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书屋>其它小说>[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第 107 章 第107章
  防盗章24小时替换江如画沉声道:“不错。”

  叶孤城又道:“你不配用剑。”

  白云城主,是一个很骄傲的人,所以,即使江如画说他杀了夺命镖,他也不屑于辩解,因为这一切都不值得他注意,但来自外界的污蔑,却是他不能忍受的,就好像污水沾染他洁白的衣角,必须要将肮脏的布料割去,才能接着穿衣。

  谣言,对他来说就是这样一块肮脏的布。

  江如画睚眦欲裂,怒气充斥胸膛,又顺经络一路向上,将他的理智燃烧殆尽。

  他不配用剑?叶孤城怎么敢!

  卑劣的剑客也无法承受这样的侮辱,就好像在男人面前奸、污他的女人,只要有一口气在,就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事生,除非他不是个男人。

  江如画再低劣,再贪生怕死,他也是个剑客,剑客可以允许自己的名声受损,却不能忍受自己的剑道受损。

  他冷冷道:“我怎么不配用剑。”

  叶孤城不说话,静静地看着他,那眼神高高在上,他所看的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地里的一只爬虫,在泥土里钻研的一条蚯蚓。

  江如画身边有杀气萦绕,他周围的狐朋狗友都变了脸色。

  屋外,阳光灿烂。

  屋内,却忽然充满了一种说不出的肃杀之意。

  6小凤刚进入德阳楼,就被肃杀之气震撼了。

  这是怎样的杀气!

  他的大红披风很温暖,阳光也很温暖,可是他却感觉有百般寒意,也不知从哪里钻出来,钻入了他的衣领,也钻入了他的心。

  这是叶孤城的杀气,不是江如画的。

  他听见叶孤城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的额头上隐隐有汗珠浮现。

  叶孤城又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张了张嘴,却没有出声,像是一条脱水的鱼。

  他身边的狐朋狗友顶着压力道:“且慢。”

  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了狐朋狗友身上。

  那人心中忽然产生后悔之情,特别是当叶孤城灿若寒星的双眸也锁定在他身上,这一瞬间的压力无与伦比,仿佛置身鹅毛大雪纷飞的冬日。

  他心道,既然都出声了,怎么着也不能让初入江湖的毛头小子压一头,便硬着头皮道:“我曾听闻,高手对战前虚斋戒三日,沐浴焚香,你既要与剑豪江大侠对战,不说斋戒,起码也要递上拜帖,好好挑选一个日子。”

  他说的是西门吹雪,杀人,对他来说,是很神圣的一件事。

  叶孤城不动声色道:“哦?”

  江如画如梦初醒,身体湿得像从水里捞出来,他慌忙不跌地点头:“是极是极。”

  叶孤城看他,半响不说话,气氛又忽然凝固起来。

  过了一会儿,他道:“对我来说,杀人,并不是一件神圣的事。”

  他的话让在场人心中一咯噔,因为他们已听出,叶孤城并不是西门吹雪。

  哪怕是顶尖高手之间也有如天堑一般的区别,西门吹雪是西门吹雪,而叶孤城是叶孤城。

  他道:“我杀人,不为证道,因为道自在我心中。”

  江如画咽了口唾沫,他几乎已经看到了自己的死期。

  但叶孤城忽然话锋一转,又道:“但我同意。”他道,“人在死之前,总是能有机会选择自己是怎么死的,如果连这机会都没有,未免可惜。”

  他道可惜,却不说是可怜,因为江如画在他眼中,已经是个死人。

  叶孤城走了,只留下一句话,他道:“帖子会在今夜递送府上。”

  江如画长舒一口气,腿隐隐有些软,他并不担心其他人现自己的异状,因为在场的所有人在叶孤城走后没有不松一口气的。

  当白云城主还在这儿时,他们甚至没有大声呼吸的勇气。

  顶着压力出声的狐朋狗友已经成为了英雄,在场所有人中的英雄,因为他是除了江如画之外唯一同白云城主说话的人,这起码证明他勇气不凡。

  而剑豪,则成为布景板,因为所有人都看出来,他的气势比白云城主矮了不止一头,怕是连四个头五个头都是有的,整个人已经矮到了尘埃里。

  连气势都矮了,剑招上怎么胜出?见到人,便能见到剑。

  他已是个必死的人。

  江如画能感觉到,黏着在他身上的视线都是怜悯的,其中混杂着一两股不屑,他如同被痛打的落水狗一般抬不起头,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江湖剑客面前。

