仿佛没有什么成功或失败能够撼动他。

  南王道:“出什么事了。”

  太监道:“夺命镖回来了。”

  南王道:“他带来了坏消息?”

  太监道:“不。”

  南王又道:“那是什么?”

  太监道:“他是死回来的。”

  竖着出去,横着进来,而且还是微笑着死回来。

  夺命镖的尸体静静地躺在大树边上,他很好,身上没有一丝伤痕,唯一的褶皱也不是因为交手而出现的,死人特有的青白脸上,眼睛大睁,嘴角还带有一丝诡异的微笑。

  他的身上很好,但人又确实是死了,唯一的伤口就是在脖颈上,那有一条浅到不能再浅的血线。

  淡淡的,比绣娘最细的线还要细巧三分。

  南王看夺命镖诡异的笑容,连呼吸都没变,他淡淡道:“是什么时候现的?”

  身旁有人道:“戌时。”

  南王又道:“是怎么死的?”

  身旁人道:“剑。”

  如果有江湖人在这里,十有八九会认出南王身边说话的人就是三四年前江湖上有名的剑豪江如画。

  取个富有诗意的名字,人却未必长得风流,何止不风流,他身材壮硕,皮肤黝黑,比起用剑,更适合用刀,还是抡着用的大砍刀,仿佛只有用马刀,才能对得起他魁梧的身材。

  但他的剑招却很精细,一招“潇潇细雨萧萧情”,剑光密集,怕是比早春的雨还要密,还要细。

  有人传说他一息能挥出一百三十刀,虽没有与西门吹雪比过,但有人怀疑,他的剑,在西门吹雪之上。

  很可惜,剑豪在西门吹雪成名的那几年就已经失踪了,想不到,竟然是在南王身边当差。

  南王问道:“你看这剑招怎么样。”

  江如画道:“很好。”

  南王道:“比之你如何。”

  江湖上的人都知道,如果论出剑度之快,剑招之迅疾,几年前无人能出剑豪之右,他的每一招都落得很轻,偏偏招招致命,又构成密不透风的网,再小的虫子,也无法从他的剑网中穿过去。

  那是天衣无缝的剑法。

  但是,江如画却迟疑了,不是不知道怎么回答,而是太知道怎么回答。

  他沉默,南王却好像一点不急似的等着江如画,有的时候,他是一个很有耐心的老人,因为如果没有耐心,人生中的很多布置都无法完成。

  江如画道:“伯仲之间。”

  南王道:“哦?”

  江如画道:“这世界上,怕是没有什么剑招能比此人的更细,更准。”

  他的“潇潇细雨萧萧情”是江湖上最细最精准的剑招。

  南王道:“是吗?”

  江如画忽然很紧张,但他不能让南王看出他的紧张,只听南王道:“这剑招,比之西门吹雪如何。”

  他没有和西门吹雪比划过,却看过他用剑,正是因为看过他用剑,才就此隐匿,退出江湖。

  但江如画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的剑比西门吹雪的差,所以他道:“伯仲之间。”

  又是伯仲之间,但南王却没有生气,他又问:“那,比之白云城主如何。”

  江如画道:“我虽没有见过白云城主的剑,却听说他的能力与西门吹雪不相上下。”

  南王道:“好!”他的眼中燃起熊熊火焰,显然心中已有定论。

  愤怒的火焰,在他的胸膛中燃烧。

  江如画松了一口气,当然,他依旧没有让南王现。

  他忽然很庆幸,偌大的南王府中,没有比他实力更高明的剑客,也自然看不出,这剑痕,与他“潇潇细雨萧萧情”造成的伤口,一模一样,只不过,那人只出了一剑,就正中要害。

  自己的剑招与自己的剑招,实力之差不就是在伯仲之间吗?

  江如画心道:我一定要找到那个偷学剑法的小人!

