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他“潇潇细雨萧萧情”的人,都不认为剑豪会失败,因为这世界上怕是没有更快更锋利的剑招。
人都到了外面,南王宅邸的人就少了很多,一个身影借夜幕掩护在高低林立的房屋间跳蹿,比猴子还要灵活。
皎洁的月光打在此人脸上,又是一张平凡无奇的脸,放在人堆中,没人能现他。
那人道:“若不是6小凤求我,我也绝对不会偷个死人。”
赫然是鼎鼎有名的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接了他人生中最有趣的两笔生意,他先去偷了一个活人,然后在活人死后,却被请去偷一个死人。
若是别人让他偷死人,司空摘星指不定赏那人两个大耳刮子,谁都知道死人是会腐烂的,是会臭的,更何况,谁会把死了大半个月的人保留着不下葬,简直是天方夜谭。
但6小凤却道:“夺命镖的身体一定还被留着。”他道,“江湖上有很多能将尸体保存下来的法子。”
司空摘星反驳道:“你又怎么知道有人会愿意把他的尸体保存下来。”他已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但夺命镖是青衣楼的杀手,青衣楼的杀手都无依无靠无父无母,有一口薄棺材收殓已是幸事,又怎么会在尸体上大做文章。
6小凤神秘道:“因为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
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那被他杀死的夺命镖岂不就是唯一的证据?即使6小凤知道,他身上的伤也定然不是叶孤城留下来。
司空摘星脑瓜一转,也笑了,他道:“6小鸡啊6小鸡,你真是比鬼都机灵。”
他愿意帮6小凤,只是因为6小凤是他的朋友。
朋友与朋友之间,本来就是应该互相帮助的。
南王的院落,四处都静悄悄,不仅静,还暗,树枝相叠,鬼影幢幢,风吹过,寒意刺骨。
司空摘星顺着寒意一路向里走,果不其然,越是靠近内间,就越冷,身上的鸡皮疙瘩都站起来跳舞。
他觉得自己穿得实在是不够温暖,起码不够抵御冰天雪地的严寒。
伸手推门,才现头顶上狼牙交错,冰锥,这天,竟然有冰锥高悬在门檐上。
夺命镖就躺在冰屋正中间,脸铁青,身僵直,眼中瞳孔消散,只有眼白,嘴角挂一丝诡笑,司空摘星看见,竟像是被大汉锤一铁拳,不由自主后退好几步。
此刻院外月白风清,此地令人毛森骨立,司空摘星也不知从哪摸出一大口袋,连同夺命镖与他身下的大冰块儿一股脑儿地塞进袋子里。
他是怕尸体在运送过程中化了,而且眼不见心为净,人何苦死了还吓人。
驮一大袋子却还身轻如燕,在屋顶上,树枝子上上下翻飞,江湖第一轻功,果然名不虚传。
司空摘星却没见得背后一抹影子,比雾能缥缈,比月更白。
无法形容的剑气在叶孤城与江如画间弥散,像看不见的山,像看不见的海,压在人身上。
围观的武林人皆瞳孔紧缩,肌肉紧绷,连大气都不敢出。
这就是顶尖剑客才会有的威势。
江如画忽然又不太自信了,比山岳更加沉重的气压在身上,他从未感受这么大的压力。
叶孤城不说话,只是用眼神凝视江如画,他的眼中,只有肃杀,只有沉重,因为杀人,本来就是很严肃的一件事。
江如画也不说话,他手指搭在剑鞘上,很稳,一个剑客,即使内心很混乱,手也必须是稳的,不稳,就握不住手中的剑。
剑客与剑客之间本就不必多话,能真正体现他们内心思想的,是剑!