  脸,已苍白如纸。

  冷香院。

  不冷,无香,人踪杳。

  院子很大,却很冷清,名中带香字却见不得各式花草,只有奇山异石以及高大的松柏。

  最适合剑客的是梅花,但有了万梅山庄在前,谁都不愿意弄了“千梅山庄”“百梅山庄”,都是高手,谁都不愿意屈居人下。

  6小凤站在院门外,门紧闭,墙不高,但上朋友家怎么着都不能爬进去。

  他在门口像个没头苍蝇在门口带出乱转,思忖着用两条腿走进去的办法,却看门蓦地被推开,十二三岁的小姑娘站在门口。

  6小凤一见那小姑娘便笑道:“你们白云城的人,都喜欢冷着一张脸?”

  她其实是个古灵精快的小姑娘,眼睛提溜提溜地转,别提有多灵光,脸颊有一深一浅两个梨涡,但她偏偏要将自己的脸板结成冰块,就仿佛不能冷着脸说话,是天大的错事。

  小姑娘见6小凤,吹胡子瞪眼道:“这世界上的高手合该都是冷着脸的。”

  6小凤有心逗她道:“你年纪这么小,难不成也是个高手?”

  小姑娘道:“不错,虽离城主大人远矣,但我习剑已有二十七载。”

  6小凤闻言大惊,习剑二十七载?那她岂不是已经有三十多岁了?但看上去,也不过就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娃娃。

  他道:“饭不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讲,你有三十多岁了?”

  小姑娘冷笑道:“你不仅脑子不太好使,眼睛也不太好使吗?”语毕,把门一推道,“城主叫你。”随后就哒哒哒跑远了。

  6小凤丈二时尚摸不着头脑,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吃瘪了,他终于可以确定,白云城没有一个人对自己有好脸色。

  除了叶孤城。

  他进院子,偶尔遇见扫地的侍女或者是干活儿的健仆,目光触及,皆是一座座冰雕,6小凤只道他们之间无冤无仇,怎么各个看自己眼神里都像带了刀子。

  连个给他指路的都没有。

  6小凤只能凭着感觉一路向前,恰好叶孤城正在院中,他跪坐在草垫上,身前是一盘棋。

  白云城主,是棋道的高手。

  他回头看6小凤,将他脸上带着肉眼可见的苦意思,便道:“怎么?”

  6小凤坐下来一阵长吁短叹,他道:“你这真是邪乎。”

  叶孤城不语,眼中已有点点笑意。

  他先说那号称练剑二十七年的小姑娘,又说院中人看他眼神都不太对,说完后苦着脸对叶孤城道:“你说了什么让他们这么不待见我。”

  叶孤城道:“可是奇了,你不受人待见,竟然怪我?”

  6小凤苦哈哈道:“你还是先说那小女孩儿怎么会练二十七年的剑吧。”6小凤的求知欲很重,听说奇怪的事儿总想探知真相。

  叶孤城道:“你可知道她的名字?”

  6小凤道:“自然不知。”

  叶孤城道:“她叫三秋。”

  6小凤恍然:“可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三秋?”

  叶孤城眼中笑意愈盛,道:“正是。”

  6小凤笑道:“那她可不是才练了9天的剑。”

  叶孤城道:“她本来学的就不是剑,是跟我出来后,才随岚风她们闹着要练剑的。”

  6小凤道:“好,我已知道她练剑的缘由,但你可以说说,为何白云城的人都不待见我。”

  叶孤城将黑子落在棋盘上,悠然道:“没别的原因,”他顿了一下,道,“也就是他们太喜欢我了一点。”

  6小凤:???

  哈?

  司空摘星道:“6小凤你也有今天。”

  6小凤只是苦笑,这时候,男人除了苦笑还能做什么呢?