  他此刻还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人,无论多难的武功,看一遍就能学会。

  还没有听见客人回话,便听见一声暴呵,这暴呵让店小二滚到桌子底下,因为他听出来了,出呵声的不是别人,正是要杀人的店主人。

  男人从后厨出来,他像一口水缸,还是装满了的那种,肚子从衣衫内滚出来,再多的布料也遮不住他的肚子。

  赵大,他酿得一手好酒,也耍得一手好刀,手起刀落,人头落地。

  赵大道:“连四条眉毛6小凤都认不出,别说是我店里当差的。”

  6小凤只能苦笑,他虽然在江湖上有些名气,但也没有到路边的店小二都要认识的地步。

  谁知,滚到桌子底下的店小二却又从桌子底下滚了出来,他神色不见张皇,反而嬉皮笑脸,前后巨大的反差让赵大与6小凤都一惊。

  店小二道:“我竟不知道,6小凤的名气已经大到从人群中随随便便揪出一个人就要知道的地步。”

  6小凤端杯子的手一顿,他已是认出此人是谁。

  “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回头,先对赵大点头,然后又对6小凤笑道:“这一回,你可没认出我是谁。”

  他的易容术很厉害,就算是比鬼都精灵的6小凤也不一定每一次都能认出他,能骗过机灵满天下的6小凤,对他来说是很值得骄傲的一件事。

  赵大却道:“我的店小二去哪了?”

  司空摘星又道:“你从后厨出来,竟然不知道他在哪里?”

  他比6小凤还要更会惹人生气。

  6小凤最常惹女人生气,但是司空摘星,却是男女老少无一例外。

  因为他有的时候扮成男人,有的时候扮成女人,有的时候扮成老人,有的时候却扮成小孩儿。

  你永远无法知道,司空摘星有多少张面孔。

  赵大虽然喜欢砍下赊账人的头,却是由于他们破坏了自己的规矩,对不请自来的客人,他相当的宽容大度。

  他一屁股坐到条凳上,摇摇欲坠的木条凳支撑他庞大的身躯,嘎吱嘎吱出最后的呻吟,不知道什么时候,木条椅便会被他坐塌。

  6小凤道:“我是来喝酒的。”

  司空摘星道:“我是来耍6小凤的。”

  一对损友,两个混蛋。

  赵大笑道:“我可不觉得你是特意来戏耍6大侠的。”

  司空摘星一听来了兴趣道:“哦?”

  赵大道:“我与偷王在今天以前虽不认识,却也知道你是个日理万机的人。”

  杀手,青衣楼有整整一百零八个,但是偷王,全天下却只有一个。

  杀手会有杀不了的人,但偷王却没有偷不到的东西。

  请他偷东西的人多了去了。

  说司空摘星日理万机,这真是天下头一号的大实话。

  司空摘星道:“那你说我有什么事儿。”

  赵大微笑道:“我虽不知道你有什么事儿,但我却知道,那对6大侠来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事。”

  他的话掷地有声:“因为你们是朋友!”

  朋友,这是世界上最贵重,也最美好的字眼。

  6小凤走出赵大的店,司空摘星跟在他身后,他还是做店小二打扮,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知道司空摘星长什么样,他有一千张一万张脸,6小凤也不能分辨出哪张脸是属于他的。

  司空摘星道:“那赵大说得不错,我找你来确实是有重要的事。”

  6小凤道:“我知道。”

  他了解司空摘星,正如同司空摘星了解他,朋友与朋友之间,心意总是相通的。

  司空摘星道:“那你知不知道,被我偷走的夺命镖已经死了。”

  6小凤叹一口气道:“这我已经知道了。”

  司空摘星又道:“虽然这事你已经知道,但还有一件事,是你一定不知道的。”

  6小凤道:“什么事?”

  司空摘星道:“杀死夺命镖的,是多年不出江湖的叶孤城。”

  6小凤倒抽一口凉气道:“不可能!”

  当然是不可能的,这世界上没人比他更清楚叶孤城在哪里,在夺命镖死的时候,他人根本不在京城。

  司空摘星道:“我是不知道这可不可能,但所有人都以为这是真的。”www.ýáńbkj.ćőm

  一句话中透露很多消息,有人在刻意散布信息。

  6小凤严肃道:“谁?”