江如画错开眼神,因为他已无法直视叶孤城的眼,他耳中嗡鸣,夜晚虫蛇鸟兽的叫声,竟都听不见,有一层无形的膜蒙在他的耳上,只能听见自己胸膛中鲜活的心脏在跳动。
咚咚,咚咚。
他忽然道:“像你这样的年轻人,本不应该找我决斗。”
人是需要言语的,特别是心生畏惧时,因为言语可以镇定,也可以壮胆。
它的作用,比酒还要更强些。
叶孤城盯着他,道:“你是剑客。”
江如画道:“我是剑客。”
叶孤城道:“你是剑客,就应该知道不能胆怯。”
他的声音比冰还要冷:“骄傲、愤怒、颓丧、忧虑、胆怯,都同样可以让人判断错误。”
高手之间的对决,必须要摒弃一切正面与负面的情绪,只剩下本我,他们必须将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敌人身上,只有这样,才能找到破绽。
冷汗,顺额角淌下,短暂地悬挂在江如画方正的下巴尖上。
他们之间,已不必多说。
静默,静默,打破寂静时空的是剑。
剑在手,已出鞘。
江如画脚下一蹬,已占先机,早年他的剑招便以度出名,瓶颈突破后,度更长。
将心中的恐惧强行排除,他眼中只有叶孤城,以及手上的剑。
剑,便是他的眼睛。
叶孤城不动,冷冷地看着江如画,他的剑,还好好地呆在剑鞘中,因为他的剑一离鞘,必定夺走一条人命。
现在,还没有到他拔剑的时候。
风声疾响,剑刃卷起一阵风,一秒钟之内,江如画已劈了几十下,上百下,眼睛再好的人也只能看见一片剑花,细如牛毛,多如春雨,却如同情丝一般连绵。
叶孤城的眼睛,很冷,也很亮,他在等,等剑招露出破绽的那一刻。
终于,他的手指动了,以缓慢且不容质疑的度拔剑,所有人都能看出白刃是怎样被抽出剑鞘,又是怎样反射出白光。
西门吹雪的剑很冷,也很快,他练得是杀人的剑法,最美不过是剑尖绽放的血花。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他的剑法朴实,因为那是杀人的剑法。
叶孤城的剑也很冷,也很快,也是杀人的剑法,但他的美是可以被看见的,他的剑招,是辉煌至极的。
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太阳升朝霞,尚不及他剑光之辉煌迅疾。
地上躺着的人永远不能动了,剑刃一截斜斜地插在泥土中,一截已飞入树林里。
剑尖无血,血都散落在泥土中。
鸦雀无声,所有人看得清清楚楚,叶孤城只出了一剑,一剑便破了江如画成千上百剑刺出而成的剑法。
因为他已看出剑招的漏洞。
一点漏洞对他来说,足够了。
“咔——”
剑入鞘,白云城主的头丝一根不乱,衣角也洁白得过分。
江如画的剑,竟没伤他分毫。
突然,有声从天而降,道:“我来的似乎有点晚?”
面容平凡的年轻人,但他的轻功却不平凡,背上驮了三四百斤的大袋子,四四方方的模样,竟像口棺材。
6小凤抚掌笑道:“不晚不晚,你来的一点都不晚。”不仅不晚,还刚刚好。
司空摘星将背上的大口袋放下,坚实的土地被压陷好几公分,口袋里的东西有多重,可想而知。
麻布口袋被抽掉,展现在众人眼前的先是一块冰,然后便是夺命镖青白的脸。
“呵——”有人被吓得倒退好几步,在场人没有一个是不见死人的,不仅不见死人,手上还总有一二三四五几条人命,但他们从来没见过如此诡谲的尸体。
有人忽然失声道:“夺命镖!”已是认出尸体的名字。
名一出,不知者更加毛骨悚然,传说中被叶孤城杀死的年轻人已经死了多久,两周,还是大半个月?尸体竟然还被保存完好,想想不免有寒意侵袭四肢百骸。
6小凤上前道:“不错,正是夺命镖。”将尸体偷盗出来,显然是他的主意。
木道人道:“莫非他的尸体上有什么秘密?”他知6小凤是一个聪明人,聪明人从来不做无用功。
6小凤对叶孤城笑道:“我虽知你不在乎流言蜚语,但我却不能容忍有人污蔑我的朋友。”
叶孤城对6小凤也报以微笑,他已知道6小凤想做什么。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大喇喇地暴露于天地间,此地不乏有武功精深的高手,他们虽不用剑,却能分辨剑招的来源。
木道人愕然道:“这是……”
6小凤道:“不错。”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定然不是叶孤城的剑法,不仅不是,还有人认出那正是江如画的剑法。
好一出贼喊捉贼!
