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书屋>其它小说>[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第 185 章 第185章
  防盗章24小时替换叶孤城又道:“你不配用剑。”

  白云城主,是一个很骄傲的人,所以,即使江如画说他杀了夺命镖,他也不屑于辩解,因为这一切都不值得他注意,但来自外界的污蔑,却是他不能忍受的,就好像污水沾染他洁白的衣角,必须要将肮脏的布料割去,才能接着穿衣。

  谣言,对他来说就是这样一块肮脏的布。

  江如画睚眦欲裂,怒气充斥胸膛,又顺经络一路向上,将他的理智燃烧殆尽。

  他不配用剑?叶孤城怎么敢!

  卑劣的剑客也无法承受这样的侮辱,就好像在男人面前奸、污他的女人,只要有一口气在,就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事生,除非他不是个男人。

  江如画再低劣,再贪生怕死,他也是个剑客,剑客可以允许自己的名声受损,却不能忍受自己的剑道受损。

  他冷冷道:“我怎么不配用剑。”

  叶孤城不说话,静静地看着他,那眼神高高在上,他所看的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地里的一只爬虫,在泥土里钻研的一条蚯蚓。

  江如画身边有杀气萦绕,他周围的狐朋狗友都变了脸色。

  屋外,阳光灿烂。

  屋内,却忽然充满了一种说不出的肃杀之意。

  6小凤刚进入德阳楼,就被肃杀之气震撼了。

  这是怎样的杀气!

  他的大红披风很温暖,阳光也很温暖,可是他却感觉有百般寒意,也不知从哪里钻出来,钻入了他的衣领,也钻入了他的心。

  这是叶孤城的杀气,不是江如画的。

  他听见叶孤城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的额头上隐隐有汗珠浮现。

  叶孤城又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张了张嘴,却没有出声,像是一条脱水的鱼。

  他身边的狐朋狗友顶着压力道:“且慢。”

  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了狐朋狗友身上。

  那人心中忽然产生后悔之情,特别是当叶孤城灿若寒星的双眸也锁定在他身上,这一瞬间的压力无与伦比,仿佛置身鹅毛大雪纷飞的冬日。

  他心道,既然都出声了,怎么着也不能让初入江湖的毛头小子压一头,便硬着头皮道:“我曾听闻,高手对战前虚斋戒三日,沐浴焚香,你既要与剑豪江大侠对战,不说斋戒,起码也要递上拜帖,好好挑选一个日子。”

  他说的是西门吹雪,杀人,对他来说,是很神圣的一件事。

  叶孤城不动声色道:“哦?”

  江如画如梦初醒,身体湿得像从水里捞出来,他慌忙不跌地点头:“是极是极。”

  叶孤城看他,半响不说话,气氛又忽然凝固起来。

  过了一会儿,他道:“对我来说,杀人,并不是一件神圣的事。”

  他的话让在场人心中一咯噔,因为他们已听出,叶孤城并不是西门吹雪。

  哪怕是顶尖高手之间也有如天堑一般的区别,西门吹雪是西门吹雪,而叶孤城是叶孤城。

  他道:“我杀人,不为证道,因为道自在我心中。”

  江如画咽了口唾沫,他几乎已经看到了自己的死期。

  但叶孤城忽然话锋一转,又道:“但我同意。”他道,“人在死之前,总是能有机会选择自己是怎么死的,如果连这机会都没有,未免可惜。”

  他道可惜,却不说是可怜,因为江如画在他眼中,已经是个死人。

  叶孤城走了,只留下一句话,他道:“帖子会在今夜递送府上。”

  江如画长舒一口气,腿隐隐有些软,他并不担心其他人现自己的异状,因为在场的所有人在叶孤城走后没有不松一口气的。

  当白云城主还在这儿时,他们甚至没有大声呼吸的勇气。

  顶着压力出声的狐朋狗友已经成为了英雄,在场所有人中的英雄,因为他是除了江如画之外唯一同白云城主说话的人,这起码证明他勇气不凡。

  而剑豪,则成为布景板,因为所有人都看出来,他的气势比白云城主矮了不止一头,怕是连四个头五个头都是有的,整个人已经矮到了尘埃里。

  连气势都矮了,剑招上怎么胜出?见到人,便能见到剑。

  他已是个必死的人。

  江如画能感觉到,黏着在他身上的视线都是怜悯的,其中混杂着一两股不屑,他如同被痛打的落水狗一般抬不起头,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江湖剑客面前。

