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久对这个顺风车有些满意,当天上车,连夜就出发上了路。
商队采用的是晚上赶路,白天休息的策略。
晚上赶路比较凉快,效率也很高,商队只花了两个晚上的时间,就出了龙门范围,四周明显开始变得荒凉了起来。
这一路倒也有些平静。
现在是白天,带队的王老九没有像昨天一样安排扎营休息,而且指着前方对陈久开口。
“陈公子,前方的客栈是出关的最后一个补给点,照我说,你在这里待上几天便回去罢了,也算长过了见识。”
王老九是真的不想带这个拖油瓶上路,在出关的最后一站,还是忍不住开始劝说了起来。
陈久也知道这哥们在想什么,掏出了一锭银子抛了过去。
“无妨,王老哥不必为我担心,这江湖中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日子本公子是向往已久,若现在回去,岂不是在表哥面前抬不起头来。”
掂了掂银子,看着陈久脸上的憨笑,王老九只能无奈的摇了摇头。
得,这富家仔估计是看话本小说看走火入魔了,他这劝了一路也没扭转的了对方的想法,索性就由着他吧。
真搞不懂,一个吃喝不愁的富家仔,没事跑大元去做什么,在家里搂搂小妞,喝喝小酒,没事就欺男霸女,岂不快哉?
有钱人就喜欢作妖。
就作吧,进了大漠就知道什么叫受罪了。
王老九默默吐槽了几句,随后发现天色有些不对劲。
大漠西风急。
原本还一片晴朗的天昏暗了下来,王老九不由的暗骂了一句晦气。
“风沙要来了!大家加把劲!”
原本晃晃悠悠的商队只得开始提速,朝着远处的黑点奔去。
一阵奔驰过后,黑点逐渐显露出它的原貌。
这是王老九口中的最后一个补给点。
龙门客栈!
陈久依旧吊在商队的最后边,看到这家客栈,不由的想到一堆相关剧情。
也不知道这里是龙门花甲的剧情点,还是死太监曹少钦的丧命地。
一众人前后脚跟进了龙门客栈内。
陈久刚进门,就听到一道清脆的声音在耳畔响起。
“唷,这不是王哥儿么,又是钱家的托线儿活呐?咦,这芽儿看起来嫩不溜秋的,来,给姑奶奶瞧瞧。”
说话的是客栈的老板娘,一身粗陋布衣却难掩她妙曼诱人的身段,汗湿的碎发贴在她脖子上,只凭这一抹风光,便吸的众人挪不开眼睛。
陈久见到她的第一眼,就明白了对方的身份。
原来是金镶玉啊,听这口气是将自己当雏儿了?
先一步进门的王老九忍不住咽了口唾沫,亮出一嘴的大黄牙,哈哈一笑。
“掌柜的,你可别逗这位小哥了,不如和老王我叙叙旧吧。”
“谁有功夫理你。”
风骚的老板娘白了他一眼,就直直的站在陈久面前,将他仔细的打量了一番,最后轻轻一笑。
“小哥儿想吃些什么,姐姐我请客。”
“可不敢占姐姐的便宜。”
陈久带上了傻白甜的面具。
“麻烦姐姐给大伙切上十斤八斤的牛羊肉,有什么好酒尽管上,这点小钱,本公子还是出的起的。”
这一副豪爽的气派将老板娘逗的咯咯直笑,她回头看了眼王老九。
“老哥儿哪带来的空子,正点不?”