武当长老木道人,又是当今天下武功真正达到巅峰的五人之一,在场人就算是品行最低劣的小人在他面前都恭恭敬敬,从他口中说出的话,百分之一百是真话。
木道人道:“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正是江如画的潇潇细雨萧萧情。”由他开口指认,更是没有一人不相信。
群众哗然,他们竟想不到剑豪的人品如此低劣,自己杀的人不说,还要栽赃到别人头上。
江如画的尸体躺在地上,暴露在风中。
血已冷。
叶孤城不说话,仿佛这些反转与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健仆从他身后走出,两个人便抬动两口不薄的棺材。
他杀的人,便会负责收敛。
夺命镖,算是沾了江如画的光。
叶孤城的剑术比木道人要好上一线,眼神也要比他好上一线,木道人能看出他脖子上的伤是江如画的成名技,他却能看出,这不仅仅是江如画的成名技。
剑招还是那个剑招,但人却不是他们所想的人。
有人模仿了剑豪的剑法,而且用得比他还要高明。
但白云城主却不会说,即使他已经看出是谁模仿了江如画。
跟在身后的朗月上前,众人大惊,他们竟然才看见这如花似玉的大美人,只怪白云城主存在感太高,他站在那里,能把红颜映衬成枯骨。
朗月道:“城主。”
世界上最了解叶孤城的,怕就是岚风与朗月,她们虽无法揣度城主在想些什么,却能知道他在想事情。
叶孤城的心情,现在可不太好。
他只是摇摇头道:“无事。”
他道无事,又或者有事也与他人无关,即便看出剑招是由谁模仿,他还能说出来不成?
宫九。
想到这名字,叶孤城眼神一凛,寒气大盛,太平王世子来无影去无踪,他如果不想出现,谁也找不到他。
失策了,他竟然不知道宫九会在暗中搅局。
剑邪宫九,世上再难的剑法对他来说也只是看一遍的事情,虽然江如画人品低劣,但叶孤城却不得不承认,他的剑法已是上乘,这世界上用剑在他之上的人屈指可数,而用剑在他之上又会刻意模仿他剑招的,只有宫九一个。
白云城主垂眼,静立于冰冷的尸体边,此情此景,可入画。
只怕是一张鬼画图。
木道人叹息道:“我常道自己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二,这回,怕是少不得要挪挪位置。”
身旁人惊道:“您的意思是?”
木道人道:“现在看来,我怕是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三。”他悠然道,“白云城主的剑术,在我之上。”
在木道人之上!全天下不只有西门吹雪能与白云城主一战?!
经此一战,白云城主叶孤城名动中原武林。
可谓是:
一剑西来,
天外飞仙。
多么响亮的称号,多么振聋聩的名字!
江如画的脸铁青,僵尸都比他现在的面色更好看些,在编排叶孤城杀了夺命镖之前,他从来没有想过,原来叶孤城是这样一个人。
言语上的亵渎不值得一提,因为他是云端上的仙人,高高在上。
叶孤城很白,并非剑刃的金属色泽,而是属于人的,珠圆玉润的白,颜色很柔和,但他的人却不柔和。
当你看见叶孤城时,会以为自己看见了一把剑。
西门吹雪!江如画的瞳孔一阵紧缩,他想到了现如今武林上最锋利的一把剑,几年前的西门吹雪就能逼得他落荒而逃,而现在的叶孤城,则比几年前的西门吹雪气势更盛。
他已达到入世境界。
叶孤城道:“你就是江如画。”
江如画沉声道:“不错。”
叶孤城又道:“你不配用剑。”
白云城主,是一个很骄傲的人,所以,即使江如画说他杀了夺命镖,他也不屑于辩解,因为这一切都不值得他注意,但来自外界的污蔑,却是他不能忍受的,就好像污水沾染他洁白的衣角,必须要将肮脏的布料割去,才能接着穿衣。
谣言,对他来说就是这样一块肮脏的布。
江如画睚眦欲裂,怒气充斥胸膛,又顺经络一路向上,将他的理智燃烧殆尽。
他不配用剑?叶孤城怎么敢!