  月姑娘一颗红心向白云城主,谁也无法撼动叶孤城在她心中的崇高地位。

  夜已深。

  王爷在成年后是不大能离藩的,但念在今上宅心仁厚,又兼之南王一颗红心向太阳,便经常在京城做停留,以至于他置办了一间小院,任何一个人都能在小院中住得舒舒服服。

  南王的临时宅邸,戒备竟然比偌大的紫禁城还要严,在明在暗的守卫不计其数,连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布下天罗地网,本应无人能随意出入,也想不到伙计借着夜幕的遮蔽,竟驮着一个大袋子轻巧地进入院落,然后便将失去意识的夺命镖拴在了显眼的位置。

  守卫就跟死了一样,没人现角落的动静。

  伙计将他捆绑好笑道:“这样就行了。”等到提灯笼的守卫经过,定然能够现失去意识的年轻人。

  南王的脸色会有多难看,可想而知。

  他轻轻地来,又轻轻地走,像一只花蝴蝶,在草木花树间上下翻飞。

  好厉害的身手!好俊的轻功!

  伙计走了没几刻,又一道黑影从他身后蹿出来,看那脚步,竟然比伙计还要轻。

  司空摘星的轻功与他相比,不知道谁更强一些。

  黑暗,黑暗的夜,没有一丝光亮,来人轮廓优美如刀刻的脸,也被黑夜遮住。

  没人知道他想要做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会来这里,只不过,这世界上,没有他到不了的地方。

  他或许是条龟壳中的蜗牛,但也绝对是世界上最强大的一条蜗牛。

  黑夜,遮掩住一切。

  在夜幕下,没人知道生了什么。

  月姑娘回头,她听见了人的脚步声,道:“回来了?”

  伙计垂手而立道:“回来了。”

  月姑娘问:“一切可顺利?”

  伙计道:“一切都很顺利。”

  他把夺命镖绑在树桩上,没要他的命,但这绝对比要他的命更加让难忘恼怒,因为夺命镖会告诉南王一切,伙计没有被收买,一切都是白云城主的计谋,南王没有胜一筹,不仅没有,还白白送出很多金银。

  送给伙计的金银财宝以前属于南王,现在则属于白云城。

  月姑娘道:“你做得很好。”她又道,“你的功绩,我会向城主禀明。”

  伙计脸上浮现出两团红晕,比怀春的少女还要甜蜜。

  就算是见到心上人,也不会比这一刻更加激动,更加让人期待。

  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能与白云城主说上一两句话,已是至高的奖赏。

  后半夜还没过去,夜,很漫长。

  “啊——”

  清晨,划破南王院子宁静的是丫鬟的尖叫。

  她只是一个粗使丫鬟,早上起来是为了倒夜壶,在不起眼的花园角落将夜壶中的肥料倒尽,这是她睁眼后要做得第一件工作。

  倒夜壶的地方,是不被列入守卫巡逻范围内的,因为他们不愿去,太偏僻,也太臭。

  如果想被人迅现,这地方并不是一个好选择。

  丫鬟跪坐在地上,手上的夜壶落地她也没管,一点小失误比起她眼前所看见的一切实在是微不足道。

  “死人了!”

  她不是江湖人,没有死八十三个人还能眼睛都不眨的豪气,而且,眼前的画面委实太有冲击力。

  南王醒来的时间很早,老人,尤其是心事重重的老年人总是很少有好眠。

  他有一个伟大的计划,为此已经付出了前半生,所有挡在他身前的人都要一一除去,叶孤城,是他在实现理想之前,给予他最大侮辱的人。

  以他越年长越狭隘的心胸,是绝对不会放过白云城主的。m.ýáńbkj.ćőm

  有人在门外道:“王爷,出事了。”比女人还要尖细的声音,是他的近身太监,能够在心胸忍辱负重的南王身边呆很多年,他绝对是个能耐人,见过不知道多少大风大浪,仿佛没有什么成功或失败能够撼动他。

  南王道:“出什么事了。”

  太监道:“夺命镖回来了。”

  南王道:“他带来了坏消息?”

  太监道:“不。”

  南王又道:“那是什么?”