  脸,已苍白如纸。

  冷香院。

  不冷,无香,人踪杳。

  院子很大,却很冷清,名中带香字却见不得各式花草,只有奇山异石以及高大的松柏。

  最适合剑客的是梅花,但有了万梅山庄在前,谁都不愿意弄了“千梅山庄”“百梅山庄”,都是高手,谁都不愿意屈居人下。

  6小凤站在院门外,门紧闭,墙不高,但上朋友家怎么着都不能爬进去。

  他在门口像个没头苍蝇在门口带出乱转,思忖着用两条腿走进去的办法,却看门蓦地被推开,十二三岁的小姑娘站在门口。

  6小凤一见那小姑娘便笑道:“你们白云城的人,都喜欢冷着一张脸?”

  她其实是个古灵精快的小姑娘,眼睛提溜提溜地转,别提有多灵光,脸颊有一深一浅两个梨涡,但她偏偏要将自己的脸板结成冰块,就仿佛不能冷着脸说话,是天大的错事。

  小姑娘见6小凤,吹胡子瞪眼道:“这世界上的高手合该都是冷着脸的。”

  6小凤有心逗她道:“你年纪这么小,难不成也是个高手?”

  小姑娘道:“不错,虽离城主大人远矣,但我习剑已有二十七载。”

  6小凤闻言大惊,习剑二十七载?那她岂不是已经有三十多岁了?但看上去,也不过就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娃娃。

  他道:“饭不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讲,你有三十多岁了?”

  小姑娘冷笑道:“你不仅脑子不太好使,眼睛也不太好使吗?”语毕,把门一推道,“城主叫你。”随后就哒哒哒跑远了。

  6小凤丈二时尚摸不着头脑,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吃瘪了,他终于可以确定,白云城没有一个人对自己有好脸色。

  除了叶孤城。

  他进院子,偶尔遇见扫地的侍女或者是干活儿的健仆,目光触及,皆是一座座冰雕,6小凤只道他们之间无冤无仇,怎么各个看自己眼神里都像带了刀子。

  连个给他指路的都没有。

  6小凤只能凭着感觉一路向前,恰好叶孤城正在院中,他跪坐在草垫上,身前是一盘棋。

  白云城主,是棋道的高手。

  他回头看6小凤,将他脸上带着肉眼可见的苦意思,便道:“怎么?”

  6小凤坐下来一阵长吁短叹,他道:“你这真是邪乎。”

  叶孤城不语,眼中已有点点笑意。

  他先说那号称练剑二十七年的小姑娘,又说院中人看他眼神都不太对,说完后苦着脸对叶孤城道:“你说了什么让他们这么不待见我。”

  叶孤城道:“可是奇了,你不受人待见,竟然怪我?”

  6小凤苦哈哈道:“你还是先说那小女孩儿怎么会练二十七年的剑吧。”6小凤的求知欲很重,听说奇怪的事儿总想探知真相。

  叶孤城道:“你可知道她的名字?”

  6小凤道:“自然不知。”

  叶孤城道:“她叫三秋。”

  6小凤恍然:“可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三秋?”

  叶孤城眼中笑意愈盛,道:“正是。”

  6小凤笑道:“那她可不是才练了9天的剑。”

  叶孤城道:“她本来学的就不是剑,是跟我出来后,才随岚风她们闹着要练剑的。”

  6小凤道:“好,我已知道她练剑的缘由,但你可以说说,为何白云城的人都不待见我。”

  叶孤城将黑子落在棋盘上,悠然道:“没别的原因,”他顿了一下,道,“也就是他们太喜欢我了一点。”

  6小凤:???

  哈?

  他做这反应,倒是叫司空摘星看了笑话,只要是6小凤的朋友都知道,他是一个非常讨女人喜欢的男人,寻常男人同他站在一起,女人眼睛便只能看见6小凤。

  男人碍于面子也不会说三道四,因为那会显得他不大度,打翻了的醋缸很难看。

  他们不能自己开刷6小凤,却看见一个女人对他不屑一顾,这可不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

  司空摘星道:“6小凤你也有今天。”

  6小凤只是苦笑,这时候,男人除了苦笑还能做什么呢?