卑劣的剑客也无法承受这样的侮辱,就好像在男人面前奸、污他的女人,只要有一口气在,就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事生,除非他不是个男人。
江如画再低劣,再贪生怕死,他也是个剑客,剑客可以允许自己的名声受损,却不能忍受自己的剑道受损。
他冷冷道:“我怎么不配用剑。”
叶孤城不说话,静静地看着他,那眼神高高在上,他所看的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地里的一只爬虫,在泥土里钻研的一条蚯蚓。
江如画身边有杀气萦绕,他周围的狐朋狗友都变了脸色。
屋外,阳光灿烂。
屋内,却忽然充满了一种说不出的肃杀之意。
6小凤刚进入德阳楼,就被肃杀之气震撼了。
这是怎样的杀气!
他的大红披风很温暖,阳光也很温暖,可是他却感觉有百般寒意,也不知从哪里钻出来,钻入了他的衣领,也钻入了他的心。
这是叶孤城的杀气,不是江如画的。
他听见叶孤城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的额头上隐隐有汗珠浮现。
叶孤城又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张了张嘴,却没有出声,像是一条脱水的鱼。
他身边的狐朋狗友顶着压力道:“且慢。”
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了狐朋狗友身上。
那人心中忽然产生后悔之情,特别是当叶孤城灿若寒星的双眸也锁定在他身上,这一瞬间的压力无与伦比,仿佛置身鹅毛大雪纷飞的冬日。
他心道,既然都出声了,怎么着也不能让初入江湖的毛头小子压一头,便硬着头皮道:“我曾听闻,高手对战前虚斋戒三日,沐浴焚香,你既要与剑豪江大侠对战,不说斋戒,起码也要递上拜帖,好好挑选一个日子。”
他说的是西门吹雪,杀人,对他来说,是很神圣的一件事。
叶孤城不动声色道:“哦?”
江如画如梦初醒,身体湿得像从水里捞出来,他慌忙不跌地点头:“是极是极。”
叶孤城看他,半响不说话,气氛又忽然凝固起来。
过了一会儿,他道:“对我来说,杀人,并不是一件神圣的事。”
他的话让在场人心中一咯噔,因为他们已听出,叶孤城并不是西门吹雪。
哪怕是顶尖高手之间也有如天堑一般的区别,西门吹雪是西门吹雪,而叶孤城是叶孤城。
他道:“我杀人,不为证道,因为道自在我心中。”
江如画咽了口唾沫,他几乎已经看到了自己的死期。
但叶孤城忽然话锋一转,又道:“但我同意。”他道,“人在死之前,总是能有机会选择自己是怎么死的,如果连这机会都没有,未免可惜。”
他道可惜,却不说是可怜,因为江如画在他眼中,已经是个死人。
叶孤城走了,只留下一句话,他道:“帖子会在今夜递送府上。”
江如画长舒一口气,腿隐隐有些软,他并不担心其他人现自己的异状,因为在场的所有人在叶孤城走后没有不松一口气的。
当白云城主还在这儿时,他们甚至没有大声呼吸的勇气。
顶着压力出声的狐朋狗友已经成为了英雄,在场所有人中的英雄,因为他是除了江如画之外唯一同白云城主说话的人,这起码证明他勇气不凡。
而剑豪,则成为布景板,因为所有人都看出来,他的气势比白云城主矮了不止一头,怕是连四个头五个头都是有的,整个人已经矮到了尘埃里。
连气势都矮了,剑招上怎么胜出?见到人,便能见到剑。
他已是个必死的人。
江如画能感觉到,黏着在他身上的视线都是怜悯的,其中混杂着一两股不屑,他如同被痛打的落水狗一般抬不起头,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江湖剑客面前。
脸,已苍白如纸。
冷香院。
不冷,无香,人踪杳。
院子很大,却很冷清,名中带香字却见不得各式花草,只有奇山异石以及高大的松柏。
最适合剑客的是梅花,但有了万梅山庄在前,谁都不愿意弄了“千梅山庄”“百梅山庄”,都是高手,谁都不愿意屈居人下。
6小凤站在院门外,门紧闭,墙不高,但上朋友家怎么着都不能爬进去。
他在门口像个没头苍蝇在门口带出乱转,思忖着用两条腿走进去的办法,却看门蓦地被推开,十二三岁的小姑娘站在门口。
6小凤一见那小姑娘便笑道:“你们白云城的人,都喜欢冷着一张脸?”