  太监道:“他是死回来的。”

  竖着出去,横着进来,而且还是微笑着死回来。

  夺命镖的尸体静静地躺在大树边上,他很好,身上没有一丝伤痕,唯一的褶皱也不是因为交手而出现的,死人特有的青白脸上,眼睛大睁,嘴角还带有一丝诡异的微笑。

  他的身上很好,但人又确实是死了,唯一的伤口就是在脖颈上,那有一条浅到不能再浅的血线。

  淡淡的,比绣娘最细的线还要细巧三分。

  南王看夺命镖诡异的笑容,连呼吸都没变,他淡淡道:“是什么时候现的?”

  身旁有人道:“戌时。”

  南王又道:“是怎么死的?”

  身旁人道:“剑。”

  如果有江湖人在这里,十有八九会认出南王身边说话的人就是三四年前江湖上有名的剑豪江如画。

  取个富有诗意的名字,人却未必长得风流,何止不风流,他身材壮硕,皮肤黝黑,比起用剑,更适合用刀,还是抡着用的大砍刀,仿佛只有用马刀,才能对得起他魁梧的身材。

  但他的剑招却很精细,一招“潇潇细雨萧萧情”,剑光密集,怕是比早春的雨还要密,还要细。

  有人传说他一息能挥出一百三十刀,虽没有与西门吹雪比过,但有人怀疑,他的剑,在西门吹雪之上。

  很可惜,剑豪在西门吹雪成名的那几年就已经失踪了,想不到,竟然是在南王身边当差。

  南王问道:“你看这剑招怎么样。”

  江如画道:“很好。”

  南王道:“比之你如何。”

  江湖上的人都知道,如果论出剑度之快,剑招之迅疾,几年前无人能出剑豪之右,他的每一招都落得很轻,偏偏招招致命,又构成密不透风的网,再小的虫子,也无法从他的剑网中穿过去。

  那是天衣无缝的剑法。

  但是,江如画却迟疑了,不是不知道怎么回答,而是太知道怎么回答。

  他沉默,南王却好像一点不急似的等着江如画,有的时候,他是一个很有耐心的老人,因为如果没有耐心,人生中的很多布置都无法完成。

  江如画道:“伯仲之间。”

  南王道:“哦?”

  江如画道:“这世界上,怕是没有什么剑招能比此人的更细,更准。”

  他的“潇潇细雨萧萧情”是江湖上最细最精准的剑招。

  南王道:“是吗?”

  江如画忽然很紧张,但他不能让南王看出他的紧张,只听南王道:“这剑招,比之西门吹雪如何。”

  他没有和西门吹雪比划过,却看过他用剑,正是因为看过他用剑,才就此隐匿,退出江湖。

  但江如画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的剑比西门吹雪的差,所以他道:“伯仲之间。”

  又是伯仲之间,但南王却没有生气,他又问:“那,比之白云城主如何。”

  江如画道:“我虽没有见过白云城主的剑,却听说他的能力与西门吹雪不相上下。”

  南王道:“好!”他的眼中燃起熊熊火焰,显然心中已有定论。

  愤怒的火焰,在他的胸膛中燃烧。

  江如画松了一口气,当然,他依旧没有让南王现。

  他忽然很庆幸,偌大的南王府中,没有比他实力更高明的剑客,也自然看不出,这剑痕,与他“潇潇细雨萧萧情”造成的伤口,一模一样,只不过,那人只出了一剑,就正中要害。

  自己的剑招与自己的剑招,实力之差不就是在伯仲之间吗?

  江如画心道:我一定要找到那个偷学剑法的小人!

  他此刻还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人,无论多难的武功,看一遍就能学会。

  皎洁的月光打在此人脸上,又是一张平凡无奇的脸,放在人堆中,没人能现他。

  那人道:“若不是6小凤求我,我也绝对不会偷个死人。”

  赫然是鼎鼎有名的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接了他人生中最有趣的两笔生意,他先去偷了一个活人,然后在活人死后,却被请去偷一个死人。

  若是别人让他偷死人,司空摘星指不定赏那人两个大耳刮子,谁都知道死人是会腐烂的,是会臭的,更何况,谁会把死了大半个月的人保留着不下葬,简直是天方夜谭。

  但6小凤却道:“夺命镖的身体一定还被留着。”他道,“江湖上有很多能将尸体保存下来的法子。”