  月姑娘一颗红心向白云城主,谁也无法撼动叶孤城在她心中的崇高地位。

  夜已深。

  王爷在成年后是不大能离藩的,但念在今上宅心仁厚,又兼之南王一颗红心向太阳,便经常在京城做停留,以至于他置办了一间小院,任何一个人都能在小院中住得舒舒服服。

  南王的临时宅邸,戒备竟然比偌大的紫禁城还要严,在明在暗的守卫不计其数,连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布下天罗地网,本应无人能随意出入,也想不到伙计借着夜幕的遮蔽,竟驮着一个大袋子轻巧地进入院落,然后便将失去意识的夺命镖拴在了显眼的位置。

  守卫就跟死了一样,没人现角落的动静。

  伙计将他捆绑好笑道:“这样就行了。”等到提灯笼的守卫经过,定然能够现失去意识的年轻人。

  南王的脸色会有多难看,可想而知。

  他轻轻地来,又轻轻地走,像一只花蝴蝶,在草木花树间上下翻飞。

  好厉害的身手!好俊的轻功!

  伙计走了没几刻,又一道黑影从他身后蹿出来,看那脚步,竟然比伙计还要轻。

  司空摘星的轻功与他相比,不知道谁更强一些。

  黑暗,黑暗的夜,没有一丝光亮,来人轮廓优美如刀刻的脸,也被黑夜遮住。

  没人知道他想要做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会来这里,只不过,这世界上,没有他到不了的地方。

  他或许是条龟壳中的蜗牛,但也绝对是世界上最强大的一条蜗牛。

  黑夜,遮掩住一切。

  在夜幕下,没人知道生了什么。

  月姑娘回头,她听见了人的脚步声,道:“回来了?”

  伙计垂手而立道:“回来了。”

  月姑娘问:“一切可顺利?”

  伙计道:“一切都很顺利。”

  他把夺命镖绑在树桩上,没要他的命,但这绝对比要他的命更加让难忘恼怒,因为夺命镖会告诉南王一切,伙计没有被收买,一切都是白云城主的计谋,南王没有胜一筹,不仅没有,还白白送出很多金银。

  送给伙计的金银财宝以前属于南王,现在则属于白云城。

  月姑娘道:“你做得很好。”她又道,“你的功绩,我会向城主禀明。”

  伙计脸上浮现出两团红晕,比怀春的少女还要甜蜜。

  就算是见到心上人,也不会比这一刻更加激动,更加让人期待。

  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能与白云城主说上一两句话,已是至高的奖赏。

  后半夜还没过去,夜,很漫长。

  “啊——”

  清晨,划破南王院子宁静的是丫鬟的尖叫。

  她只是一个粗使丫鬟,早上起来是为了倒夜壶,在不起眼的花园角落将夜壶中的肥料倒尽,这是她睁眼后要做得第一件工作。

  倒夜壶的地方,是不被列入守卫巡逻范围内的,因为他们不愿去,太偏僻,也太臭。

  如果想被人迅现,这地方并不是一个好选择。

  丫鬟跪坐在地上,手上的夜壶落地她也没管,一点小失误比起她眼前所看见的一切实在是微不足道。

  “死人了!”

  她不是江湖人,没有死八十三个人还能眼睛都不眨的豪气,而且,眼前的画面委实太有冲击力。

  南王醒来的时间很早,老人,尤其是心事重重的老年人总是很少有好眠。

  他有一个伟大的计划,为此已经付出了前半生,所有挡在他身前的人都要一一除去,叶孤城,是他在实现理想之前,给予他最大侮辱的人。

  以他越年长越狭隘的心胸,是绝对不会放过白云城主的。

  有人在门外道:“王爷,出事了。”比女人还要尖细的声音,是他的近身太监,能够在心胸忍辱负重的南王身边呆很多年,他绝对是个能耐人,见过不知道多少大风大浪,仿佛没有什么成功或失败能够撼动他。

  南王道:“出什么事了。”

  太监道:“夺命镖回来了。”

  南王道:“他带来了坏消息?”

  太监道:“不。”

  南王又道:“那是什么?”

  太监道:“他是死回来的。”

  竖着出去,横着进来,而且还是微笑着死回来。

  夺命镖的尸体静静地躺在大树边上,他很好,身上没有一丝伤痕,唯一的褶皱也不是因为交手而出现的,死人特有的青白脸上,眼睛大睁,嘴角还带有一丝诡异的微笑。

  他的身上很好,但人又确实是死了,唯一的伤口就是在脖颈上,那有一条浅到不能再浅的血线。

  淡淡的,比绣娘最细的线还要细巧三分。

  南王看夺命镖诡异的笑容,连呼吸都没变,他淡淡道:“是什么时候现的?”