  司空摘星道:“江如画!”

  江如画他本不想现身说法,因为他是个在江湖上消失很久的人。

  消失很久,代表着他曾经很有名望。

  有人以为他死了,有人以为他隐居了,但没有人想到他在南王手下当差。

  这不是一件不光彩的事,但这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来去如风的江湖人,很多都不愿意成别人手底下的一条狗,即使脖子上的皮链再精致也不管用。

  江如画现身说法,可以说是将他几辈子的脸都丢干净了,从今天起,人们不会将他看剑豪,只会将他称为不敢与西门吹雪对战的小人。

  他消失的时间很特别,正好是西门吹雪挑战天下名剑客的时候。

  一场场以生命作为赌注的战斗,只有赢的人,才能活下去。

  没人认为江如画会因为恐惧而逃走,因为他当时已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剑客,一个将剑练到极致的人,是不应该贪生怕死的。

  但是江如画会恐惧,只要一想到,自己成为棺材中一具尸体,在冰冷的地下孤零零地躺着,他就恐惧地连剑都拿不稳。

  他知道,当自己开始畏惧时,就已经输了。

  所以他逃了,逃到南王府,成为他手下的一条狗,隐姓埋名地过日子,他可以安慰自己,起码在江湖上有一段神话,即使他逃了,在人们心中还是剑豪。

  但是现在,他连曾经的美名都保不住了,为了活下去。

  逃过一次,就再也无法直视死亡,他可以不要名声,却不能不要命。

  江如画的现身说法让越来越多的人都相信人是白云城主杀的,后者虽然在小众圈中略有名气,却不能比得上江如画这样曾经名震四海的大剑豪,既然他都说人是叶孤城杀的,对方自然没有辩解的余地。

  死一两个人,并不是什么很重要的事,又有谁会费心嫁祸给一个在武林中名声不显的年轻人?

  当消息流传开时,江如画终于松了一口气,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计划已经成了,所有人都认为夺命镖是白云城主杀的,自然就没有人关注夺命镖脖子上细如牛毛的伤口。

  只有顶尖的高手才能认出这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但又有哪个顶尖高手会想到,曾经的剑豪费尽心思就为了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下水?

  江如画坐在德阳楼,虽然南王恨不得把他头别在裤腰带上,但毕竟他是个人,而不是一件物品。

  重入江湖,有不少昔日的老朋友便会找上门,有些是真的老朋友,有些却连名字都没有听说过,但少不得要吃个便饭。

  江如画知道,别看他们正脸对自己很尊重,背后少不得怎么编排他,但他不得不与这些人应酬,甚至还要面带微笑。

  因为他要靠这些人帮他宣言叶孤城的名号。

  如果早几年,他绝对不会允许自己忍受这样的屈辱,但是现在,他却安之若素。

  因为江如画的年纪大了,年纪大的人,总是会更加贪生怕死。

  德阳楼上已经有了很多人,他们在喝酒,吃肉,当曾经的剑豪露面时却一致放下了手中的酒杯或者筷子,站起来向他问好。

  只有在这时候,他才能露出淡淡的笑容,他虽然老了,但还是有一些资历的。

  江如画想要说两句话,但他还没有开口,便闻到一阵花香,很淡雅,很别致。

  四个提花篮的美丽少女先进入德阳楼,每一个都很年轻,很美丽,身穿白衣,每走一步便洒一手花瓣,没多久,地上已经有了一条花瓣织成的地毯。

  然后是两个冷若冰霜的大美人,冰冷如天上的仙子,高不可攀。

  最后是一个穿白衣的男人,他很年轻,也很英俊,但是任何人看见他,都不会觉得他长得多好,而是先注意到年轻人寒星般的眼睛。

  那双眼睛并不黑,却很亮。

  江湖人哗然,好大的排场!

  年轻人道:“谁是江如画。”

  江如画向前走一步道:“我是江如画。”他道,“你又是谁。”

  年轻人道:“我是叶孤城。”

  夺命镖悠然道:“任务完成了,怎么不能在这里。”

  南王勃然大怒,道:“该死的人没死,不该活着的却活着,你说你怎么在这里!”