  司空摘星反驳道:“你又怎么知道有人会愿意把他的尸体保存下来。”他已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但夺命镖是青衣楼的杀手,青衣楼的杀手都无依无靠无父无母,有一口薄棺材收殓已是幸事,又怎么会在尸体上大做文章。

  6小凤神秘道:“因为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

  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那被他杀死的夺命镖岂不就是唯一的证据?即使6小凤知道,他身上的伤也定然不是叶孤城留下来。

  司空摘星脑瓜一转,也笑了,他道:“6小鸡啊6小鸡,你真是比鬼都机灵。”

  他愿意帮6小凤,只是因为6小凤是他的朋友。

  朋友与朋友之间,本来就是应该互相帮助的。

  南王的院落,四处都静悄悄,不仅静,还暗,树枝相叠,鬼影幢幢,风吹过,寒意刺骨。

  司空摘星顺着寒意一路向里走,果不其然,越是靠近内间,就越冷,身上的鸡皮疙瘩都站起来跳舞。

  他觉得自己穿得实在是不够温暖,起码不够抵御冰天雪地的严寒。

  伸手推门,才现头顶上狼牙交错,冰锥,这天,竟然有冰锥高悬在门檐上。

  夺命镖就躺在冰屋正中间,脸铁青,身僵直,眼中瞳孔消散,只有眼白,嘴角挂一丝诡笑,司空摘星看见,竟像是被大汉锤一铁拳,不由自主后退好几步。

  此刻院外月白风清,此地令人毛森骨立,司空摘星也不知从哪摸出一大口袋,连同夺命镖与他身下的大冰块儿一股脑儿地塞进袋子里。

  他是怕尸体在运送过程中化了,而且眼不见心为净,人何苦死了还吓人。

  驮一大袋子却还身轻如燕,在屋顶上,树枝子上上下翻飞,江湖第一轻功,果然名不虚传。

  司空摘星却没见得背后一抹影子,比雾能缥缈,比月更白。

  无法形容的剑气在叶孤城与江如画间弥散,像看不见的山,像看不见的海,压在人身上。

  围观的武林人皆瞳孔紧缩,肌肉紧绷,连大气都不敢出。

  这就是顶尖剑客才会有的威势。

  江如画忽然又不太自信了,比山岳更加沉重的气压在身上,他从未感受这么大的压力。

  叶孤城不说话,只是用眼神凝视江如画,他的眼中,只有肃杀,只有沉重,因为杀人,本来就是很严肃的一件事。

  江如画也不说话,他手指搭在剑鞘上,很稳,一个剑客,即使内心很混乱,手也必须是稳的,不稳,就握不住手中的剑。

  剑客与剑客之间本就不必多话,能真正体现他们内心思想的,是剑!

  江如画错开眼神,因为他已无法直视叶孤城的眼,他耳中嗡鸣,夜晚虫蛇鸟兽的叫声,竟都听不见,有一层无形的膜蒙在他的耳上,只能听见自己胸膛中鲜活的心脏在跳动。

  咚咚,咚咚。

  他忽然道:“像你这样的年轻人,本不应该找我决斗。”

  人是需要言语的,特别是心生畏惧时,因为言语可以镇定,也可以壮胆。

  它的作用,比酒还要更强些。

  叶孤城盯着他,道:“你是剑客。”

  江如画道:“我是剑客。”

  叶孤城道:“你是剑客,就应该知道不能胆怯。”

  他的声音比冰还要冷:“骄傲、愤怒、颓丧、忧虑、胆怯,都同样可以让人判断错误。”

  高手之间的对决,必须要摒弃一切正面与负面的情绪,只剩下本我,他们必须将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敌人身上,只有这样,才能找到破绽。