她其实是个古灵精快的小姑娘,眼睛提溜提溜地转,别提有多灵光,脸颊有一深一浅两个梨涡,但她偏偏要将自己的脸板结成冰块,就仿佛不能冷着脸说话,是天大的错事。
小姑娘见6小凤,吹胡子瞪眼道:“这世界上的高手合该都是冷着脸的。”
6小凤有心逗她道:“你年纪这么小,难不成也是个高手?”
小姑娘道:“不错,虽离城主大人远矣,但我习剑已有二十七载。”
6小凤闻言大惊,习剑二十七载?那她岂不是已经有三十多岁了?但看上去,也不过就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娃娃。
他道:“饭不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讲,你有三十多岁了?”
小姑娘冷笑道:“你不仅脑子不太好使,眼睛也不太好使吗?”语毕,把门一推道,“城主叫你。”随后就哒哒哒跑远了。
6小凤丈二时尚摸不着头脑,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吃瘪了,他终于可以确定,白云城没有一个人对自己有好脸色。
除了叶孤城。
他进院子,偶尔遇见扫地的侍女或者是干活儿的健仆,目光触及,皆是一座座冰雕,6小凤只道他们之间无冤无仇,怎么各个看自己眼神里都像带了刀子。
连个给他指路的都没有。
6小凤只能凭着感觉一路向前,恰好叶孤城正在院中,他跪坐在草垫上,身前是一盘棋。
白云城主,是棋道的高手。
他回头看6小凤,将他脸上带着肉眼可见的苦意思,便道:“怎么?”
6小凤坐下来一阵长吁短叹,他道:“你这真是邪乎。”
叶孤城不语,眼中已有点点笑意。
他先说那号称练剑二十七年的小姑娘,又说院中人看他眼神都不太对,说完后苦着脸对叶孤城道:“你说了什么让他们这么不待见我。”
叶孤城道:“可是奇了,你不受人待见,竟然怪我?”
6小凤苦哈哈道:“你还是先说那小女孩儿怎么会练二十七年的剑吧。”6小凤的求知欲很重,听说奇怪的事儿总想探知真相。
叶孤城道:“你可知道她的名字?”
6小凤道:“自然不知。”
叶孤城道:“她叫三秋。”
6小凤恍然:“可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三秋?”
叶孤城眼中笑意愈盛,道:“正是。”
6小凤笑道:“那她可不是才练了9天的剑。”
叶孤城道:“她本来学的就不是剑,是跟我出来后,才随岚风她们闹着要练剑的。”
6小凤道:“好,我已知道她练剑的缘由,但你可以说说,为何白云城的人都不待见我。”
叶孤城将黑子落在棋盘上,悠然道:“没别的原因,”他顿了一下,道,“也就是他们太喜欢我了一点。”
6小凤:???
哈?
司空摘星回头笑骂道:“6小鸡!”
6小凤从树枝字上一跃而下,没人知道他在这多久,看了多少,但瞧他神采奕奕的眼睛却能猜出此人刚才看了一出好戏。
6小凤道:“吴三爷去哪了?”
