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月很确定:“有人在挑拨南王与城主之间的关系。”这并不是说他们之间的关系很好,相反,南王与白云城主之间的关系糟糕透了,但是让夺命镖诡异地死在南王于京城的宅邸,却雪上加霜。
将人原路送回,是挑衅,彰显自己的实力,直接死了,而且还死得离南王如此之近,这就是威胁。
夺命镖是在南王附近死的,没有一个人现,这是不是证明,如果他们想,就可以悄然无声地杀死南王?
古龙笔下的武侠世界,皇权没有那么重要,但也没有那么不重要,武林人想要无法无天,可能性并不大。
朗月厉声道:“给城主送信,越快越好!”
她根本没怀疑到伙计头上,白云城的人相互知根底,对城主的忠心程度根本就不是一句话可以概括的,他们不会背叛白云城,也没有胆子。
夺命镖被好好地送进了南王宅邸,那时候他还活得很好,随后便死了,还是在三更半夜,伙计的行动十有八九被人看在眼里,对方尾随他一路,竟然没有被现。
想来那人的轻功是十分高明的。
伙计武功不行,却精通暗器以及阵法,轻功能被夺命镖当成是司空摘星,就绝对不差,更重要的是,他是一个心思缜密,并且警惕心很强的人。
嫁祸之人的可怕之处在于,他有骆驼的忍耐,人的聪明,狐狸的狡猾,以及鬼魂似的轻功。
海上,有一艘富丽堂皇的船在行驶。
船不大,却很精致,木头是上好的金丝柚木,龙骨上有雕刻的花纹。
白云城主在最里间,地上有用波斯技艺编织的地毯,冷硬而宽大的椅子上堆积数不胜数的动物皮毛,很柔软,靠在椅背上,就好像深深地陷入云朵之中。
白云城主并不是一个贪图享乐的人,最适合他的是没有任何添加物的白水,以及冷硬的床板,因为柔软,会钝化他坚硬如铁的内心,但是白云城的人民,总是希望城主能够活得更加舒服一点,动物柔软的毛皮是岚风布置,而叶孤城仅仅是盯着椅子看了一会儿,就默不作声地走了。
已是默认。
岚风松一口气:城主没有生气哎!
叶孤城:太受欢迎了真是没有办法=v=!
白云城主表示,其实他可喜欢香香的软软的动物毛皮啦!将整个人陷在软软的毛里,简直就是至高的享受!
肥鸽子:嘎嘎,也不见你喜欢我软软的羽毛。
他和岚风等人已经在海上漂泊几天,看在这是叶孤城几年以来次出门的份上,王牌侍女岚风紧张到不行,在打包衣物时恨不得把整个白云城都搬到床上,还是叶孤城用冷冷的视线制止了她。
他们已经离岸很近,这段距离,那白云城特产的肥鸽子只要大半天就能飞到,当叶孤城接到郎月的信件时,太阳还没落山。
他之前的心情其实不错,因为成功靠他卓绝的智慧涮了南王一把,也享受到了一咪咪打脸的快感。
远在海外挥斥方遒,一切都在他的布置之内,简直酷毙了好吗!
叶孤城展开纸张,手的度不快也不慢,但眼睛扫视的度却很快,当他读完最后一个字时,眼中射出的点点寒星竟然锐利如剑。
船舱中弥漫着淡淡的杀气,岚风肌肉紧绷,但却以崇拜的眼神看叶孤城。
杀气外放,看似简单,却很高深,不到巅峰境界,又有谁能够操控虚无缥缈的气,甚至还借气来压制人?