  身旁有人道:“戌时。”

  南王又道:“是怎么死的?”

  身旁人道:“剑。”

  如果有江湖人在这里,十有八九会认出南王身边说话的人就是三四年前江湖上有名的剑豪江如画。

  取个富有诗意的名字,人却未必长得风流,何止不风流,他身材壮硕,皮肤黝黑,比起用剑,更适合用刀,还是抡着用的大砍刀,仿佛只有用马刀,才能对得起他魁梧的身材。

  但他的剑招却很精细,一招“潇潇细雨萧萧情”,剑光密集,怕是比早春的雨还要密,还要细。

  有人传说他一息能挥出一百三十刀,虽没有与西门吹雪比过,但有人怀疑,他的剑,在西门吹雪之上。

  很可惜,剑豪在西门吹雪成名的那几年就已经失踪了,想不到,竟然是在南王身边当差。

  南王问道:“你看这剑招怎么样。”

  江如画道:“很好。”

  南王道:“比之你如何。”

  江湖上的人都知道,如果论出剑度之快,剑招之迅疾,几年前无人能出剑豪之右,他的每一招都落得很轻,偏偏招招致命,又构成密不透风的网,再小的虫子,也无法从他的剑网中穿过去。

  那是天衣无缝的剑法。

  但是,江如画却迟疑了,不是不知道怎么回答,而是太知道怎么回答。

  他沉默,南王却好像一点不急似的等着江如画,有的时候,他是一个很有耐心的老人,因为如果没有耐心,人生中的很多布置都无法完成。

  江如画道:“伯仲之间。”

  南王道:“哦?”

  江如画道:“这世界上,怕是没有什么剑招能比此人的更细,更准。”

  他的“潇潇细雨萧萧情”是江湖上最细最精准的剑招。

  南王道:“是吗?”

  江如画忽然很紧张,但他不能让南王看出他的紧张,只听南王道:“这剑招,比之西门吹雪如何。”

  他没有和西门吹雪比划过,却看过他用剑,正是因为看过他用剑,才就此隐匿,退出江湖。

  但江如画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的剑比西门吹雪的差,所以他道:“伯仲之间。”

  又是伯仲之间,但南王却没有生气,他又问:“那,比之白云城主如何。”

  江如画道:“我虽没有见过白云城主的剑,却听说他的能力与西门吹雪不相上下。”

  南王道:“好!”他的眼中燃起熊熊火焰,显然心中已有定论。

  愤怒的火焰,在他的胸膛中燃烧。

  江如画松了一口气,当然,他依旧没有让南王现。

  他忽然很庆幸,偌大的南王府中,没有比他实力更高明的剑客,也自然看不出,这剑痕,与他“潇潇细雨萧萧情”造成的伤口,一模一样,只不过,那人只出了一剑,就正中要害。

  自己的剑招与自己的剑招,实力之差不就是在伯仲之间吗?

  江如画心道:我一定要找到那个偷学剑法的小人!

  他此刻还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人,无论多难的武功,看一遍就能学会。

  这座小岛,光靠从海里捞出来的“黄金”,就能舒舒坦坦地经营百年。

  岛民富得流油,那岛屿主人自然不用多说,居住的宅邸有三层楼高,放当时绝对是罕见的高大建筑,琉璃瓦在南海灿烂阳光的照射下色彩愈鲜亮,几乎是富丽堂皇的代名词。至于院落中的奇花异草,那更是数也数不清,南海一带气温高,一年有8个月,院中的各色花朵都在争奇斗艳。

  灼灼百朵红,戋戋五束素,红的白的黄的紫的,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你见不到。

  不过比起花草建筑物,岛主居所中最惹人注目的还是各色侍女。

  飞仙岛存在时间太长,岛中人数已经多至形成一城规模,居住于此的居民都自称为“白云城子民”,而“白云城主”这一称号则世世代代流传下来。

  能在白云城主府中当差,对本地居民来说绝对是一件体面的大事儿,然而白云城中的侍女护卫大多是家学渊源,亦或是从海外采买而来,本地人挤破头想进入,却不一定能够如愿。

  男子且不说,因为常年习武个个都长得俊俏挺拔,用高大壮实来形容或许都不为过,至于侍女,容貌清秀只是其一,因为应和城主喜好多穿颜色素雅的衣服,配上姣好的面貌更是如同下凡的仙女,跨着花篮撒花瓣,身上也染上一股挥之不去的幽香,甚至还有根骨不错的侍女在城主的示意下从小习武,比起江湖上声名远扬的女侠都不遑多让。