  冷汗,顺额角淌下,短暂地悬挂在江如画方正的下巴尖上。

  他们之间,已不必多说。

  静默,静默,打破寂静时空的是剑。

  剑在手,已出鞘。

  江如画脚下一蹬,已占先机,早年他的剑招便以度出名,瓶颈突破后,度更长。

  将心中的恐惧强行排除,他眼中只有叶孤城,以及手上的剑。

  剑,便是他的眼睛。

  叶孤城不动,冷冷地看着江如画,他的剑,还好好地呆在剑鞘中,因为他的剑一离鞘,必定夺走一条人命。

  现在,还没有到他拔剑的时候。

  风声疾响,剑刃卷起一阵风,一秒钟之内,江如画已劈了几十下,上百下,眼睛再好的人也只能看见一片剑花,细如牛毛,多如春雨,却如同情丝一般连绵。

  叶孤城的眼睛,很冷,也很亮,他在等,等剑招露出破绽的那一刻。

  终于,他的手指动了,以缓慢且不容质疑的度拔剑,所有人都能看出白刃是怎样被抽出剑鞘,又是怎样反射出白光。

  西门吹雪的剑很冷,也很快,他练得是杀人的剑法,最美不过是剑尖绽放的血花。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他的剑法朴实,因为那是杀人的剑法。

  叶孤城的剑也很冷,也很快,也是杀人的剑法,但他的美是可以被看见的,他的剑招,是辉煌至极的。

  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太阳升朝霞,尚不及他剑光之辉煌迅疾。

  地上躺着的人永远不能动了,剑刃一截斜斜地插在泥土中,一截已飞入树林里。

  剑尖无血,血都散落在泥土中。

  鸦雀无声,所有人看得清清楚楚,叶孤城只出了一剑,一剑便破了江如画成千上百剑刺出而成的剑法。

  因为他已看出剑招的漏洞。

  一点漏洞对他来说,足够了。

  “咔——”

  剑入鞘,白云城主的头丝一根不乱,衣角也洁白得过分。

  江如画的剑,竟没伤他分毫。

  突然,有声从天而降,道:“我来的似乎有点晚?”

  面容平凡的年轻人,但他的轻功却不平凡,背上驮了三四百斤的大袋子,四四方方的模样,竟像口棺材。

  6小凤抚掌笑道:“不晚不晚,你来的一点都不晚。”不仅不晚,还刚刚好。

  司空摘星将背上的大口袋放下,坚实的土地被压陷好几公分,口袋里的东西有多重,可想而知。

  麻布口袋被抽掉,展现在众人眼前的先是一块冰,然后便是夺命镖青白的脸。

  “呵——”有人被吓得倒退好几步,在场人没有一个是不见死人的,不仅不见死人,手上还总有一二三四五几条人命,但他们从来没见过如此诡谲的尸体。

  有人忽然失声道:“夺命镖!”已是认出尸体的名字。

  名一出,不知者更加毛骨悚然,传说中被叶孤城杀死的年轻人已经死了多久,两周,还是大半个月?尸体竟然还被保存完好,想想不免有寒意侵袭四肢百骸。

  6小凤上前道:“不错,正是夺命镖。”将尸体偷盗出来,显然是他的主意。

  木道人道:“莫非他的尸体上有什么秘密?”他知6小凤是一个聪明人,聪明人从来不做无用功。

  6小凤对叶孤城笑道:“我虽知你不在乎流言蜚语,但我却不能容忍有人污蔑我的朋友。”

  叶孤城对6小凤也报以微笑,他已知道6小凤想做什么。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大喇喇地暴露于天地间,此地不乏有武功精深的高手,他们虽不用剑,却能分辨剑招的来源。

  木道人愕然道:“这是……”

  6小凤道:“不错。”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定然不是叶孤城的剑法,不仅不是,还有人认出那正是江如画的剑法。

  好一出贼喊捉贼!

  武当长老木道人,又是当今天下武功真正达到巅峰的五人之一,在场人就算是品行最低劣的小人在他面前都恭恭敬敬,从他口中说出的话,百分之一百是真话。

  木道人道:“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正是江如画的潇潇细雨萧萧情。”由他开口指认,更是没有一人不相信。

  群众哗然,他们竟想不到剑豪的人品如此低劣,自己杀的人不说,还要栽赃到别人头上。

  江如画的尸体躺在地上,暴露在风中。

  血已冷。

  叶孤城不说话,仿佛这些反转与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健仆从他身后走出,两个人便抬动两口不薄的棺材。