叶孤城陷入思考,他是愤怒的,这是杀气产生的原因,但又很迅地冷静下来,思考唯一游离在计算之外的漏洞。
有人在挑拨他和南王的关系。
不,应该说是,火上浇油。
目的是什么?他的大脑飞地转动起来,身边以肉眼可见凝结出一层寒霜。
杀气总是冰冷刺骨的。
南王,白云城,高的见识,名列江湖前位的轻功,以及优秀的反侦察能力。
达到这些条件的人不多,却也不少,哪怕是叶孤城,也无法确定是哪一个。
他想,最好能有个机会,看看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一个用剑的高手,能最快看透别人功夫的方法,就是看他的剑招。
哪怕用的是相同的招式,人与人之间也是有差别的。
京城,白日,晴。
6小凤得到消息的度比月姑娘他们都要慢上一线,因为他以为事情已经结束了,月姑娘并不愿意告诉6小凤夺命镖被送到哪里,而他也无心探求。
他的好奇心并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重,而且,6小凤是一个非常尊重朋友的人,如果朋友有什么烦恼,他会很乐于倾听,帮他排忧解难,但如果朋友不愿意将自己的事情完全透露,他也不会强求。
这就是6小凤交朋友的哲学。
他正在德阳楼上吃酒,就着下酒的虎皮肉,这里的虎皮肉实在太好吃,就算每天吃个十七八回他也不会厌。
只要是青年,那就不会一直稳定在一处,更不要说是6小凤这个浪子,他准备下江南去找另一个朋友花满楼,不日便要动身,在走之前,少不得要好好享受一下德阳楼的菜。
之后有一段时间又吃不到美味的虎皮肉,想想还是怪难受的。
有人从身后道:“6小凤,6大侠。”
他将杯子中的酒水一口饮干才回头,事实上,光凭借声音,他已经知道来人是谁,不是因为他的耳朵灵敏,而是因为对方的声音太有辨识度。
人的长相可以让人记住,声音便也能让人记住,难听的声音比好听的声音更加让人印象深刻,而叫他名字的人,就是难听的让人极致。
一千只公鸭子齐声叫,也不会比他的声音更难听一些。
6小凤道:“是顺大侠啊,请坐。”
身材还小的男人像猴子一般,直接蹿到了6小凤的身边。
顺这个姓很少见,或者根本就不存在,被叫做顺大侠的人也不是因为他姓顺,而是因为他的外号叫“顺风耳”,真实姓名他没有对人透露过,一会儿说可以叫我“张三”,一会儿又自称“李四”,用过的名字太多,太敷衍,干脆便都用顺风耳的名来称呼他。
顺风耳这对名号很满意,不仅满意,他还很高兴别人叫他顺大侠,这年头没有成为大侠的人,总是喜欢占嘴上的便宜。
顺大侠的武功不行,轻功也不行,偏偏人脉足够广,消息做够灵通,以他这一手本事,想要卖情报应该不是件难事,但他偏不。
顺风耳一直道讲八卦是乐趣,如果将其当做谋生的手段,其中的趣味性便大大减少。
他的消息一直很真,很独家,但当他知道以后,全世界的人都差不多知道了,因为他恨不得拿一个大喇叭放在嘴边,天天都呱呱呱地直叫唤。
6小凤见他坐到自己身边,便知晓顺风耳又有什么惊天大秘密需要爆料,他自然是洗耳恭听。
6小凤是个很善于倾听的人,而顺风耳的爆料可信度也很高,听他说八卦当下饭的调料品,是个不错的选择。
他此刻还不知道,对方要与他说的,可不是什么下饭的调剂品,而是消除食欲的苦瓜。
顺风耳神秘道:“我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儿。”他得意道,“只有我才知道。”
6小凤配合道:“顺大侠知道了什么,可否说来给我听听?”
顺风耳给那声“顺大侠”叫得浑身舒坦,虽然他自诩侠士,但也知道,自己与6小凤这样的大侠相差十万八千里,对方愿意叫他一声大侠,已是最高的恭维。
他飘飘欲仙,连卖关子的劲头都提不起来,便倒豆子一样将自己所知道的全一股脑地说出来,他道:“今早我听说南王宅死了一个人。”
6小凤道:“哦?”
顺风耳压低声音道:“死的人,你一定认识。”
心头忽然有不好的预感浮现,但却还猜不到,死的人是谁。
顺风耳揭示谜底:“死的是青衣楼第四十三座楼的楼主,夺命镖。”
6小凤当即便脱口而出:“不可能!”
他昨晚还见过夺命镖,听见月姑娘说要将他活着送回去,怎么一大早,却死了。
顺风耳见6小凤的表情不对,奇道:“莫非6大侠才见过他?”
这时候谁承认谁是呆子,所以6小凤道:“只是听说夺命镖武艺出众,人又小心谨慎,怎么会突然死了?”
顺风耳更得意了,他道:“我知道他是怎么死的。”
6小凤挑眉毛道:“你说。”
夺命镖道:“他是被高明的剑客一剑杀死的。”
6小凤苦笑,因为想到了一个人,一个与夺命镖有关的高明的剑客。
顺风耳道:“6大侠,你怎么了?”