  负责照顾下一任白云城主的侍女,自然是其中最美,也武功最高的。

  “少城主?”隔着一道门不断呼喊,连在走廊上负责清扫的侍女都疑惑地抬头,竟然等着朗月叫了这么久还没看见少城主人,太阳真是打西边出来了。

  白云城少城主小小年纪就十分冷艳高贵,身边的侍女就连名字都一水的仙气飘飘,非常有逼格,关系最亲近的两个分别叫做朗月岚风,光听名字就很凡脱俗。

  “等等!”清亮的童音,在传入朗月耳中时,负责任的侍女终于松了一口气,如果再不出来,她就要踹门进去了。

  这也怪不得她小题大做,老城主唯一的儿子叶孤城,小小年纪就武学天赋惊人,又对剑有特殊的好感,拿着他那把海外寒铁所铸的名剑,端的是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从懂事开始就没缺过一日,这时间,往常早就在海边感悟一个来回了,在今日却还捂在房中,实在怪异。

  差点就以为少城主病了。

  “早膳已经准备好了。”她说出一早就想好的托词,安心之余终于退开。

  让明月想不到的是,她安心了,与她有一门之隔的某人更是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呼声之大几乎可以穿透墙壁,又因防备练武之人耳目聪明而强收住,搞得自己一口气憋在胸腔内不上不下,只想打嗝。

  粉雕玉琢的孩童死死盯着眼前的铜镜,俊雅的脸竟然做出一副咬牙切齿的狰狞表情,与他的外貌实在不符。

  这个年代的铜镜,已经打磨得很是光亮,可以将他的面容清晰地倒映出来。

  皮肤很白,鼻子很挺,眼睛很亮,眉毛直而黑,长大以后少不得是个风靡万千美少女的帅哥,但因为现在年级尚小,还只能说是个粉雕玉琢的娃娃。

  板着脸,竟然已经有了不怒自威的气势,额头若来一点朱砂,活似画上走下来的仙童。

  叶孤城,是很好看的。

  他伸手摸摸自己秀丽端正的脸蛋,又根捏橡皮泥似的捏捏,嗯,还挺疼,显然不是做梦。

  铜镜中的小童表情又是一阵扭曲,硬生生将散着冷气的脸定格在了苦大仇深。

  他今天早上已经试图掐醒自己无数次了,但每一次都以失败而告终。

  脸还是那张脸,就是年纪变小了,但人还是那个人吗?

  叶孤城有种微妙的感觉,就好像自己是天天持剑在海边听着海浪风声练剑的存在,但又多出了其他的记忆。

  两世交错在一起,某一瞬间竟然分不出谁是谁非今夕是何年。

  另一个他本不是特别爱武侠小说的人,却也听说过叶孤城的威名,但对于成为未来剑仙这一件事儿确实敬谢不敏。

  人原作者都说了,叶孤城是没有过去没有未来的存在,那他现在算什么,剑仙所抛弃的过去吗?

  侧脸看了眼被擦得锃亮的剑,比印象中剑锋三尺三,净重六斤四两的玄铁剑要短,也要轻,恐怕是为了配合儿童身量而专门打造。

  但即使是短而窄的剑,却也散着森森的寒气,能够凝结出狼牙交错的冰锥,瞄一眼便能感受到从脊椎尾端一路向上的冷气。www.ýáńbkj.ćőm

  牙齿都打颤。

  手不由自主地搓动,虎口处有因经年练剑而长出的,厚厚的茧。

  那是常年练剑而留下的勋章。

  他成了尚且年幼的剑仙,或者说,尚且年幼的剑仙成了他。

  按照叶孤城的生活作息,卯时一刻就应该洗漱完毕,带着自己的精铁长剑到海边上感受大自然的豪迈气象。

  涨潮时刻的海水一层一层拍在湿润的沙滩上,腥咸味盈满鼻腔,剑刃挥舞带起飒飒风声。

  在凉爽的清晨舞剑本是很惬意的一件事,有新鲜的空气可呼吸,有美景可看,天气又是一天中最凉爽的时刻,正午炽热过分的阳光尚且柔和。

  对练剑者来说,这是享受。

  不过对现在的他来说,那还会是享受吗?