  他杀的人,便会负责收敛。

  夺命镖,算是沾了江如画的光。

  叶孤城的剑术比木道人要好上一线,眼神也要比他好上一线,木道人能看出他脖子上的伤是江如画的成名技,他却能看出,这不仅仅是江如画的成名技。

  剑招还是那个剑招,但人却不是他们所想的人。

  有人模仿了剑豪的剑法,而且用得比他还要高明。

  但白云城主却不会说,即使他已经看出是谁模仿了江如画。

  跟在身后的朗月上前,众人大惊,他们竟然才看见这如花似玉的大美人,只怪白云城主存在感太高,他站在那里,能把红颜映衬成枯骨。

  朗月道:“城主。”

  世界上最了解叶孤城的,怕就是岚风与朗月,她们虽无法揣度城主在想些什么,却能知道他在想事情。

  叶孤城的心情,现在可不太好。

  他只是摇摇头道:“无事。”

  他道无事,又或者有事也与他人无关,即便看出剑招是由谁模仿,他还能说出来不成?

  宫九。

  想到这名字,叶孤城眼神一凛,寒气大盛,太平王世子来无影去无踪,他如果不想出现,谁也找不到他。

  失策了,他竟然不知道宫九会在暗中搅局。

  剑邪宫九,世上再难的剑法对他来说也只是看一遍的事情,虽然江如画人品低劣,但叶孤城却不得不承认,他的剑法已是上乘,这世界上用剑在他之上的人屈指可数,而用剑在他之上又会刻意模仿他剑招的,只有宫九一个。

  白云城主垂眼,静立于冰冷的尸体边,此情此景,可入画。

  只怕是一张鬼画图。

  木道人叹息道:“我常道自己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二,这回,怕是少不得要挪挪位置。”

  身旁人惊道:“您的意思是?”

  木道人道:“现在看来,我怕是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三。”他悠然道,“白云城主的剑术,在我之上。”

  在木道人之上!全天下不只有西门吹雪能与白云城主一战?!

  经此一战,白云城主叶孤城名动中原武林。

  可谓是:

  一剑西来,

  天外飞仙。

  路过的小青年操一口纯正的官话腔,笑道:“去哪里,大王八?”

  大王八道:“去全天下珠宝最精巧的地方。”

  官话腔道:“那你走错了,珠宝最多的是关中阎家。”这里是应天府,离关中相距十万八千里。

  大王八道:“是你错了。”他抬头,眼中一片清明,哪有醉酒的样子,但仔细看,眼却又半眯起来,红色氤氲在眼角周围,端得是醉眼朦胧。

  他道:“关中阎家是珠宝最多的地方,但我要找的,是最精巧的珠宝。”

  他身后传来一阵靡靡之音,官话腔这才现,男人跌跌撞撞爬出来的,可不就是顶有名的弄堂,架在秦淮河边上,里面的姐儿各个都俏,雪白的大腿,乌蒙蒙的黑,丰满的身躯被轻薄的布料遮掩,光想想口水咕咚咕咚便往下咽。

  那里的女人,合该戴最精巧最艳丽的珠宝。

  清晨,弄堂里的姐儿本应还在床上休息,也不知道是哪个有闲心的竟然捧起琵琶,用沙哑的声音唱道:“小山重叠金明灭,鬓云欲度香腮雪。”

  小山重叠金明灭,真有如此精巧的珠宝?

  青年道:“有。”

  官话腔回头,说话的是一个很俊俏的青年,他有一双浓眉,睫毛密而长,鼻子下边有两撮修建整齐的胡子,和他的眉毛一模一样。

  青年的眼睛很清澈,也很灵动,好像时时刻刻闪着光。

  他伸出两根手指头,满意地顺多出来的两条眉毛,道:“最精巧的珠宝,就在金铭灭。”

  金铭灭,是应天府一家珠宝铺子的名字,取得就是“小山重叠金铭灭”中的后三个字,但因避讳,将“明”改作了“铭”。

  掌柜是个矮胖的中年人,脸不白,也不黑,但总挂着和气的笑容,团团圆圆,比馒头还要软上三分。

  但他软的只有笑容,而不是他整个人,半长不长的眼中总是闪现商人特有的精明的光芒。

  如果你以为他是个和气的软蛋,那你怕就是天下第一的大笨蛋。

  没人知道金铭灭怎么出现的,就好像一夜间平地起了一栋房屋,有掌柜,有仆人,还有各色奇珍异宝,拳头大的南珠,百年以上的管状红色珊瑚,还有层层叠叠花簇堆积的金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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