6小凤只能道:“不小心吃了一片苦瓜,心里苦。”
他忽然现,自己可能不能按时下江南去找花满楼了。
他用朦胧的醉眼白了6小凤一眼,道:“阁下竟然迈着两条腿来找我,真是一件稀罕事。”
6小凤又笑了,他是个很爱笑的人,别人的话很容易让他笑。
他道:“我不是每次都要人从床上拖出去的。”
比起天天泡在酒坛子里不清醒的孙老爷,6小凤更像是一个混蛋,因为他不是每天睡在酒馆里,而是每天睡在妓院里。
他爱银子,但挣的银子才到手就立刻花出去,很多时候很多人想找6小凤,得先去妓院把他赎出来。
6小凤知道自己是个混蛋,而他还很得意。
孙老爷道:“你总是给自己找麻烦。”
6小凤笑道:“才半天,你就知道我要来找你了。”
孙老爷尖酸道:“只要出现在我面前的人,大多都是来找我的。”他很聪明,早就看透了事情的本质,无外乎又有人要给他送钱来了。
6小凤道:“我要约大智和大通两位先生。”
孙老爷道:“可以。”这回他看上去一点都不醉,不仅不醉,还很清醒,“戌时二刻,南岗窑洞。”说完这句话又变回一开始醉眼朦胧的模样。
一天中,孙老爷就没有哪刻是不醉的。
明月夜,短松冈,戌时二刻,6小凤已经在南岗窑洞等着,而孙老爷,也难得没有醉的颠三倒四,连步都走不好,起码,他不需要别人扶着,也不会摔个大马趴。
6小凤道:“大智和大通两位先生在这?”
孙老爷又白了6小凤一眼,其实他是一个很好脾气的人,起码在很多人面前,都像个龟孙子,但在6小凤面前,他却总像个大老爷。
他道:“既然我约好了,就肯定在。”说完,便佝偻瘦小的身躯,爬进窑洞。
这世界上,除了小孩子,怕也只有孙老爷能爬进这么小的窑洞。
“开始。”孙老爷的声音蓦地从窑洞里传出。
6小凤抛了五十两银子进去,先问道:“月姑娘是谁?”
“月姑娘,自然是月亮上来的仙人。”回答问题的是大智,但他的回答未免讨巧了一些。
6小凤却一点都不生气,他只是静静地听着,然后又抛了五十两银子进去。
他道:“金铭灭背后的主人是谁。”
回答问题的是大通:“既然月姑娘是月亮上来的仙人,金铭灭背后,自然也是仙人。”他话锋一转道,“只花五十两就想知道仙人的来处,未免也太便宜你了一些。”
他依旧没有回答什么,但第二个问题的银子却已经用掉了。
6小凤笑了,快乐的,赞叹的,他又扔了五十两银子,这是今天他身上最后的银子,像他这样总要别人将他从妓院赎出来的浪子,身上总不会有太多的银子,因为银子都花光了。
他道:“仙人的珠宝,从哪里来。”
没头没尾的一个问题,但大通却沉默了。
一阵风刮过,打在树枝子上,出“呜呜”的幽咽声。
“仙人的珠宝从南海来。”大通道,“只有南海才会产拳头大的合浦珠。”
月姑娘只有在飞仙岛之外才是月姑娘,当她踏上飞仙岛的土地,便掀起斗笠,大大方方地展现在女人或者男人面前。
飞仙岛的习俗说是淳朴也好,说是开放也好,男人和女人之间还是较为平等的,放在中原,大概会觉得这里的女人太有江湖气。
打鱼人看见月姑娘,道:“朗月姑娘,城主还好吗?”
善意的问候,却让女人面上的冰雪消融。
她的笑容,很淡,却很美,那是善意的笑,汇聚着全世界的真善美。
朗月道:“劳您费心,城主很好。”
白云城的人,是不大能见到叶孤城的,除非是他极少有的在城中走动巡视,想要知道叶孤城的消息,还要多亏于在白云城中工作的男人或者女人。
朗月是叶孤城身边的婢女,习得一手好武艺,又兼之精通珠心算,每月十五日都雷打不动地出海,替城主打理在中原的生意。
他身边的另一婢女岚风出门不多,但一出就是远门,最远的时候能随着海船跑到扶桑,又或者是南辕北辙的西域。
朝廷,是限制海运的,怕也只有白云城这样谁都管不到的海岛,才敢暗搓搓地搞些海运贸易,金铭灭中比黄金更加值钱的珠宝,有不少就是海运的附赠品。
朗月在坦坦荡荡的大路上行走,终点是岛上最高大,最精致的建筑。
像叶孤城那样的男人,合该住在最好的宅邸中,享受最贵的酒,穿最精细的衣服,连身后的婢女,都是最美的。
朗月道:“城主。”
叶孤城抬头,他身前摆了一方棋盘,上面白子黑子纵横交错,但却没有对手。
他的对手,只有自己。
叶孤城道:“朗月。”在亲近之人面前,他不像是天上的仙人。
脸是硬的,但却有温度,而那双永远坚定的,有神的眼中,折射出的并不是高手的寂寞与孤独,而是淡淡的,人类的情感。
他练的,是出世之剑,但又随时随地能够入世。
高手,除了一袭白衣,一把剑,总要有其他的陪衬,比如说西门吹雪医书精湛堪比国手,叶孤城怎么说也要有点其他特长。
他的医术还算不错,但也仅仅只是停留在不错,围棋,才是叶孤城最擅长的小道。
如果他想在这一途上找到对手,多半要跑到紫禁城,据说这一代的皇帝好棋,大内之中又不少名震天下一时的高手。
然而,叶孤城并不是为了下棋观人而下棋的,正如同他现在很有逼格的自我对弈,实际上也不过就是活动活动大脑,让它不至于生锈,归根结底,围棋对他来说是大脑风暴一样的存在。
哦,还有一点,那就是装逼神器。
叶孤城悄悄在心中给自己点了一个赞,角度完美,意境完美,今天他也是毫无死角的白云城主。
朗月:真不愧是城主!辣么完美!