司空摘星回道:“自然是在屋子里睡觉。”只不过是换了一间屋子罢了,这对在场人来说都不是难事。
伙计突然插话道:“想来您就是四条眉毛6小凤,6大侠?”他肯定是认识6小凤的,因为6小凤偶尔也是个挥金如土的人,只要是进过金铭灭的客人,伙计都记得,他的脑子很好,只要是看过一遍的书,人,武功都忘不了,奈何内力有限,最后才只不过是堪堪精通机关术与暗器。
因为过目不忘的记忆力,他才成了白云城埋在金铭灭里的探子,其重要性或许比死去的掌柜还要高些。
6小凤苦笑,他道:“当不得一声大侠。”他是个很聪明的人,聪明的人自然就会察言观色,眼前的年轻人并不是很喜欢自己,虽然不知原因,但6小凤也有所感觉。
果然,伙计下一句话就接道:“哪能啊,您可是我们城主的朋友,就算别人当不得大侠二字,您也是当得的。”
白云城的人早就把叶孤城看成了天,看成了神,想要和剑仙做朋友,哪怕是在地上迈着两条腿走的,那都必须是数一数二的大侠,6小凤的才智与武艺都是顶尖,但在苛刻的白云城百姓眼中还是怎么看怎么不合格,怕是在他们心中,没有一个人能配得上高高在上的城主。
就算是做朋友,也不行。
6小凤觉得有些莫名,他敏锐地感觉到,“朋友”对眼前的伙计来说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词,它好像具有什么仪式性,是神圣的。
这是6小凤所不能理解的。
所以他只能尴尬地拽拽自己的“眉毛”换了一个话题:“你们是准备把夺命镖送到哪里?”
打一个照面的功夫,他已经认出了夺命镖,青衣楼有画像的杀手,都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6小凤没有一个不认识的。
他并不是一个喜欢管闲事的人,但却是一个心肠很软的人,打赌不能不管,朋友的麻烦事也不能不管,叶孤城现在已经是他朋友,他的麻烦事,6小凤理应插手。
但司空摘星却不买账,6小凤问什么,他就回答什么,那岂不是很没面子?
司空摘星道:“你觉得我会告诉你?”他很喜欢和6小凤日常怼,对两人来说,打赌和日常怼都是家常便饭。
6小凤还没有说话,那伙计便笑嘻嘻道:“我可以告诉你。”他又加上一句,“城主的朋友,没什么是不可以知道的。”
重点放在“城主”二字上,6小凤脊背一凉,差点变成毛被剃干净瑟瑟抖的小鸡。
6小凤:有点冷。
司空摘星瘪嘴,他和伙计不熟,而且雇主出了3o万两让他偷一个人,就算是偷,他也有自己的道德与尊严。
说来常人肯能不信,司空摘星将偷当做一门艺术,他向来得意于自己在盗途上取得的成就。
伙计自然没有说全部实话,如果城主的朋友什么都可以知道,那叶孤城早不要过了,事实上,在司空摘星偷到人后,可以将部分事情的前因后果告诉6小凤,是叶孤城亲笔写信上的。
仙人之所以是仙人,不只是脸长得好看,剑术修习得天下无双,也因为他很有智慧,毫不夸张地说,一切都在叶孤城的预料之中,所以才能让金铭灭的伙计配合,演一出大戏。
从一开始,伙计被南王收买就是假的,白云城的人,比谁都要忠心耿耿,因为他们侍奉的是白云城主,但送上门的钱,没有不要的道理,而且只要还有一丝凡心,总是要享受一下打脸的乐趣。
之前被南王骚扰得有点烦,泥人尚且都有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是骄傲的叶孤城。
南王以为用重金,用美人,用各种各样的珍宝便能动摇伙计,但他却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再忠心耿耿不过的生物,那就是迷弟!
白云城出来的伙计脑袋也够用,他假意吊着南王私下派来接触的人,后脚就飞鸽传书告诉叶孤城有人来挖墙脚,在白云城的剑仙并没有完全脱离世俗,从飞仙岛达的海运就可看出他的商业头脑,当时就拍板,有人送钱上门为什么不要,当然是要了!
索性将计就计,伙计变成了与南王接触的间谍。
唯一可惜的就是金铭灭的掌柜,他虽然小动作不少,但也不多,死在夺命镖的手上是件憾事,想要找个能接替他的人,怕还需要一段时间按。
除此之外,几乎说得上是算无遗漏。
伙计:不愧是城主!
辣么聪慧,辣么机敏,天上地下绝无仅有!
