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所有人都不知道,我见到叶蓁蓁的第一眼,是喜欢她的。
那时候白锦夫人还常常在府中,每逢我去叶家的时候,她总是会做好吃的糕点给我吃。
晚春时节,门外栽满了花草,牵牛花的藤蔓顺着篱笆攀势盛开。
只需要春风轻轻拂过,满树的桃花就轻盈飞落,宛如一场绝美的桃花雨。
“娘亲,你怎么可以把蓁蓁的雪媚娘给别人!”一个梳着团子头的女孩奶声奶气地撩开双鱼戏珠的珠帘走了进来。
她是叶蓁蓁,白锦夫人的女儿。
一双眼睛圆圆的,亮亮的,白皙的皮肤和手中白滚滚的雪媚娘一模一样。
她秀气的眉毛紧紧皱着,一把夺走了我咬了一半的雪媚娘,狼吞虎咽地放在自己的小嘴巴里。
因为她嘴巴实在太小了,把圆圆的糕点含着嘴里的样子活脱像是一只偷吃食物的仓鼠。
我哈哈大笑起来。
她生气了,用胖乎乎的小手指着我,“你笑什么!
“蓁蓁,不许这样指着别人,不礼貌。”白锦夫人温柔地揉了揉她的软软的头发,“要和初良哥哥好好相处,若是娘不在叶家,你就让小哥哥保护你,好不好!”
叶蓁蓁不开心地扁着嘴巴,“蓁蓁可以保护自己,只有柔弱的女孩子才需要男孩子保护呢!”
她气鼓鼓的样子实在是太可爱了,太像是甜腻可口的雪媚娘了。
咬一口会是什么味道呢?
会不会比雪媚娘更甜、更糯?
想着想着,我没忍住俯身在她的脸颊上咬了一口。
她捂着脸,惊恐地看着我,接着就躲在白锦夫人的背后,颤颤开口,“娘,他是妖怪,他要吃了我!”
白锦夫人笑得开心,念了一句当时我还听不懂的诗句。
没过多久,我就跟着父亲去了他新上任的地方,暂时离开了芙蓉镇。
那天下着蒙蒙小雨,烟雨中的芙蓉镇荷花已经开遍河岸,雨浇得圆叶嫩绿如新。
离开前,她举着一个嫩黄色的油纸伞,迈着小短腿跑到了我跟前。
一身水蓝色的窄袖襦裙穿着在她小小的身上,分外可爱。
胖乎乎的手里攥着一块粉白色的帕子,里面不知道裹着什么,鼓鼓囊囊的。
“诺!给你!”
我一愣,接过来打开一看,里面竟然装满了雪媚娘。
“听娘亲说你要去很远的地方,真是太好了,总算没有人跟我抢吃的了!”她奶声奶气,摇头晃脑,“看你可怜的份上,我把我吃不下去的都给你吧!”
我笑了,拍了拍着她的团子头,“小不点,等我回来,一定给你带比雪媚娘还要好吃的甜点。”
谁料叶蓁蓁小脸皱成面团,挥开了我的手,“娘亲做的雪媚娘最好吃,没有什么更比它更好吃!”
“不对,天下这么大,一定有更好吃的!”我反驳。
“不给你了!你还给我!”说着她就要抢回帕子。
我护住,“不成,你既然给我了,就没有要回去的道理!”
在小雨淅沥的港口,一大一小的两个小孩子你争我夺,好不热闹。
忽然,叶蓁蓁被脚下一个石头绊倒,整个人向后面摔了过去。
水蓝色的裙摆被泥巴霸道地裹挟着,团子似的脸也溅到了泥点子。
像是一个刚从泥潭子中挖出来的白萝卜。
我笑弯了腰。
“大坏蛋!”她挣扎着起来。
脚下又是泥又是雨水,泥泞不堪,加上她此时生气,每次还没有站起身就又再次倒在地上。
我渐渐笑不出来了,伸出手,“起来吧。”
她再次挥开的我的手。
直到父亲催我上船,她还是没有起来,我于心不忍,不顾她的反对,将她抱了起来。
她的头顶刚好到我的下巴,只需要微微低头,就能嗅到桂花的味道。
清风一吹,桂花味道吹散,轻柔乌黑的长发纠缠着的手指,丝丝滑滑的感觉让人舍不得放手。
三年后,回到芙蓉镇,我第一个念头就是要去叶家找她。
也不知道这么多年没有见面,会不会她已经忘记了我。
洗尘之后,我就拿着从江南带回来的糕点匆匆赶去了叶家。
迎面遇上了和小伙伴们打鸟的刘西风。
他拎着鸟腿,兴奋说道,“易初良,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一起过来打鸟啊?”
我摇了摇头,说明了我的意图。
“叶蓁蓁?”刘西风听到我的话,笑得肚子都疼了,“那个傻子?你找她做什么,估计现在正在小厨房里烧火呢吧!”
“烧火?白锦夫人待她如掌上明珠,怎么可能让她烧火?”