叶孤城道:“有何异常?”
朗月道:“并无。”
自从南王的使者被拒之后,南王府便处处与白云城做对,说不上是南王小肚鸡肠,毕竟叶孤城的回绝也太过辛辣,自比鸿鹄而将对方视为燕雀,对皇亲国戚来说,这侮辱非常有分量。
南王不是只有花架子,在经济上颇有手段,白云城的很多产业埋得很深,但浮于表面的那些却被他顺藤摸瓜找了出来,给予不同程度的打压,叶孤城接到消息也只是挑挑眉头,让人去处理,毕竟他的大头,其实是在海运。
即使,海运是被朝廷所限制,甚至可以说是禁止的。
偶尔也会自我怀疑,他的产业有那么容易被找到?毕竟在他看来,南王并不是一个缜密的男人,否则也不会贸然给他送信件,明明叶孤城除了在海上略微运作之外,一切都算是安分,并没有表现出鲜明的反志。
他甚至一早便拒绝了南王世子的拜师,添加了宅属性的白云城主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有名,什么武林六大巅峰更是没影的事儿,现在公认的天下第一剑客是西门吹雪,而他,只是被遗忘的海外飞仙。
方外之人,本就不应该插手世间俗物。
他还没有入世的打算。
在自己名气尚不响亮时决心拜师,只能证明那对父子别有所图。
“咕咕咕咕——”室中的两人被一连串的鸟叫声吸引,转头看窗户,现是一只肥嘟嘟的鸽子。
它的体型,比山野中灵活奔跑的花毛鸡,还要圆润二分。
白云城的鸽子,没有哪一只会比城主的鸽子更肥。
叶孤城:爱喂鸟食怪我咯?
朗月眼神一凛,道:“这是金铭灭的鸽子。”明明每一只都长得差不多,她却能精准地辨别其身份,这眼力见也是头一份的。
叶孤城不说话,由朗月倒出放在小竹管中的便条,看都不看便递送给自己。
将生意交给婢女打理是没错,但他却并非不闻不问。
以鸽子做信物,定有重大事件生。
可不是重大事件,叶孤城笔直而浓黑的两条眉毛皱在一起,放下纸条道。
纸条只表达了一个意思,金铭灭的掌柜,死了。
这世界上能够不畏惧死亡的人很少,南王并不位列其中。
江如画一个很高明的剑客,他是唯一能克制住白云城主的人。
南王阴狠道:“找个方法,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
江如画闻言一惊,脸上神色不变道:“为何要将他的身体保存下来。”
南王道:“因为我们对叶孤城的剑招一无所知。”
所有的剑招都万变不离其宗,就算是成名剑客也是一样,越是强大的剑客,就越有自己的一套用剑方法,叶孤城在江湖上出现得不多,很少有人知道他的剑是什么样的,南王意图用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来找到他的惯用剑法,分析破绽。
不得不说,他的想法很是在理,唯一的问题就是,造成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并不是叶孤城的剑招。
江如画的笑脸十分僵硬,好在他皮肤黝黑,南王也没有回头多关注他的脸,以至于并没有现江如画的失态。
他心道,如果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你对叶孤城的剑也不会有多少了解,因为这剑招并不是叶孤城的,而是他的。
忽然间,有一股荒谬的恐惧感涌上心头,男人特意用他的剑招杀死夺命镖,岂不也是故意的?