  掌柜该死却没死,没完成任务的杀手却活着,他怎么能不生气?

  简直要气炸了。

  但下的年轻人却还很镇定,他不仅镇定还很愉快,道:“该死的人自然是死了,该活着的人也活着。”

  听见这句话,南王终于将心头高涨的火焰扑灭一点,道:“哦?”

  夺命镖心头一动,知道雇主给了自己解释的机会,南王是个大手笔的雇主,手上的银子很多,也很愿意花出去,像他这样拿钱干事的年轻人,自然是很喜欢豪爽的大客户,所以便解释道:“掌柜被掉包了。”他胸有成竹道,“现在那掌柜,可不是真掌柜。”

  南王的眉眼和善起来,有些人年纪远大便越和善,也些人年纪越大脾气便越古怪,阴晴不定,说风就是雨,当南王和善起来时,他便成了最爱护年轻人不过的慈祥的老人,他道:“既然你如此确定,那定然是知道了假掌柜的身份?”

  夺命镖道:“不错!”他看了一眼南王,显然是在观察他的反应,老人用鼓励的眼神看着他,他的亲爷爷怕都没有南王慈祥。

  夺命镖道:“掌柜是司空摘星假扮的!”

  南王道:“司空摘星?”他的眉眼中已带上了一丝不屑的意味,南王对武林高手不敢小觑,但当人头上顶着“偷”的名号时,却怎么也无法尊重起来。

  盗亦有道,但摊上了盗的名,岂不是难登大雅之堂?

  游侠曰:凡盗因不足而生,又因足而灭,是故,盗存于民间而不入殿堂。

  夺命镖敏锐地捕捉到了从中年人脸上闪过的一丝不屑,他笑眯眯的眼中也有冷芒划过,但很快被不达眼底的笑意遮掩住。

  司空摘星在江湖的地位委实不低,夺命镖自己所学也为“鸡鸣狗盗之辈”的绝学,感同身受之情怕是没人比他更强烈。

  南王道:“可是一小偷?”

  夺命镖道:“不错,他的轻功天下第一,又兼之易容术独步武林。”

  南王奇道:“易容术?”

  易容术是很高深的一门功夫,但他只知道易容术可以将自己伪装成不存在的人,却不知道可以将一个人伪装成另一个存在的人。

  只要有人,就有朋友,有家人,他亲近的朋友和家人一定能从细节处看出端倪,他的儿子,为了成为皇帝已不知道模仿了有多少年,而且他还收买了小皇帝最亲近的太监王安,只有做两手准备,才能保证万无一失。

  他还真不相信,一个人几天的功夫就能将自己变成另一个人。

  夺命镖道:“这世界上总有出常人的能人异士。”他很确定,除了司空摘星,这世界上绝对没有第二个人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将自己变成掌柜。

  南王道:“好,既然你说是他,那定是有了对付他的方法。”

  夺命镖终于不笑了,南王这才现,即使他是一个很年轻的,长得也很好看的青年,不笑的时候却总让人不寒而栗。

  他的脸并不凶恶,但很狰狞,因为杀的人太多,戾气都浮现于脸上。

  乍看夺命镖的表情,南王呼吸一窒,但又立刻调整过来,他是一个忍辱负重的男人,即使气量不够大,但也很会忍耐,很会将自己真正的情绪埋藏在心底深处。

  夺命镖道:“我自然有对付他的方法。”

  一个贼出现在珠宝店,定然是有什么要偷的东西,虽然夺命镖并不知道他被委托偷什么,却能猜到,他要偷的东西在来来往往的客人身上。

  若不是这样,他不可能扮作掌柜等待这么多天,因为司空摘星可以是个很机灵的人,可以是个很狡猾的人,却肯定不是一个喜欢浪费时间的人。

  他有耐心,但耐心应该会用在值得的地方。

  夺命镖又把伙计叫出来,依旧是伸手不见五指的仓库,没人能看见他的长相,也没有人知道,在仓库中的是一个青年而不是一个老者,他道:“那掌柜有什么不对?”