“他们早就离开芙蓉镇了,没有人知道他们去了哪里。然后没过多久,那个丫头就掉进了水里,估计是脑袋进水了,学堂也不去了,整天躲在小厨房中,脸上的煤灰厚厚一层,就好像是煤球块一样,看着就让人倒胃口。”
我自然是不相信。
那个长得像是雪媚娘一样白白糯糯的叶蓁蓁怎么会变成煤球块。
等我到了叶家,就直奔东厢。
这里原本是叶蓁蓁住的地方。
在那个熟悉的桃花树下,清风偶吹,粉色的桃花漫天散落。
花雨中站着一个亭亭玉立的姑娘,纤细白皙的手正在侍弄着花草,口中哼着不知名的小曲。ýáńbkj.ćőm
乌黑油亮的头发半束半散,桂花的味道扑面而来。
三年不见,小团子长大了。
“咳咳。”我清了清嗓子,引得她回头。
她惊讶回头,看到我一个外男站在她院子门口后,并没有惊慌,而是弯着眼睛笑着问道,“你是易家的小哥哥?”
她果然记得我。
心中莫名地高兴,“三年不见,小团子你长高了,脾气也好了。”
她垂眸轻笑。
奇花烁草间,飞来两只美丽的蝴蝶,闪动着翅膀飞伴在她左右,水蓝色的纱裙在风中翩跹飘扬。
肩若削成,腰如约素。
延颈秀项,皓质呈露。
如同画中的洛神从画中出来,仙气升腾,绝尘美丽。
“你怎么跑这里来了?”母亲的声音响起,她将我和叶蓁蓁在一起说话很是开心,“若不是遇到了刘家的小儿子,我还当真不知道你竟然来找白玉了!既然来了,应该是叶伯父伯父问好才对。”
忽然一阵狂风吹过,吹散了入耳的话,没有听到母亲叫那个女孩白玉。
我点点头,跟随着母亲去了前厅。
叶良景白锦夫妇二人离开之后,叶家就由叶良景和王彩凤管。
在去往正厅的路上,忽然冲出来了一个小女孩。
头发剪得长短不一,在左右两边扎着不对称的冲天揪,脸上蹭着炉灰,穿着乌漆嘛黑的衣服,脏兮兮的,让人十分倒胃口。
她站在我面前,上下打量着我,时不时还看了看我身边的叶蓁蓁。
因为她太黑了,除了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看不出她的表情。
不过,那双眼睛亮晶晶的,好像在哪里见过一样。
我刚刚疑惑着想要开口,母亲便厌恶地看了眼她,冷声说道“没娘养的孩子。”
我微微惊愕。
在我眼中,母亲一直都是温和大度的,面对街上的乞丐都和颜悦色,为何对待这个孩子态度如此恶劣。
“母亲?”我问。
母亲对我温和一笑,似乎刚才的冷颜都是错觉,“初儿,以后你要立这个孩子远一些,她脑袋不正常,经常咬人打人。”
闻言,我又看了看这个女孩,对母亲乖巧地点头。
到了大厅,所有人都在。
叶伯母似乎很喜欢我,从初见到宴席上,总是夸赞着我,“真是一个风度翩翩的少年郎,长大之后了不得,了不得!”
我母亲颔首,“令爱才情绝艳,貌若洛神,不出两三年定会是这芙蓉镇上难得的美人。”
说着,母亲拿出她戴着多年的手镯放在了叶蓁蓁的手上,“这个媳妇,我可要先定下才行。”
令爱?
我眉头一皱。
蓁蓁不是白锦夫人的女儿吗,难不成是母亲搞错了?
“初良哥哥!嘿嘿,蓁蓁将来要嫁给初良哥哥!”
一个痴痴的声音响起。
众人寻声看去,只见从门口跑来一个黑影,像是个毛猴似的窜到了我身边,抱着的手臂,“长大蓁蓁要做初良哥哥的新娘子!”
她自称是蓁蓁?不不,一定是同音字,应该是真真,或是珍珍?
“蓁蓁!”叶伯母从桌子上起来,无奈地拉开她扒着我手臂的爪子,温声劝道,“蓁蓁啊,初良哥哥要吃饭,你让哥哥吃完饭好吗?”
“不嘛不嘛,哥哥要是不答应蓁蓁,长大之后要娶蓁蓁,蓁蓁就不放手!”
她的身上的酸臭味道和煤灰的油腻,让我不禁作呕,连忙挥开她的手。
只见我月白色的云锦上有着一个黑黑的小手印。
等她被嬷嬷架回去之后,这顿饭众人也无心再吃。
宴席散去,叶伯父招呼道,“白玉,今天月色正好,不如弹一首梅花三弄。”
“叶蓁蓁”闻言起身。
我彻底混乱了,不禁拉住了她的衣袖,“你是叶白玉?”
她娇颜一笑,微微点头。
我忙着追问,“可有小字?”
面对这个唐突的问题,她并没有生气含羞地甩开我的手,而是落落大方回道,“小字娇奴,不过现在母亲已经不这么唤我了。”
“再无其他?”
“无他。”
月色下,梅花三弄的琴声悠远响起,如同山涧的清水叮咚作响,分外悦耳,而我却无心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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