  手持玄铁剑出门,一袭整洁过分的白衣,走的时候还要小心翼翼,就怕蹭上什么灰尘,在洁白无瑕的布匹上染上灰印。

  剑仙,即使是童年版的,也必须穿最白亮的衣服。

  “少城主。”一路上遇见的侍女全都低头行礼,而尚且不足一米五高的包子版叶孤城则都微微颔,以示回礼,他的眼神是那么的明亮,表情是那么的冰冷。

  垂髫之年的童子,竟已经有了高手的气象。

  侍女:真不愧是少城主!

  他是辣么的高贵,光是靠近就要被冻成冰块啦!

  绷着脸的叶孤城:海边,应该是往哪里走来着?

  虽然飞仙岛四面环海,但白云城少城主练剑的海滩只有一块,那里的浪花,最为波澜壮阔,当暴风雨来临时,在沙滩上练剑的叶孤城就像是同暴风雨搏击的海燕。

  被无情的海水冲刷成落汤鸡。

  在宅低中看似很有目标地行走,每一步都很坚定,但背上却已经隐隐冒了一层冷汗,他到现在都没有判断出海滩的方向。

  要不,还是先顺着小路出城主府?不管走哪条路,先出门总是对的。

  “少城主?”清脆如黄莺的女声从背后传来,不知是否和剑仙相处时间太长,那女声也带着一股子的冷意,似大珠小珠落玉盘般的清脆。

  是朗月,眼皮都没有跳一下,他略显深沉地“嗯”了一声,缓慢而坚定地转身。

  叶孤城道:“朗月。”

  侍女不作他想,看见衣冠整洁手持玄铁剑的少城主便问道:“少城主是要练剑?”

  点头:“是。”

  将惜字如金贯彻到极致。

  朗月道:“今天练剑时间较平日晚了些。”

  握住剑柄的手一紧,随之放松,心脏攥成一团,说出的每一个字都经过深思熟虑,道:“此时的海浪较清晨更大。”

  生在海边的人对大海有一套自己的理解,更不要说是每日清晨练剑与海浪为伴的叶孤城,他对风向的分析几乎已经刻在了骨子里。

  剑法、海浪、风声,这些他都记得,都刻在骨血中,但宅邸的布局,集市的方向,海岸的落脚处,却好似被蒙上一层白纱,朦朦胧胧看不真切。

  “原来如此。”侍女不以为异,还暗自点头心道定然是少城主有了新的体悟,所以才要趁海浪最大时练剑,锤炼技巧与心性。

  朗月:少城主的境界就是不一样!

  她话语一顿,道:“北岸今日风大,还请少城主保重身体。”

  看似平常的关切之语,却在叶孤城脑海中降下一道霹雳,迷雾散去,被遮掩的记忆化作明了。

  通往北岸的羊肠小道,海滩边的沙石,倒映在他的脑海中,清晰地仿佛能看见每一颗砂砾。

  面迎汹涌的海浪举起手中的剑,身体不由自主地摆动,精铁所制的剑刃上似乎有流光闪现。

  在武侠世界活下来,先要的是实力。

  对一个未来会因为帮助篡位失败而死亡的高手来说,实力更是重中之重。

  如果不想试试死亡穿越法,那还是先掂量掂量手中的剑吧。

  伙计苍白着脸道:“夺命镖死了。”

  不仅死了,还死得很诡异,据他探听到的消息,对方仿佛是死在某种高明的剑术下。

  在场两人都不蠢,不仅不蠢,还很聪明,剑和叶孤城之间的联系,他们能想到,那南王就一定能想到。

  毕竟,夺命镖是南王与金铭灭间唯一的联系,除了叶孤城,这世界上还有什么人有理由对他动手,又剑术高明?

  但白云城主分明不在京城!

  朗月突然道:“这是嫁祸。”她的神色镇定,眼中闪烁着冷静的光芒,大部分时候,主宰她大脑的都是理智,而不是情感。

  朗月很确定:“有人在挑拨南王与城主之间的关系。”这并不是说他们之间的关系很好,相反,南王与白云城主之间的关系糟糕透了,但是让夺命镖诡异地死在南王于京城的宅邸,却雪上加霜。

  将人原路送回,是挑衅,彰显自己的实力,直接死了,而且还死得离南王如此之近,这就是威胁。

  夺命镖是在南王附近死的,没有一个人现,这是不是证明,如果他们想,就可以悄然无声地杀死南王?