无名人知道从江湖隐匿许久的自己在南王身边,又用了自己唯一无法说破的方法激化南王与白云城主的矛盾。
江如画知道,南王是一个多么可怕,疑心多么重的老人,他在对方身边呆了很多年,也没有得到完全的信任,如果被南王现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与自己的剑招一模一样,那就算是他主动坦白,对方也会在心里怀疑。
怀疑自己在他身边别有所图,怀疑他想要南王的命。
所以江如画不能说,不仅不能说,还要想办法将事情圆过去,全部嫁祸于白云城主的头上。
南王见江如画迟迟没有答话,便侧过半张脸道:“你觉得如何?”
江如画心里有鬼,南王忽然叫他几乎让心脏停止跳动,他道:“什么如何。”
眼见老人脸上的皱纹间已经充斥不耐烦的意味,也好在他并没有真正火,南王压下性子又道:“你觉得,用什么法子将他的身体保存下来为妙?”
他此时不仅不能劝说南王将夺命镖的尸体销毁,还要顺着他的话接着编下去,因为江如画知道,南王问自己,并不是为了听取他的意见,而是要听他随声附和。
他只能道:“据说天山上的冰雪有保存身体的奇效,又兼之各色药物辅佐,便能将死人永远停留在他死亡的那一刻。”
他抬头,正巧看见夺命镖被防腐药剂浸泡的尸体,对方的眼睛始终没有合上,他的瞳孔开始涣散,但嘴角却一直挂了一抹诡异的笑。
毛骨悚然。
夜已深,静悄悄。
大船停靠在岸边,没有出一丁点儿声响。
守夜人坐在港口边上,有一阵没一阵地打瞌睡,本来,晚上是不允许有船行驶的,但有钱能使鬼推磨说的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上下都被打点好,只等晚上迎接贵客,一切都在暗中进行,除了港口的负责人,没人清楚。
他忽然听见动静,支起眼皮便看见富丽堂皇的大船停在眼前。
声音实在是太轻了,这船,就好像不是靠水流前行,而是在空中飘着,猛然降临在他的面前。
只能听见海浪拍岸的水声。
守夜人一惊,什么睡意都飞走了,他睁大眼睛,心中却不由瘆得慌。
“咕咚——”口水的吞咽声,他快要被贵客吓死了。
“嘎吱——”
船的门,被打开了。
守夜人先看见了一只纤细无比的手,那手很白,很柔嫩,莹白的皮肤在夜空中,好像闪着光。
这是一双属于绝世美人的手,他虽然没有见多太多的美人,却可以断定,这一辈子,再也见不到比这更美更柔的手。
他视线游移,一路向上,比手更白的,是女人的衣服,但那是截然不同的一种白,看不见尘埃与黑暗。
柔软的胸脯被衣服包裹,再向上,则是冷若冰霜的一张脸。
看见那张脸的瞬间,守夜人就像被从上到下浇了一桶凉水,什么邪思淫念都化为乌有,因为那张脸太美,而且是庄严宝相的美。
仙人身边的捧剑仙子,怕就是这样,美若冰霜,又凌厉得过分,稍微靠近一点,都好像会被她身上的寒气冻成冰棍。
美则美矣,却不可亵玩。
女人并没有与他交流的欲望,只是用莹白的手指夹住玉牌,向守夜人手中一扔,没让他手忙脚乱地接住,落点刚刚好。
一看那块玉牌,守夜人更加肃然起敬。
正面刻东南西北四条龙王,反面则是密密麻麻的铭文,南方十四条漕运线,还有少得不能再少的海运港口,有这块牌子,怕是龙王海下的宫殿都是去的得的。
守夜人用手帕将玉牌擦干净,毕恭毕敬地递过去,他眼睛只敢盯着地面看,万万不敢抬头多看仙子一眼,天上的明月看着柔和,近了也会刺瞎人的双眼,他只怕仙子嫌被他碰过的玉牌太脏,不肯接过去。
手上沉甸甸的重量忽然一轻,玉牌已被岚风收了回去。
没人知道她用的是什么功夫,守夜人迷迷糊糊想到这大抵是仙家手段,他听说书人道有内力深厚的大侠可隔空取物,人尚且能够做到,天上的仙子又有什么不能。
岚风将玉牌用丝帕包住,她当然是嫌弃守夜人的,谁知道他的手帕擦过些什么,或许会经过城主手中的什物,怎么着也得清理赶紧才成。
她道:“可以进城了,城主。”
叶孤城微微颔,不出声。
守夜人虽然生得丑陋,却耳聪目明,仙子的话虽听不清楚,却也捕捉到了城主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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