  伙计既然不知道掌柜的身份,那就肯定不知道雇佣司空摘星的原因,真正雇用他的另有其人,或许因为第一个掌柜死了,金铭灭背后的老板对谁都不信任,被南王收买的线人也不知道,新掌柜是为什么而来。

  伙计想了想道:“大概是没有的。”

  夺命镖道:“大概?”敏锐地嗅到伙计话中的漏洞。

  伙计作回想状道:“他来的第一天问我们要过账本。”

  夺命镖一听有戏,接着问道:“他要找什么?”

  伙计道:“他问我们,上一枚帝王绿翡翠玉佩是被谁买去了。”

  夺命镖问:“谁?”

  伙计大概是找到了那一段记忆,话越说越顺溜,他道:“是燕子巷的吴三爷,最喜欢收集些翡翠挂饰,那枚帝王绿翡翠的价格被炒得奇高,最后还是吴三爷拿去了。”

  他又道:“吴三爷这人行踪不定,但他回京城的头一天定然是要到铺子里看一看的,已经是养成几年的老习惯。”简直比太阳日日东升西落来得还要精准。

  夺命镖道:“你认识吴三爷?”

  伙计又回答道:“德阳楼的牌子砸下来,砸死1o个人,就9个都认识他。”

  德阳楼是京城中很有名的一家酒楼,虎皮肉做得尤为好,吃遍全天下的6小凤最喜欢他家的虎皮肉,这浪子,能够跑到七里十八弯的小街坊里吃面,嗡嗡飞的苍蝇也影响不了他的食欲;他自然也能肩披红披风走进富丽堂皇的酒楼,点上一碟虎皮肉,再点上一壶好酒。

  夺命镖终于满意了,他已从伙计口中知道自己想知道的一切,按照他的习惯,应该杀了这个没有太多价值的年轻人,但他只是个被雇佣的杀手,被雇佣的杀手,是不能违背雇主的意志做多余事,所以,他只道:“没有事情了,你回去吧。”

  伙计很听话,在老人这样神秘莫测的江湖人面前,他一向没有说话的余地,如果说一开始打动他的只是财帛,那么现在,便没有了拒绝的余地。

  伙计走出去,他抬头,天上有一轮明月高挂,月色凉如水。

  吴三爷回到了京城,当他走进店铺鳞次栉比的商业区时,几乎所有人都会对他报以善意的微笑。

  这并不是因为吴三爷是个很很受人爱戴的人,他虽然和善,很健谈,但让迎面向他走来的每一个人都对他报以微笑,确实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能让众人这么做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金钱!

  吴三爷虽然不如霍休,是天下第一的大富豪,但他也足够有钱,而且他的长相够富态,又喜欢用锦衣包裹自己圆润的身躯,在手指上,衣服上堆砌昂贵的饰,他甚至有一件衣服,连绣纹都是金线织的。

  吴三爷是个有钱人,而且他乐于展现自己的有钱,在饰上,在衣服上,在一掷千金的豪爽气上,有了这一切,他便会很容易变得受欢迎,也很容易变得受瞩目。

  他很享受被人瞩目的感觉,当有人像他点头致意时,便会颔回礼,等他走到金铭灭时,怕是已经颔了几百次,几千次。

  司空摘星假扮的掌柜已经等他多时,当吴三爷迈步进店铺时,他脸上和气的笑容又真诚了三分,这并不夸张,哪怕是死了的掌柜,在见到贵客时,笑容也难免会变得更加热忱。

  这世界上是绝对不会有人讨厌银子的。

  掌柜道:“有一段时间没见着您了,吴三爷。”

  吴三爷笑道:“掌柜可好?”他又说,“最近有什么新奇的货品?”

  掌柜用眼神吩咐伙计将新品放在托盘中呈上来,眼神飞快地在吴三爷腰间一扫。

  不是,司空摘星暗叹一声,他被请来偷的帝王绿翡翠玉饰并没有被带在身上。

  掌柜道:“怎么没见您前些日子才买的玉佩?”