  古龙笔下的武侠世界,皇权没有那么重要,但也没有那么不重要,武林人想要无法无天,可能性并不大。

  朗月厉声道:“给城主送信,越快越好!”

  她根本没怀疑到伙计头上,白云城的人相互知根底,对城主的忠心程度根本就不是一句话可以概括的,他们不会背叛白云城,也没有胆子。

  夺命镖被好好地送进了南王宅邸,那时候他还活得很好,随后便死了,还是在三更半夜,伙计的行动十有八九被人看在眼里,对方尾随他一路,竟然没有被现。

  想来那人的轻功是十分高明的。

  伙计武功不行,却精通暗器以及阵法,轻功能被夺命镖当成是司空摘星,就绝对不差,更重要的是,他是一个心思缜密,并且警惕心很强的人。

  嫁祸之人的可怕之处在于,他有骆驼的忍耐,人的聪明,狐狸的狡猾,以及鬼魂似的轻功。

  海上,有一艘富丽堂皇的船在行驶。

  船不大,却很精致,木头是上好的金丝柚木,龙骨上有雕刻的花纹。

  白云城主在最里间,地上有用波斯技艺编织的地毯,冷硬而宽大的椅子上堆积数不胜数的动物皮毛,很柔软,靠在椅背上,就好像深深地陷入云朵之中。

  白云城主并不是一个贪图享乐的人,最适合他的是没有任何添加物的白水,以及冷硬的床板,因为柔软,会钝化他坚硬如铁的内心,但是白云城的人民,总是希望城主能够活得更加舒服一点,动物柔软的毛皮是岚风布置,而叶孤城仅仅是盯着椅子看了一会儿,就默不作声地走了。

  已是默认。

  岚风松一口气:城主没有生气哎!

  叶孤城:太受欢迎了真是没有办法=v=!

  白云城主表示,其实他可喜欢香香的软软的动物毛皮啦!将整个人陷在软软的毛里,简直就是至高的享受!

  肥鸽子:嘎嘎,也不见你喜欢我软软的羽毛。

  他和岚风等人已经在海上漂泊几天,看在这是叶孤城几年以来次出门的份上,王牌侍女岚风紧张到不行,在打包衣物时恨不得把整个白云城都搬到床上,还是叶孤城用冷冷的视线制止了她。

  他们已经离岸很近,这段距离,那白云城特产的肥鸽子只要大半天就能飞到,当叶孤城接到郎月的信件时,太阳还没落山。

  他之前的心情其实不错,因为成功靠他卓绝的智慧涮了南王一把,也享受到了一咪咪打脸的快感。

  远在海外挥斥方遒,一切都在他的布置之内,简直酷毙了好吗!

  叶孤城展开纸张,手的度不快也不慢,但眼睛扫视的度却很快,当他读完最后一个字时,眼中射出的点点寒星竟然锐利如剑。

  船舱中弥漫着淡淡的杀气,岚风肌肉紧绷,但却以崇拜的眼神看叶孤城。

  杀气外放,看似简单,却很高深,不到巅峰境界,又有谁能够操控虚无缥缈的气,甚至还借气来压制人?

  叶孤城陷入思考,他是愤怒的,这是杀气产生的原因,但又很迅地冷静下来,思考唯一游离在计算之外的漏洞。

  有人在挑拨他和南王的关系。

  不,应该说是,火上浇油。

  目的是什么?他的大脑飞地转动起来,身边以肉眼可见凝结出一层寒霜。

  杀气总是冰冷刺骨的。

  南王,白云城,高的见识,名列江湖前位的轻功,以及优秀的反侦察能力。

  达到这些条件的人不多,却也不少,哪怕是叶孤城,也无法确定是哪一个。

  他想,最好能有个机会,看看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一个用剑的高手,能最快看透别人功夫的方法,就是看他的剑招。

  哪怕用的是相同的招式,人与人之间也是有差别的。

  京城,白日,晴。

  6小凤得到消息的度比月姑娘他们都要慢上一线,因为他以为事情已经结束了,月姑娘并不愿意告诉6小凤夺命镖被送到哪里,而他也无心探求。

  他的好奇心并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重,而且,6小凤是一个非常尊重朋友的人,如果朋友有什么烦恼,他会很乐于倾听,帮他排忧解难,但如果朋友不愿意将自己的事情完全透露,他也不会强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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