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书屋>都市小说>穿越七零:媳妇是娇花>第596章番外:接地气的作家
  元沅又在床上赖了五分钟,这才艰难地爬了起来。

  进卫生间洗漱,换衣服,化妆……

  一系列流程下来,二十分钟过去了。

  “沅沅那丫头,肯定又睡着了。”院子里,元母念叨了一句。

  司行越抿唇掩盖了嘴角的笑意。

  沅沅以后会是他们家唯一的起床困难户。

  真可爱。

  “她平日里又要上班,又要学习,周末睡个懒觉挺好的,只有休息得好,接下来这一周她才有精力全力以赴。”

  元父元母:“……”

  说得这么清新脱俗,慷慨激昂,还…挺会为那丫头找借口的。

  两人对视一眼,都有些哭笑不得。

  自家闺女是什么样他们还能不知道,单纯想睡懒觉罢了,和下周的工作没有关系。

  终于,元沅出来了。

  穿着一身月白色旗袍,温婉而又清冷,贴身不贴肉的设计,把好身材展露得淋漓尽致,同时又不会显得轻浮。

  司行越看了一眼,眼神就像被烫到一般,快速地收了回来。

  按了按心口,活蹦乱跳。

  要不是两位长辈还在,他真想把人抱进怀里,仔细珍藏。

  “呦,千呼万唤始出来啊。”元母不客气地打趣她。

  对于自己给闺女挑的这一身,元母很满意。

  要她说,旗袍是最能展示女性魅力的服装之一。

  衣服和人互相衬托,别有风情。

  元沅清了清嗓子,“盘头发浪费了点时间。”

  穿旗袍讲究太多,就连梳什么样式的头发都有讲究,她算是速度快的了。

  司行越按捺住躁动的内心,真心实意地夸赞,“很漂亮。”

  元沅的脸红了红。

  元母啧啧称奇,自家闺女对什么都漠不关心,居然也有脸红的时候。

  难得!

  不再打趣她,元母说:“厨房里留了早饭,你和行越去吃点,现在离午饭时间还有好几个小时呢。”

  司行越在家吃过早饭才来的,不过他还是跟着元沅去了饭厅。

  只想和她独处几分钟。

  元家的早饭很简单,典型的中式早餐,有油条,豆浆,水煮蛋,还有小笼包,榨菜。

  元沅拿了两副碗筷,“再吃点。”

  两人面对面而坐。

  “不了,我看着你吃就好。”

  元沅翻了个优雅的白眼,“吃独食?这样岂不是显得我很没良心?”

  司行越被她的眼神弄得心跳加速,她明明是在翻白眼,但落在司行越的眼里,这就是媚眼如丝的表现。

  “快吃,不然我就亲你了。”

  “咳咳咳。”

  元沅正好喝了一口豆浆,被他的话惊到咳嗽。

  司行越也吓了一跳,立马站起来,走到元沅旁边帮她顺背,“小心点。”

  元沅缓了好一会才停止了咳嗽,瞪着司行越,“怪谁?”

  “怪我,怪我。”

  司行越连忙赔不是。

  “亏你还有自知之明。”要不是他语出惊人,她也不会呛着。

  司行越顺势在元沅身边坐下,拿了一个鸡蛋,剥了壳,“我错了,这就给您赔罪道歉。”

  把鸡蛋放在碗里,推到元沅面前。

  狗腿子的模样,让元沅啼笑皆非。

  “真应该让你公司的人瞧瞧,你私底下是什么样子。”

  司行越侧目,“我感觉差别不大啊。”

  平日里,在员工面前他也挺随和的。

  元沅不和他分辨,在外人面前他看起来虽然儒雅随和,但浑身上下全是心眼子。

  不像现在,整个人都很放松。

  吃了早饭,司行越麻利地把碗筷收进厨房,挽起袖子开始洗。

  元沅不好意思,“你都没吃,还是我来洗吧。”

  “没事,这种活儿我干习惯了。”

  沅沅穿得那么漂亮,不适合在厨房洗碗。

  元沅有些好奇,“我还以为像你这样的公子哥从来不会干家务呢。”

  大公司的老总,穿着价格不菲的衬衣西裤,屈尊降贵在他们家的厨房里洗碗,这画面怎么看怎么诡异。

  “什么公子哥?你这是偏见。”

  元沅回:“那高干子弟?”

  一本正经开玩笑的样子,让司行越觉得有趣极了,于是也开始跟她分享以前的生活。

  想起以前的日子,司行越脸上笑容更甚,“我们五岁的时候就开始做家务了。”

  “不对,更早的时候,就开始跟着我妈下地干活了,那时候我爸还没调回云城,我们一家人生活在家属院,我妈的任务就是带娃,还有伺弄菜地。”

  以前的日子,条件艰苦了些,但是是真的快乐。

  司行越现在回想起来,还觉得无比有趣。

  光是听他这么一说,沅沅就觉得以前的时光很值得追忆。

  “等以后我们老了,也可以过那种生活,每天看看书,种种菜。”

  司行越撇过脸看她,“这么说来,你同意和我携手到老了。”

  元沅:“……”

  这人的关注点还真是稀奇古怪。

  洗完碗,把碗筷归置好,两人这才回到院子,陪两位长辈喝茶,看花,聊天。

  元家人口简单,再加上元母习惯了凡事亲力亲为,所以他们家没请保姆。

  到了点,元母说:“我去买菜,你们想吃什么?”

  司行越是客人,一家三口的视线齐刷刷地落在他的身上。

  他没说“随便”之类的客套话。

  因为他自己很讨厌别人这么回答。

  “伯母,我听沅沅说您做鱼很有一手,不知道今天有没有这个口福。”

  元母最喜欢给家里人做菜,也喜欢别人夸她做的菜好吃,那会让她很有成就感。

  一锤定音,“那就吃鱼。”奇书屋

  “伯母,我和您一起去吧,可以负责拎东西。”

  “咳咳。”元父放下报纸,“别抢我的活儿。”

  元母笑道:“你和沅沅在家就好,无聊了就进屋看电视,我们马上回来。”

  两口子高高兴兴地出门去了。

  司行越沉吟片刻,“我还是第一次见伯母这样的作家。”

  元沅挑眉,“有什么问题?”

  “没问题。”笑了笑,“很接地气。”

  接地气的作家,写出来的作品,字里行间能让大多数的读者感同身受。

  司行越见过很多作家,他们形形色色,但像元母这样的,他还真没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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