  吴三爷道:“前些日子外出时还一直戴在身上,今天回来,就少不得换一块。”那翡翠,怕是给他放在家里。

  司空摘星眼神一闪,笑得更加真心实意了一些,但没人能看破,他薄薄面具后的笑脸。

  今天晚上,偷王之王司空摘星,怕是少不得要在吴三爷的院子里绕上一圈。

  司空摘星:这世上,还没有什么他偷不到的东西。

  “白虹贯日,惊芒掣电,怕是天上的仙人都不及白云城主一招的锋芒。”

  看客道:“可不就是天上的仙人。”随即扔出一块铜币,精准地落在说书人的桌上。

  这动作仿佛是一个信号,其他听书人也猛然惊醒,手上的铜币不要钱似的往说书人案前的木桌上扔,叮铃哐啷,直叫小老头乐得眼睛都睁不开。

  他是随着开往飞仙岛的船一块儿来白云城的说书先生,在京城实在混不下去,有常年跑海的亲戚与他介绍,说可以上飞仙岛说点有关他们城主的事儿谋生,准能挣个盆丰钵满。

  他开始还不相信,江湖的□□,信息更新换代度更是快得惊人,叶孤城虽然杀了两个成名的恶人,但也仅仅是两个罢了,不入中原武林,时间一久谁能记得住,要不是当时有目击者叹他有飞仙之姿假以时日必跻身于武林巅峰之行列,怕是谁也不知道有这一个人存在。

  白云城主的剑术高不高明他是不知道,人低调却是真的,这年头,很少有人几年都不传出一条消息,哪怕是西门吹雪一年还要出四次门。

  说书人道:“这不成。”他露出一副心有余而戚戚焉的表情,道,“高手,总是不喜别人在话本中编排自己的。”哪怕是将其夸得飘在云端上,天上有而地下无都不行。

  谁知道那跑南海惯了的海员竟然气定神闲地和他说:“放心,白云城主和那些高手不一样。”

  他道:“那位不一定喜欢别人编排自己,但也不一定讨厌别人编排自己。”

  不一定喜欢?但也不一定讨厌?说书人脸皱成一团,活像吃了几十条条一百条的苦瓜。

  是什么意思?

  那人道:“只要是白云城的子民喜欢听,那白云城主就没有意见。”他露出了一个古怪的表情,就好像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口中人一般。

  “比起飞在天上的仙人,他更像走在地上的。”

  走在地上的仙人,那还是仙人吗?如果有人在飞仙岛的大街上拽一个百姓,他肯定会斩钉截铁地告诉你,是。

  他们的白云城主,就是活的仙人。

  说书人第一次知道,一个武林高手,竟会如此得人心,几乎是从踏上飞仙岛的刹那开始,就感受到了叶孤城高的人气。

  酒楼中谈笑风生的人喜欢说“我们城主又怎么怎么样”,海边捕鱼的人说“我们城主又开了怎样一条商道”,就连大街上豆蔻年华的怀春少女都捧着一束花,信誓旦旦要偶遇城主,将花投掷在他面前。

  哪个少女不怀春,但若七老八十的老头老太都这样,就很恐怖了。

  不仅恐怖,而且还匪夷所思。

  打鱼人道:“白云城主,先是白云城的城主,其实才是武林高手。”

  他的皮肤因经年的风吹日晒而呈现出黑亮的铜色,皮肤粗粝,暴露在短打外面的肌肉鼓鼓囊囊,看上去竟然不似平凡的打鱼人,而像是执掌一方港口的船老大。

  “白云城主,他是白云城的天。”

  子民过分爱戴城主,奈何叶孤城本人颇具宅男属性,十年出不了几次海岛,甚至连他蛰居已久的白云城都不太出,他喜好在空无一人的海滩上练剑,又或者是趁着夜色沉暮,在楼顶上施展轻功,感受极致的度,也享受夜的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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