远在白云城的叶孤城觉得鼻子有点痒,但他端住了,就好像刚才从鼻间传来的痒意仅仅是他的错觉,因为白云城主是不能打喷嚏的。
何止是不能打喷嚏,白云城主就合该是衣服不会变脏,不需要吃喝拉撒,活在云端上的人物,所有符合人们心中对仙人的美好认知都应该被套在他头上,因为叶孤城是人间的剑仙。
叶孤城:今天的压力也很大呢!
偷偷看城主的岚风:今天的城主也是36o度无死角的完美!
叶孤城道:“准备得怎么样了,岚风。”
岚风道:“都准备好了。”
他算日子,朗月差不多已经到了京城,既然这样,他也应该出了。
看着手上被他用丝帕擦得锃亮的剑刃,叶孤城若有所思。
这件事,没完。
然而差点让剑仙破功打喷嚏的罪魁祸们还在交换信息,或者说,6小凤单方面听伙计惊天大揭秘。
就连拖着大袋子的司空摘星都听得津津有味,他道:“你说的白云城主是叶孤城?”他的朋友圈恰好与6小凤有部分重叠,有关于叶孤城剑法高明的奇事也听说了不少,他原本以为,那又是一个西门吹雪,谁知道现在听来,远比西门吹雪有血有肉多了。
伙计道:“这世界上还有第二个白云城主吗?”他的态度傲然,白云城的人,都以他们城主为骄傲。
6小凤苦笑,他现在的心情比打翻了所有的调味料还要五味杂瓶,平心而论,叶孤城玩得这出将计就计并不复杂,却很高明,但是只要一想到这是他的新朋友所为,他便只能苦笑了。
明明能靠脸吃饭,偏偏还很有才华;明明能靠剑术独步武林,却偏偏还要玩正大光明的阳谋。
他得说,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完全不一样。
伙计得意道:“我们城主是不是很聪明。”
6小凤感到嘴巴很苦,但还是道:“是很聪明。”他又道,“他很有智慧。”
伙计点点头道:“是这样没错。”
6小凤又道:“夺命镖,你们准备怎么处理。”
司空摘星背着装有一个成年男人的大袋子,却丝毫不觉得沉重,他也问道:“我应该把他给谁?”对他来说,偷一个人与偷一件物并没有太大区别。
伙计道:“先放到金明灭的天字号库房好了。”他道,“会有人来解决。”
6小凤心想什么人,这里难道还有比伙计位置更高的人吗?
然后他便见到了,理应还在飞仙岛的月姑娘。
伙计低头:“月姑娘。”朗月和岚风是叶孤城的侍女,白云城的人知道她们的地位有多崇高,对女人低头,本来就不是一件难事。
月姑娘还是清冷的,缥缈如仙子,她视线凝固在夺命镖上,看不见6小凤,也看不见司空摘星。
月姑娘道:“把他送回他应该回的地方。”她补了一句道,“送活的。”
伙计头都没抬便道:“是。”将大包裹拎了下去。
6小凤看着一个个不应该出现的人都出现了,心中的惊讶之情难以言表,他道:“月姑娘怎么会在这里?”
月姑娘冷然道:“自然是有事。”
6小凤一时捉摸不透她有什么事儿,直到一个念头飞一般地划过6小凤的脑子,他笑容终于不苦了,不仅不苦,还很甜蜜。
他道:“是不是叶孤城也要来了?”
不过比起花草建筑物,岛主居所中最惹人注目的还是各色侍女。
飞仙岛存在时间太长,岛中人数已经多至形成一城规模,居住于此的居民都自称为“白云城子民”,而“白云城主”这一称号则世世代代流传下来。
能在白云城主府中当差,对本地居民来说绝对是一件体面的大事儿,然而白云城中的侍女护卫大多是家学渊源,亦或是从海外采买而来,本地人挤破头想进入,却不一定能够如愿。
男子且不说,因为常年习武个个都长得俊俏挺拔,用高大壮实来形容或许都不为过,至于侍女,容貌清秀只是其一,因为应和城主喜好多穿颜色素雅的衣服,配上姣好的面貌更是如同下凡的仙女,跨着花篮撒花瓣,身上也染上一股挥之不去的幽香,甚至还有根骨不错的侍女在城主的示意下从小习武,比起江湖上声名远扬的女侠都不遑多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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