老王有些尴尬。
这个老板娘别看模样十分的美貌,但在龙门这条线上,是个人都知道她属于吃人不吐骨头的妖精。
现在女妖精想吃了这个富家仔,让他的心咚咚的猛跳了几下,连忙开口劝阻。
“金掌柜的说笑了,这是徐把头的亲戚,出门长长见识,您高抬贵手,不然我回龙门也不好和徐把头交代。”www.ýáńbkj.ćőm
“呵,原来是当保姆啊,真没劲。”
金镶玉甩了甩衣袖,眼神在陈久腰间的刀上停留了半分,随后身子一扭。
“顺子,给王哥儿上吃食,老规矩吧,给这个小哥儿送一碗茶汤,算老娘请的。”
听到风骚老板娘的话,王老九也是喘了口气。
还好,这个女魔头给了会长的面子,否则今天还真不一定能讨着好。
被唤作顺子的小二听到金镶玉的话,有些不舍。
看来老板娘准备放过这小子了,好不容易遇到头肥羊,可惜不能宰。
商队的护卫们自顾自的倒着茶水,似乎对这事见怪不怪。
待一众人落座后,客栈内又恢复了平静,陈久则是和追命坐在角落中。
追命在江湖中混了半辈子,自然听懂了金镶玉的满嘴黑话。
他拱了拱陈久,用眼神询问他,要不要将这个黑店给端了。
陈久摇头。
龙门客栈本来就是个黑店,看到他这个貌似是雏儿的人动心很正常。
不过自己的表现还算不错,连金镶玉这个老江湖都觉得他是没见过市面的富家子弟。
嗯,人设很稳,目前看来没有被拆穿的风险。
至于这家黑店。
如果他回来的时候还会路过这里,那就端了吧。
陈久可不会因为金镶玉是电影中的主角就网开一面。
这种贩卖两脚羊肉的店,有一个算一个,都该死。
风沙足足刮了两天,显露着大漠凶残的一面。
但风沙一过,客栈上空又露出了美丽神秘的景观,仿佛之前末日一般的天象只是幻觉。
王老九的面子在这里还算吃的开,金镶玉并没有对这支商队动手脚。
休息了两天,时间拖的有些久了,王老九看到手下们个个精神饱满,决定白天就出发。
离开了龙门客栈,再往前几十里地,便是戍边部队的管辖区域。
龙门之外的地界就是大明和元庭的交界处,由于地势偏僻险恶,环境险恶,气候又极其复杂。
这里除了戈壁滩,就是一片荒漠,一马平川,难攻,也难守。
两国和平共处了百年之久,久而久之,戍边的军队也懒得往这里跑,这里便形成了一个三不管地带。
罪恶在这里滋生蔓延,杀人放火是常有的事,走私完全就属于小儿科。
不过大部分走私商队还是会找戍边的丘八们上贡,买上一封通关文书,以防哪天真被逮到了。
王老九在出了龙门之后,也开始严肃了起来。
“陈公子,这里接近大元地界,匪盗众多,我们虽然有官方文书,但遇到亡命之徒也不好使,所以万一遇到情况,你要听我的指挥,该放弃的财物放弃便是,命才是最重要的。”
陈久点了点头。
“应该的,一切听从王老哥安排。”
王老九见他说的认真,也安了心。
这里的沙匪其实很讲职业道德,一般情况只抢货,他们是绝对不会杀人的。
这里面牵扯到的门道很多,其实很多沙匪之前也是商队的一份子,只是后面受不了抢劫这种暴利行当的诱惑,摇身一变就成了强盗。
而被抢的商队其实也没啥损失。
走私是个暴利又危险的生意。
大商队的老板们从不会亲自带队,他们会养一些专门跑腿的领队来行商,每个领队带一部分的货,被抢了就拉到,没被抢那就皆大欢喜。
到了大都,将货和别人一换,丝绸茶叶变成了玻璃杯,葡萄酒一类的东西,回来一倒手,价格至少翻个十倍。
王老九在钱家当领队十多年了,丢的货也不在少数,遇到沙匪只能说这次倒霉,白跑一趟。
他就怕陈久拎不清,万一真和沙匪起了冲突,可是会连累整个商队的。
这里的沙匪一般情况下不会杀人。
但你要是敢反抗,那就是坏了规矩。
至于坏规矩的下场......
天是棺材盖,地是棺材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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